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KingSer (魯王蛇)
看板C_ChatBM
標題[檢舉] M4Tank B–2–1
時間Fri Sep 24 03:31:00 2021
[檢舉]
一、檢舉看板
C_ChatBM
二、違規文章代碼
#1XJ7GL3X (C_ChatBM)
三、被檢舉人ID
M4Tank
四、違規內容節錄
[建議]版規一般性規定應以中華民國判決為準
所謂一般性規定比如4-5/4-7
非一般性例子就是廣為人知的4-11
一般性規定由於版主各有各的自由心證
洽眾無從有效的預見裁罰標準
且如果統整整理出一個禁語表
不但製作繁瑣且需時常更新
那為何不直接用已有資料庫體系的中華民國判決?
1.PTT在台灣架設 且總版規及西洽版規也寫明合意訴訟的管轄地是中華民國台北地院
2.版規也寫明中華民國法規亦為上位法
那麼 參考中華民國判決合情合理
3.中華民國判決已有體系 搜尋很方便 只要是人且手有腳及看得懂中文 都能找到相關資料
又由於判決會因為個案及法官心證因素
所以
1.以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且已確定無非通常救濟程序進行之案件為基準
2.被檢舉方只要能找到無罪/免訴判決及不起訴處分 該檢舉應以檢舉無理由駁回
五、違反板規條目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聽某位外國草食性哺乳類動物的前板主說,檢舉文內容打太長,板主根本就懶得看
所以我就直白一點,長話短說
1.這裡是PTT,不是什麼地方法院或是刑事法庭
板主們也不是什麼檢察官或是法官
2.被檢舉人已在西洽被永久水桶,板規不論怎麼變動,都與他無關
3.不是把文章分類從[板務]改成[建議]就會沒事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
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4.Rainlilt小組長曾說過:
「C_ChatBM 的確開放板友提供 C_Chat 板務意見,但並不代表可以無限制隨便提意見。」
#1XCaRaZl (C_GenreBoard)
5.前些日子才有一位在西洽被永久水桶,閒閒沒事,無聊跑來這裡提案,想要廢除板規的
仁兄
但可能是因為Abby530424板主宅心仁厚、慈悲為懷的關係
導致現在又有一位在西洽被永久水桶的熱心板友,跑來提出寶貴的建議了
Abby530424板主若不嫌板務繁多
選擇繼續「慈悲為懷」也無妨:)
P.S.
目前我好像被板主們黑單了
近期我的檢舉案,板主們都不會處理
被檢舉人可以不用每天關注此案的判決進度
建議可以等到9月底,或是一個禮拜後,再來看此案的判決結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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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eKnIzx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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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8.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632425462.A.256.html
1F:推 DaBouSer: 被黑單梅關西 丹別貝拉清單ㄚ 42.77.181.184 09/24 07:24
2F:→ Xavy: 放置到最後一天再判沒違規111.243.185.197 09/24 11:04
3F:→ Xavy: 反正最後都是會上訴的111.243.185.197 09/24 11:04
唉……被板主們黑單,太苦ㄌQωQ
4F:推 Abby530424: 已通知58.114.201.51 09/24 11:50
5F:→ M4Tank: 指出一個明確且資料庫充足及便利的途徑這1.200.44.158 09/24 14:12
6F:→ M4Tank: 樣算亂版嗎1.200.44.158 09/24 14:12
7F:→ M4Tank: 如果版主們認為是的話1.200.44.158 09/24 14:12
8F:→ M4Tank: 那麼怎麼不統整哪些常見行為屬於違規行為1.200.44.158 09/24 14:12
9F:→ M4Tank: ?1.200.44.158 09/24 14:12
10F:→ M4Tank: 大家非版主們 自然無從得知自由心證 只能1.200.44.158 09/24 14:12
11F:→ M4Tank: 仰賴他們曾說出或做過的判決了1.200.44.158 09/24 14:12
12F:→ k960608: 聽說你作業出太難 板主不想寫了150.117.33.111 09/24 15:28
還好吧!
如果板主覺得我檢舉文打太長不想看
不看也沒差ㄚ
你們就直接判ㄚ
反正如果我對判決結果有意見
我自然就會申訴
板主有想好判決理由就行
對不起
14F:推 k960608: 上一個不看內文就判決的已經被恣到下台了 150.117.33.111 09/24 16:25
有哦O.O?誰啊@_@?
15F:→ mikeneko: 不照你意思判你就會有意見啊笑死140.128.166.236 09/24 16:34
我直接舉幾個近期一個月內的案例
下面這五件檢舉案全部都是無違規結案
#1XAiydUj (C_ChatBM)
#1XBBu6V- (C_ChatBM)
#1XCIAGug (C_ChatBM)
#1XCIBdkz (C_ChatBM)
#1XFwLeMo (C_ChatBM)
我對板主的判決結果連半個字都沒講
哪來的「不照你意思判你就會有意見啊」?
還有板主判決違規與否,什麼時候還要顧及我有沒有意見了?
原來我是隱藏板主嗎?
16F:→ Xavy: 多給房子人寫作業阿111.243.185.197 09/24 16:37
17F:→ Xavy: 以為從C洽逃跑就可以不用寫作業嗎!111.243.185.197 09/24 16:38
小組長那邊的申訴案,我看也已經累積不少ㄌ
18F:→ r85270607: 原來是洽妹逃兵警察 我笑了49.216.132.206 09/24 16:40
蛤?
19F:→ k960608: 怎麼突然有永動機的感覺 怕150.117.33.111 09/24 16:49
有嗎?沒有吧!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09/24/2021 17:33:09
20F:推 wetor: 建議違規說明濃縮成20秒內讀完,太長 123.0.203.201 09/24 19:54
21F:→ M4Tank: 1.我原文所論述是以中華民國判決為參考依 1.200.44.158 09/24 20:53
22F:→ M4Tank: 據 1.200.44.158 09/24 20:53
23F:→ M4Tank: 像是4-5/4-7裁罰依據 絕對不是直接延用 全 1.200.44.158 09/24 20:53
24F:→ M4Tank: 部沿用 1.200.44.158 09/24 20:53
25F:→ M4Tank: 2.你說我永桶 頂多是無權利保護必要 1.200.44.158 09/24 20:53
26F:→ M4Tank: 但就算是無權利保護必要好了 誰說不能提議 1.200.44.158 09/24 20:53
27F:→ M4Tank: ? 版規有寫水桶者不得提議嗎? 1.200.44.158 09/24 20:53
28F:→ M4Tank: 而且就算是上位法中華民國法規好了 1.200.44.158 09/24 20:53
29F:→ M4Tank: 人民也能提議立法 就算無直接法律上利益也 1.200.44.158 09/24 20:53
30F:→ M4Tank: 能提案 1.200.44.158 09/24 20:53
31F:推 nh507121: 尼可不可以專心準備國考 坦克克 219.91.102.153 09/24 21:05
32F:推 M4Tank: 我被刑訴跟民法霸凌 休息時不能發文嗎>.0 1.200.44.158 09/25 09:22
33F:→ nh507121: B-2-1無違規結案 219.91.102.153 09/28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