作者mazjin (馬津)
看板C_GenreBoard
標題Re: [申訴] #1gEt0KKz (C_ChatBM) 不服判決
時間Sat Jul 11 13:42:33 2026
針對此次之申訴,以下回應
一、關於板規3-5之精神與板主獨立裁量權
依據C_CHAT板規3-5以及C_CHATBM板規A-1-5明文規定
修正其違規部分後,板主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條文所稱之「得」,即賦予板主群獨立且完整的裁量權。
被檢舉人Mayfly於收到提醒後,已於判決前補上ACG點,消弭了違規狀態。
板主綜合考量其補救態度與文章實質影響,動用裁量權給予3-5並結案。
此乃正當行使板規賦予之職權,未違反任何程序正義。
二、關於累犯疊加之謬誤
申訴人單方面將被檢舉人過往受3-5豁免的紀錄自己加總,冠以「7次累犯」之名,
試圖強迫板主群祭出重罰。然而,「免除處分」即代表該案已銷案,不生實質處罰。
申訴人強行將豁免紀錄也視為前科,並要求加重懲處,完全是申訴人個人主觀的
「嚴刑峻法」思想,並非現行板規之強制規定。
三、申訴人自相矛盾之邏輯與對板務之不當干預
本案最令人啼笑皆非之處在於,申訴人甫於2026年7月6日,親自於C_CHATBM發布有關
板規3-5應增加適用次數之提案(
#1gIqu8L_ (C_ChatBM) )
這份提案形同申訴人不打自招,證明申訴人內心非常清楚,目前的現行板規,
壓根就沒有3-5的次數上限。
既然申訴人明知現行法規並無次數上限,也知道需要透過板務提案來修法,
那請問申訴人現在向小組提出上訴,是要求板主群違法溯及既往,
用你腦海中還沒通過的未來法條來懲罰現在的被檢舉人嗎?
申訴人一邊承認現行板規沒有次數上限並要求修法,另一邊卻在申訴案指控板主
「未依次數上限重罰是判決不當」,此種邏輯矛盾,實屬本板主執法這一年來所罕見。
四、結語:對濫訴行為之忠告與期許
最後,本板主發現到申訴人曾與過往其他申訴案中,公然揚言
:「就算9篇全3-5我一定還是檢舉,再被3-5就申訴」。
甚至在其他板友擔憂板主業務繁重,無人參選板主之事,傲慢的回應
:「板主剩3個,然後呢?」
這些發言已充分證明,申訴人根本不在乎看板的實質交流與秩序,
其目的僅是將檢舉與申訴當作滿足個人零容忍的控制欲的遊戲,
完全無視板務資源的浪費與板主群的辛勞。
對此,本板主重申,在此誠摯歡迎任何對現任板務執行不滿,
或是覺得板主判太慢的,有電腦的板友出來參選下一屆的板主,
特別是部分成天對3-5及4-1充滿極端執念的使用者。
本來想再次邀請申訴人你親自參選,將你的標準實踐於看板管理,
不過,本板主稍微翻閱了你的發文紀錄,發現高達九成九皆為檢舉文,
且從未有在C_CHAT發過任何一篇文,明顯只沉浸於板務訴訟之中,
依據C_CHAT板主參選規定,你連最基本的參選門檻都達不到。
若你真有心想整頓看板,建議你先放下檢舉放大鏡,多發些符合你那極度嚴苛標準的
ACG優良文章,累積一下參選資格再來吧。
但在那之前,請停止這種「法無明文規定,卻硬要用申訴逼迫板主開罰」的濫訴行為。
這不僅嚴重消耗板主及組長的寶貴時間,更讓你的申訴看起來像是一種毫無邏輯的鬧劇。
原判決4-1無違規,合情、合理、合法,建請小組長駁回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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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85.1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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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zjin (114.36.185.118 臺灣), 07/11/2026 21:09:29
1F:推 anhsun: 對於板主最後一段深感遺憾 不喜歡發文比較 101.10.59.34 07/13 01:20
2F:→ anhsun: 喜歡看文留言 我不敢說西洽留言很多應該也 101.10.59.34 07/13 01:20
3F:→ anhsun: 只有1萬多吧 但這些似乎全被您忽略擅自認 101.10.59.34 07/13 01:20
4F:→ anhsun: 為沉浸於板務訴訟之中 對於板主做出如此言 101.10.59.34 07/13 01:20
5F:→ anhsun: 論實在不恰當 101.10.59.34 07/13 01:20
6F:→ anhsun: 至於我的板主剩幾位的言論 因為板主剩幾位 101.10.59.34 07/13 01:24
7F:→ anhsun: 跟我那篇的主旨有關係嗎?所以我才如此反 101.10.59.34 07/13 01:24
8F:→ anhsun: 問那位板友 101.10.59.34 07/13 01:24
9F:→ anhsun: 板主您似乎對”濫訴”的定義有點奇怪 您可 101.10.59.34 07/13 01:26
10F:→ anhsun: 能再重新查查濫訴的意思畢竟好 非常感謝 101.10.59.34 07/13 01:26
11F:→ anhsun: 另外修改後豁免 不就是原本文章違規嗎?這 101.10.59.34 07/13 01:27
12F:→ anhsun: 樣列入前科似乎並無任何不妥 101.10.59.34 07/13 01:27
13F:→ anhsun: 第三段您打得完全沒有邏輯性 什麼沒通過的 101.10.59.34 07/13 01:38
14F:→ anhsun: 未來法條懲罰現在被檢舉人 現行3-5板規為 101.10.59.34 07/13 01:38
15F:→ anhsun: 得 本來就能不減免 對一個愛發”與西洽完 101.10.59.34 07/13 01:38
16F:→ anhsun: 全無關的文”還能對修改文章後一直減免的 101.10.59.34 07/13 01:38
17F:→ anhsun: 莫名其妙行為去申訴本就完全沒有問題 難道 101.10.59.34 07/13 01:38
18F:→ anhsun: 不能對於您一直3-5無違規3-5無違規進行申 101.10.59.34 07/13 01:38
19F:→ anhsun: 訴嗎? 101.10.59.34 07/13 01:38
20F:→ anhsun: 另外我對於您莫名其妙的指控也再說一下我 101.10.59.34 07/13 01:47
21F:→ anhsun: 好像也在本篇在BM板的申訴文也有提留”板 101.10.59.34 07/13 01:47
22F:→ anhsun: 主辛苦我予以尊重與理解”您既然查了我的 101.10.59.34 07/13 01:47
23F:→ anhsun: 發推文記錄 應該有看到這個吧?選擇性忽略 101.10.59.34 07/13 01:47
24F:→ anhsun: ?只想打對自己有利的?希望不是如此 101.10.59.34 07/13 01:47
25F:→ anhsun: 我真的也想說您的回覆似乎大多跟本申訴” 101.10.59.34 07/13 01:49
26F:→ anhsun: 完全無關”單純在”指責我” 您是不是搞錯 101.10.59.34 07/13 01:49
27F:→ anhsun: 主旨了? 101.10.59.34 07/13 01:49
28F:→ anhsun: 回到主旨 對於一個累犯本就應以更嚴格標準 101.10.59.34 07/13 01:52
29F:→ anhsun: 檢視 不然他只會更覺得這板規不需要認真對 101.10.59.34 07/13 01:52
30F:→ anhsun: 待 西洽文章已經夠多偷渡文 不需要再更多 101.10.59.34 07/13 01:52
31F:→ anhsun: 與西洽完全無關的文了吧?那不是該懲罰一 101.10.59.34 07/13 01:53
32F:→ anhsun: 下讓被檢舉人知道真的發文”前”就要好好 101.10.59.34 07/13 01:53
33F:→ anhsun: 看自己的文章是不是該出現的西洽 不是發文 101.10.59.34 07/13 01:53
34F:→ anhsun: 被檢舉”後”才好啦好啦我改一下 101.10.59.34 07/13 01:53
35F:→ anhsun: 您們已經太過濫用板規3-5了 101.10.59.34 07/13 01:53
36F:→ anhsun: 最後 如果還有下次希望您著重在主旨上 這 101.10.59.34 07/13 01:58
37F:→ anhsun: 已經不是第一次對您講了 或許您認為根本不 101.10.59.34 07/13 01:58
38F:→ anhsun: 屑看沒看過吧 希望您不是如此傲慢才會 更 101.10.59.34 07/13 01:58
39F:→ anhsun: 希望您不是把申訴回覆用來針對個人攻擊 這 101.10.59.34 07/13 01:58
40F:→ anhsun: 會使您的文章變成離題的可笑鬧劇 非常感謝 101.10.59.34 07/13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