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_GenreBoard 板


LINE

※ 引述 《shaojun (東山優史)》 之銘言: :   :   : 看板名稱: :   : C_ChatBM :   : 申訴人ID: :   : shaojun :   : 申訴對象ID: :   : qwer338859/erimow/Satoman/qqq3892005 :   : 申訴原因: :   : 本人不服且不解判決結果及理由,曾於C_ChatBM板提起申訴。 : 惟至發文當下,已逾三日而未獲任何一位板主回應, : 故謹依該板板規A-2-4,至C_GenreBoard板進行進一步申訴。 :   : 欲平反之結果: :   : 1. 撤銷原判決。 : 2. 無論改判與否,敬請說明原本及現在的裁量原因。 : 3. 如果行有餘力,請釋現行4-1和4-11對於Vtuber之適用範圍後續是否會修訂。 :   : 所附證據: :   : 1. 原檢舉文 #1aPDbITk (C_ChatBM) (推文含本人首次答辯) : 2. 水桶公告 #1aQuPISG (C_Chat) : 3. 原申訴文 #1aR1d0l3 (C_ChatBM) (已逾七十二小時) :   板友你好: 首先說明目前4-1及4-11對Vtuber的適用範圍 依小組判決 #1VjL9clq (C_GenreBoard) https://i.imgur.com/3RQOlUL.png Vtuber具有ACG點 在4-1適用範圍部分,與動畫、漫畫、遊戲、輕小說同地位 但小組判決特別要求需針對Vtuber修訂4-11 於是後續板規修正公告 #1VlM5G8z (C_Chat) https://i.imgur.com/ZMvOVPI.png https://i.imgur.com/30s4gJE.png 將Vtuber的直播、影片、剪片排除出“政治ACG創作”範圍 更嚴格來說,是4-11豁免權僅限“動畫、漫畫、遊戲” 同樣屬4-1有點的輕小說,也無法豁免4-11 但判定違規方式以內容論 原則不會直接判定Vtuber本人的存在本身即4-11,禁止討論特定Vtuber (特例如政治人物直接以本名製作Vtuber形象,並由本人進行直播,我認為討論該Vtuber違 規) *** 而對於Vtuber提及政治議題部分 個人判定會參考該名Vtuber是否為所謂“政治V”, https://i.imgur.com/MRpe22V.png 即經常討論政治議題並以此為賣點, 或者本身名字、設定、外型有刻意令人聯想為政治人物(如柯文哲也),以吸引對政治話題有 興趣的客群, 又或者有利用到政治資源宣傳等 針對一般Vtuber“直播”中提及政治議題, 因為常理來說發文者無法提前預知Vtuber會講這些內容 我傾向發文者如於直播結束後編輯文章移除連結(或刪文)得免除處罰 但如為政治V,因其特色、賣點高機率將會在直播中提及政治 發文者應可預期直播內容 若真的提及了 我傾向發文者刪文或編輯亦不可免除處罰 (當然,若無提及政治內容則自然無違規) 另外,畢竟直播沒有即時字幕 若是政治V提及的內容同時可有複數解釋,可解讀成政治內容或非政治內容 (如同音字) 個人會傾向解讀成該名Vtuber是在談論政治內容 較符合常理 *** 檢視本案台V“蔥妮絲坦” 其出道直播係於前立法委員黃國昌之youtube頻道 在此不討論中之人是誰的議題 但依個人見解,有許多觀眾係因該出道直播在黃國昌的youtube頻道而產生興趣來看 吸引到的是眾多對政治議題較有興趣之觀眾 故以政治V之標準嚴格看待 (此為個人見解,不代表其他板主) 檢視該影片內容 1. 影片右下角有黃國昌姓名,並有頭像可確認是指前任立法委員黃國昌 聊天室出現黃國昌姓名及照片 https://i.imgur.com/PH1bRW6.jpg 另聊天室有其他觀眾提及“柯文哲”、“高嘉瑜” https://i.imgur.com/xEDDxxf.jpg 參考過往判例,就算墊泡麵的報紙出現政治人物姓名亦屬違規 直播畫面比照辦理 2. 28:30處, https://i.imgur.com/2C57nuN.png 提及請觀眾禮拜一晚上收看“看看立法院在做什麼”,看看立委諸公在衝啥會 監督的路上有你有我,讓我們一起努力,打造更好的社會 個人解讀為兩種內容 (1)宣傳前立法委員黃國昌Youtube頻道固定播出之政治直播 https://i.imgur.com/O4WFUdy.jpg 其中亦包含討論有沒有過之政治議題 (2)呼籲觀眾監督立法委員行使罷免權,屬公民權之參政權範圍 https://i.imgur.com/4ZhL04v.png 應與討論公民投票、討論選舉同屬4-11政治議題 故判定直播內容有出現違反4-11之政治內容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08.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GenreBoard/M.1685105272.A.D5C.html ※ 編輯: qqq3892005 (180.217.208.57 臺灣), 05/26/2023 20:49:02 ※ 編輯: qqq3892005 (180.217.208.57 臺灣), 05/26/2023 20:50:20
1F:推 shaojun: 根據板規3-2 Ⅸ 之敘述 61.227.103.43 05/27 21:35
2F:→ shaojun: 稱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包含近代中華民 61.227.103.43 05/27 21:36
3F:→ shaojun: 國政策、政黨、社會、公民等議題 61.227.103.43 05/27 21:36
4F:→ shaojun: 其中並無「現任或前任政治人物」的字樣 61.227.103.43 05/27 21:37
5F:→ shaojun: 根據處罰法定原則,只因出現政治人物名字 61.227.103.43 05/27 21:39
6F:→ shaojun: 而處罰,與原則是相違背,過往判例也是 61.227.103.43 05/27 21:40
7F:推 shaojun: 另根據台V“蔥妮絲坦”之人設,是喜歡對 61.227.103.43 05/27 21:50
8F:→ shaojun: 立法院影片解說的,涉及法律和社會不法事 61.227.103.43 05/27 21:51
9F:→ shaojun: 件的討論,而此台V在影片中並無提及無關 61.227.103.43 05/27 21:52
10F:→ shaojun: 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 61.227.103.43 05/27 21:53
11F:→ shaojun: 治理念等情事 61.227.103.43 05/27 21:54
12F:→ shaojun: 也並無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61.227.103.43 05/27 21:55
13F:→ shaojun: 28:30處並無提到"罷免"字樣 61.227.103.43 05/27 21:56
14F:→ shaojun: 此應屬過度解讀 61.227.103.43 05/27 21:57
15F:推 shaojun: 另25:20處開始,呼籲大家「尊重公開傳輸 61.227.103.43 05/27 22:04
16F:→ shaojun: 權」的法律概念,是否屬4-11Ⅰ的但書 61.227.103.43 05/27 22:06
17F:→ shaojun: 也煩請版主裁定 61.227.103.43 05/27 22:06
18F:→ shaojun: 裁判 61.227.103.43 05/28 11:23
19F:→ shaojun: 重新整理,更新本人答辯: 61.227.119.116 05/30 11:17
20F:→ shaojun: 一、根據板規3-1之條文規定「處罰以行為 61.227.119.116 05/30 11:17
21F:→ shaojun: 時板規有明文規定者為限」,即「處罰法定 61.227.119.116 05/30 11:17
22F:→ shaojun: 原則」;然現行板規3-2第9條之名詞定義中 61.227.119.116 05/30 11:17
23F:→ shaojun: 「稱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包含近代中華 61.227.119.116 05/30 11:18
24F:→ shaojun: 民國政策、政黨、社會、公民等議題」,其 61.227.119.116 05/30 11:18
25F:→ shaojun: 中並不包含「現任或前任政治人物」,若僅 61.227.119.116 05/30 11:18
26F:→ shaojun: 針對「政治人物名詞之出現」即判4-11違規 61.227.119.116 05/30 11:18
27F:→ shaojun: ,本人認為判決則應屬違反板規3-1「處罰 61.227.119.116 05/30 11:18
28F:→ shaojun: 法定原則」,過往判例亦同。 61.227.119.116 05/30 11:18
29F:→ shaojun: 二、台V「蔥妮絲坦」在影片25:20處開始, 61.227.119.116 05/30 11:19
30F:→ shaojun: 呼籲大家「尊重公開傳輸權」的著作權法律 61.227.119.116 05/30 11:19
31F:→ shaojun: 概念,此應屬與ACG相關之議題;另根據其 61.227.119.116 05/30 11:19
32F:→ shaojun: 人設,僅是喜歡立法院之IVOD影片而已,影 61.227.119.116 05/30 11:19
33F:→ shaojun: 片談話中也並無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 61.227.119.116 05/30 11:19
34F:→ shaojun: 、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治理念等情事, 61.227.119.116 05/30 11:19
35F:→ shaojun: 也並無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綜上所 61.227.119.116 05/30 11:19
36F:→ shaojun: 述,本人認為台V「蔥妮絲坦」的歌回影片 61.227.119.116 05/30 11:19
37F:→ shaojun: 應受板規4-11第1條後段但書之保護,同時 61.227.119.116 05/30 11:19
38F:→ shaojun: 亦未違反4-11第3條之規定。 61.227.119.116 05/30 11:19
39F:推 shaojun: 板主都不回覆我的答辯是怎樣?怠職是不是 101.137.22.57 06/04 12:42
40F:→ shaojun: ? 101.137.22.57 06/04 12:42
41F:→ qqq3892005: 一、本人並未參與您申訴案件的判決,223.138.239.150 06/04 17:43
42F:→ qqq3892005: 本來就無義務回應您於C_ChatBM的申訴223.138.239.150 06/04 17:44
43F:→ qqq3892005: 案,您將我列為上訴對象本就是胡亂上223.138.239.150 06/04 17:44
44F:→ qqq3892005: 訴。難道判決結果是3比1時,判決無違223.138.239.150 06/04 17:44
45F:→ qqq3892005: 規的板主不回應申訴案,也要被上訴?223.138.239.150 06/04 17:44
46F:→ qqq3892005: 二、 C_ChatBM的檢舉案、申訴案及本223.138.239.150 06/04 17:44
47F:→ qqq3892005: 板之上訴案本就無需過於詳細說明,本223.138.239.150 06/04 17:44
48F:→ qqq3892005: 人是基於善意,針對當事人可能較難理223.138.239.150 06/04 17:44
49F:→ qqq3892005: 解之判斷標準主動回應,已逾板主義務223.138.239.150 06/04 17:44
50F:→ qqq3892005: 範圍,更無怠職可能。223.138.239.150 06/04 17:44
51F:→ qqq3892005: 三、於本板上訴是由小組長判決,本人223.138.239.150 06/04 17:44
52F:→ qqq3892005: 已協助解釋違規原因,認已充分解釋,223.138.239.150 06/04 17:45
53F:→ qqq3892005: 依小組長判決進行後續步驟。您的解釋223.138.239.150 06/04 17:45
54F:→ qqq3892005: 與我無關,無任何回應義務。如您覺得223.138.239.150 06/04 17:45
55F:→ qqq3892005: 多解釋一點有助於小組長判決對您有利223.138.239.150 06/04 17:45
56F:→ qqq3892005: ,大可繼續答辯。223.138.239.150 06/04 17:45
57F:→ qqq3892005: 四、更何況您寫的內容均包含在本人講223.138.239.150 06/04 17:45
58F:→ qqq3892005: 的範圍內,不認為有重複回答之必要。223.138.239.150 06/04 17:45
59F:→ qqq3892005: 您不服氣的話我也沒有任何義務說服您223.138.239.150 06/04 17:46
60F:→ qqq3892005: ,這就是為何您會在此上訴ーー因為你223.138.239.150 06/04 17:46
61F:→ qqq3892005: 的見解就跟板主不一樣223.138.239.150 06/04 17:46
62F:→ qqq3892005: 五、您一直要提尊重傳輸公開權,並想 42.76.12.162 06/05 07:10
63F:→ qqq3892005: 以此主張整個影片屬於4-11例外,怕不 42.76.12.162 06/05 07:10
64F:→ qqq3892005: 是把4-11跟4-1搞錯了。這不是沒點讓 42.76.12.162 06/05 07:10
65F:→ qqq3892005: 你補一個點就好欸,是你不能有政治內 42.76.12.162 06/05 07:10
66F:→ qqq3892005: 容,只有政治內容為漫畫、動畫、遊戲 42.76.12.162 06/05 07:10
67F:→ qqq3892005: 創作時才例外。本人舉出的違規點根本 42.76.12.162 06/05 07:10
68F:→ qqq3892005: 沒提到傳輸公開權,不知為何您要一直 42.76.12.162 06/05 07:11
69F:→ qqq3892005: 提。難道您認為講了59分鐘的政治內容 42.76.12.162 06/05 07:11
70F:→ qqq3892005: ,只要補10秒ACG政策就沒事?難道對 42.76.12.162 06/05 07:11
71F:→ qqq3892005: 人人身攻擊的人,可以主張自己文章的 42.76.12.162 06/05 07:11
72F:→ qqq3892005: 其他99%都沒在人身攻擊所以4-5無違規 42.76.12.162 06/05 07:11
73F:→ qqq3892005: ?這是基本的概念 42.76.12.162 06/05 07:11
74F:→ shaojun: 我不知道您沒有參與本次判決,在此跟您道 61.227.114.98 06/05 07:17
75F:→ shaojun: 歉。我是講其他版主。 61.227.114.98 06/05 07:18
76F:→ shaojun: 現行板規3-2名詞定義第9條明顯有漏洞 61.227.114.98 06/05 07:19
77F:→ shaojun: 未來是不是應該修正? 61.227.114.98 06/05 07:19
78F:→ shaojun: 3-2第9條中華民國政治議題未列政治人物 61.227.114.98 06/05 07:27
79F:→ shaojun: 與3-1的處罰法定原則明顯相違背 61.227.114.98 06/05 07:27
80F:→ shaojun: 以上為建議,非答辯 61.227.114.98 06/05 07:29
81F:→ qqq3892005: 目前判決會只要提到政治人物姓名就違 42.76.12.162 06/05 07:43
82F:→ qqq3892005: 規,主要是基於4-11-Ⅲ:第一項之「 42.76.12.162 06/05 07:44
83F:→ qqq3892005: 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 42.76.12.162 06/05 07:44
84F:→ qqq3892005: 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討論,不得離題 42.76.12.162 06/05 07:44
85F:→ qqq3892005: 、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 42.76.12.162 06/05 07:44
86F:→ qqq3892005: 或藉機宣揚個人政治理念,或提到沒有 42.76.12.162 06/05 07:44
87F:→ qqq3892005: 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42.76.12.162 06/05 07:44
88F:→ qqq3892005: 做為4-11例外免責但書,標準理應更寬 42.76.12.162 06/05 07:44
89F:→ qqq3892005: 鬆,但卻仍不能提及無關政治人物姓名 42.76.12.162 06/05 07:44
90F:→ qqq3892005: 如果將政治人物姓名排除在4-11外,會 42.76.12.162 06/05 07:44
91F:→ qqq3892005: 發生很弔詭的情形:一篇文章大談政治 42.76.12.162 06/05 07:44
92F:→ qqq3892005: 人物姓名無違規,另一篇文章為ACG政 42.76.12.162 06/05 07:44
93F:→ qqq3892005: 治創作,但提到無關政治人物姓名反而 42.76.12.162 06/05 07:45
94F:→ qqq3892005: 違規 42.76.12.162 06/05 07:45
95F:→ shaojun: 所以我的意思是修3-2第9條,把政治人物 61.227.114.98 06/05 07:59
96F:→ shaojun: (現任及前任)之類的字樣明確納入 61.227.114.98 06/05 08:00
97F:→ shaojun: 不然不熟希洽生態的人無心提到前任或現任 61.227.114.98 06/05 08:01
98F:→ shaojun: 政治人物在推文中就入桶,我覺得明顯有失 61.227.114.98 06/05 08:02
99F:→ shaojun: 平 61.227.114.98 06/05 08:02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Gossiping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