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C_ChatBM
標題[檢舉] kurorokrr 4-7
時間Sun Jul 5 18:10:08 2020
一、檢舉看板
C_Chat
二、違規文章代碼
請貼上違規文章之代碼,以便板主查找違規文章
推文違規請貼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碼
#1V0FGTQ7 (C_Chat)
三、被檢舉人ID
請標註被檢舉人ID,否則恕不受理
kurorokrr
四、違規內容節錄
請節錄違規內容並貼於此處
作者 kurorokrr (正妹的天國電梯)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今天花博的Coser有人鬧事啦
時間 Sun Jul 5 05:26:4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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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內褲哪算什麼鬧事
生殖器官、性器官什麼的跟膝蓋、手肘、眼耳口鼻、或任何其他器官
不都是自然長出來的嗎?
何必要用異樣、甚至仇恨的眼光看待?
一堆衛道魔人根本不在現場,也沒礙到你,講得對方好像多邪惡一樣
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你覺得性器官就需要遮掩,你有沒有想過你從小被你父母洗腦的可能性?
有些人還說什麼要洗眼睛的
那你可以去洗了,因為你天天都會看到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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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04.42 (臺灣)
1F:→ shintz: 妨害風化罪 第 234 條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07/05 06:58
2F:→ shintz: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07/05 06:59
3F:→ shintz: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07/05 06:59
4F:→ shintz: 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07/05 07:00
5F:→ shintz: 法條都給了,這樣夠了嗎? 發這種廢文只會讓人覺得噁心07/05 07:00
哪裡有「猥褻」了? 不遮性器官就是猥褻?
憲法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憲法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五、違反板規條目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4-7(第Ⅰ款第二目、第五目)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請簡述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或附上佐證
中文字10字以上,其他語言、阿拉伯數字、標點符號不計入
全文主要在嘲諷被害人(檢討行為舉止),且尤其是文章本體第七行至第九行,有意引起
不同使用者之間的紛爭,此舉當屬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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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いのない夜が、諦めていく朝が、何度も通り過ぎてゆく
無惨についた事故の後残された、灯火揺れた
いつか全てが壊れても、何の為?誰の為に?
答えはなく運命は終幕を辿る、生命とシンクロしても星を繋ぐよ
囁くように歌う、祈るように歌う……
https://i.imgur.com/wFxDOmR.jpg ——ReoNa《Untitled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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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06.168.13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593943812.A.9EE.html
※ 編輯: laptic (203.106.168.13 馬來西亞), 07/05/2020 18:13:19
6F:推 jschenlemn: 已通知 111.241.193.30 07/07 02:44
7F:推 jschenlemn: 4-7違規 36.230.144.62 07/11 06:02
8F:→ kurorokrr: "嘲諷被害人(檢討行為舉止)"的是討論 1.163.98.164 07/13 04:16
9F:→ kurorokrr: 串第一篇,我的回文是為受害者辯護, 1.163.98.164 07/13 04:18
10F:→ kurorokrr: 也無意挑起紛爭,不知為何會被指控嘲諷 1.163.98.164 07/13 04:19
11F:→ kurorokrr: 被害人 (我明明是站在被害人這邊) 1.163.98.164 07/13 04:20
12F:推 Katsuyuki118: 4-7違規 182.233.129.46 07/14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