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建議] 4-4-I條文建議微修
時間Tue Jun 1 22:50:54 2021
※ 引述《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之銘言:
: 目前條文
: 4-4 〔洗文違規〕
: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4-4-I其僅約束板友的發文「頻率」,並賦予四位板主有各自的裁量標準,
: 然而其板規所賦予板主之自由心證裁量權,應只有發文頻率,如多少時間內發了多少篇
: 判定違規,未施予板主能夠依照發文內容而裁量的權力。
: 故現行有缺陷之板規可能之負面影響有:
: 1. 使得發多篇優文的板友不慎入桶。
: 2. 板主不慎越權,過度行使裁量權造成爭議。
:
: 建議修改方向
: 4-4 〔洗文違規〕
: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無意義文、回文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舉例啦 ,詳細的看板主們怎麼訂。
: ============================
: 補充說明
: #1VcoEc-a (C_ChatBM) DERC一天九篇 A和R板無違規
: #1Vd3ist5 (C_ChatBM) 雲柱一天8篇 J、D和R板給違規 R板???
: 由#1ViMJts_ (C_ChatBM)可知 篇數上不同版主有不同標準 沒問題
: 但同個版主「若」要有不同「篇數頻率」標準,現行板規是沒有賦予這項權力的
老早就嘴過了 我覺得直接廢除4-4就好
有問題就4-7解決 板皇無敵條款就好
假設維持原條文 名人優文被桶就會吵不合理
假設像之前提的要裁量文章有無意義 又會被嘴什麼叫作無意義
基本上就和4-7重疊到了
那直接放到4-7來辦就好 不用管那麼多
而且假設4-4要加入心證判定文章優劣
那反過來說其實篇數頻率不太用看
我只要看到有人發複數篇文就先檢舉
反證標準是心證 我覺得他廢文又不只一篇就先檢舉看看再說
這樣麻煩不如都改成4-7解決比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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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26.22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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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26.220 臺灣), 06/01/2021 22:53:53
※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26.220 臺灣), 06/01/2021 22:56:39
1F:推 arrenwu: 如果很多人會覺得廢文不只一篇就先檢舉的 98.45.135.233 06/02 03:07
2F:→ arrenwu: 話,不就顯得4-4滿重要了嗎? 98.45.135.233 06/02 03:07
3F:→ arrenwu: 至少我覺得這可以適度地減少處理檢舉文章 98.45.135.233 06/02 03:08
4F:→ arrenwu: 的時間 98.45.135.233 06/02 03:08
5F:→ arrenwu: 都改成4-7也沒比較省事啊 板主們還是會 98.45.135.233 06/02 03:09
6F:→ arrenwu: 面臨判例的問題 98.45.135.233 06/02 03:09
7F:推 WuhanWinnie: 訂死最好 管什麼狗屁優文 太多就死 223.137.131.19 06/02 05:00
8F:推 zxcasd848: 競選板主時應該對4-4表達看法 36.225.0.213 06/02 05:51
9F:推 waitan: 這樣版主權力過大不好吧 39.12.103.111 06/02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