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lilt (秋山小~~雨)
看板C_GenreBoard
標題[判決] linzero C_Chat 申訴案
時間Tue Jan 23 14:39:02 2018
1.C_Chat 板主依板規 2-2 V 鎖文禁回本組認為並無任何問題
且 C_Chat 板規 4-7 之條文和 2-2 互相呼應。
本案中,C_Chat 板主 HomerEDLee 於 12:47 公告說明 13:00 禁止系列文回文
申訴者 linzero 於 13:09 發文。
經本組向申訴者 linzero 索取之P幣紀錄顯示,該篇文章價格為75P
按照P幣獲取規則,此篇文章至少需花費 75 秒完成,但又因各種因素可能導致
貼文時間過長,不過既使以10倍 750 秒來認定,約為 12.5分
本組認為 15 分鐘為該篇文章完成的合理時間範圍內,但申訴者 linzero 花費
22 分鐘,本組難以認定,但可以合理懷疑是否為看到公告後還要發文挑戰時限。
是否挑戰板主公告這點先移除本次判決的條件。
2.該篇文章雖超過公告時限,但板主在其發文後並未S文並警告要求刪除,同時拉線公告
#1QPMpFjT (C_Chat) 也未置底,導致使用者不知是否該刪除文章。
又,雖然板主並未在該篇文章S文並警告要求刪文,但該篇文章底下其他板友也有提醒
要求刪除,但申訴者 linzero 於發文至板主公告之2小時間並未刪除文章。
本組認定申訴者 linzero 維持水桶判決,但因板主後續處理須負 1/2 責任
請 C_Chat 板主縮短申訴者 linzero 1/2 水桶時間。
3.雖然 C_Chat 板為閒聊看板,但本組認同當無意義系列文氾濫時,板主做出拉線停止
的措施,因許多使用者為了跟風,而硬擠出來的跟風文章會更加無意義。
但請 C_Chat 板主注意,建議再放大緩衝時間,以本申訴案來說,只有 13 分鐘緩衝
容易造成爭議,本組建議至少需要30分鐘以上,或是可以給予公告後或時間到後超線
發出的幾篇文章特赦。
4.請 C_Chat 板主未來斟酌公告文字,本組認為以沒有新觀點做為禁止閒聊板的系列文
過於牽強,若明著說「避免大量無意義卻硬要跟風的文章洗板」本組相信較能令使用
者接受。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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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nzero: 我是看文中直接發文,並無跳出來看文章列 220.137.54.43 01/23 14:49
2F:→ linzero: 表。看跟寫整個時間是用了幾十分鐘。 220.137.54.43 01/23 14:49
3F:→ linzero: 但也無任何方式可以佐證 220.137.54.43 01/23 14:50
4F:→ linzero: 個人認為4-7跟2-2並無關聯。4-7標題明寫 220.137.54.43 01/23 14:51
5F:→ linzero: 〔蓄意引戰違規〕。2-2並非所有情況皆為 220.137.54.43 01/23 14:51
6F:→ linzero: 蓄意引戰。2-2直接引用4-7懲處我是認為有 220.137.54.43 01/23 14:51
7F:→ linzero: 可能過當。 220.137.54.43 01/23 14:52
8F:→ linzero: 所以我是認為2-2應該以該事項禁止理由去 220.137.54.43 01/23 14:53
9F:→ linzero: 做判決懲處,而非引用4-7 220.137.54.43 01/23 14:54
10F:→ linzero: 另外用新注音等方式,可能打一整行才1P幣 220.137.54.43 01/23 14:59
11F:推 jerry7668: 已縮短成15天 218.161.36.117 01/23 15:41
12F:→ Rainlilt: 板規解釋權在板主身上,若申訴至小組板 210.61.165.57 01/23 17:22
13F:→ Rainlilt: 則在小組長身上,本組看法同板主。 210.61.165.57 01/23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