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z5566 (阿康-孫逸仙第8代傳人)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檢舉] 6-2-3-5
時間Mon Nov 21 11:31:3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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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我直接說明判決的依據
: 從以下的推文討論可以直接判斷
: 我連去哪邊查資料都不需要
: 不知道這樣的理由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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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檢舉的內容是 我的文章加上簽名檔
第1 我無法控制別人的推文
第2 你是先入為主我有罪 才做出判決
基本上在大部分國家 都是使用 無罪推定原則
意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 在許多國家的刑事
訴訟中,無罪推定原則是所有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權利,也是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
基本人權。
而相對的 有罪推定 則多是用來清除政敵
今天你用了無罪推定
你要預設你的立場是對這事情不瞭解 來做出公正的判斷
你無法直接連結 使魔=小組長
1F:推 QBian: 我會自言自語數姆咪11/20 16:53
2F:推 gold97972000: 2,3,5,7-11,OK,全家,萊爾富...11/20 16:54
3F:推 xrdx: 簽名檔剛出爐的嗎,燙11/20 16:54
4F:推 tomuy: 一隻姆咪 二隻姆咪 三隻姆咪...11/20 16:55
5F:推 leegiway: 怎麼最近雨皇在簽名檔出現的機率頗高啊@@11/20 16:56
6F:推 loserfeizie: 不要80他啦QQ11/20 16:57
※ 編輯: oz5566 (150.117.206.187), 11/20/2016 16:58:41
7F:推 a24285293: 1000 993 986 979 97211/20 17:00
8F:推 SOSxSSS: 金木研~一千減七再減七,腦袋進蜈蚣智商掉到八十七~11/20 17:05
9F:推 pan46: 開噓他就崩潰了 賣安內啦11/20 17:06
10F:推 qwer338859: 3539 3541 3547 3557 3559 3571...11/20 17:07
11F:推 jeeyi345: 原來打做過的事是抹屎啊11/20 17:09
12F:推 pa2700new: 簽名檔的事件是??11/20 17:14
13F:推 xxtuoo: 可以替身出來聊啊w11/20 17:14
在你判決之前
只有一個人說 雨皇出現在簽名檔
但這跟我無關阿
更不用說8成的推文都是在說本文
你今天定罪方式是用推文
講白一點就是 我在路上拿了一張手槍圖片
路人說 阿阿isis最近殺人
法官:你試圖帶來恐懼
?? 是不是很荒謬 因為法官不能預設立場阿
你今天預設我是該事件相關人物 但是你做出判決的依據卻是路人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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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文章內(包含簽名檔)出現爭議內容的部分
如果推文討論沒有往那個方向去我不會判違規
就舉oz5566這篇為範例
如果推文內容單純是JOJO梗
沒有提及小組長相關,我
應該不會判違規
那個簽名檔就只是個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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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今天上面的人叫做 rainlict 那沒問題
重點是上面指示一個叫什麼使魔的阿
單論我的發文 你怎麼會有辦法把使魔連結到小組長?
今天檢舉的是這篇文章+簽名檔喔
不是檢舉我的思想
文章也
完全沒有任何字 能證明 使魔=小組長
阿要拿別版資料當證據
跟雨皇拿八卦當作檔西部理由一樣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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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06.18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479699098.A.89F.html
14F:→ Xavy: 最後那說法真的很怪,三個人都同意也不行喔 36.227.220.182 11/21 11:38
沒問題啊 我只說這種判法跟以前沒兩樣
15F:→ gold97972000: 最後一段有兩種情況: 111.253.159.40 11/21 11:40
16F:→ gold97972000: 一、3人都基於明確證據桶人 111.253.159.40 11/21 11:41
17F:→ gold97972000: 二、3人都沒有找到明確證據 但桶人 111.253.159.40 11/21 11:41
18F:→ ake1234: 板規不夠細自然只能由板主心證 60.251.146.64 11/21 11:42
19F:→ ake1234: 但我認為這樣判會引發衍生許多問題 60.251.146.64 11/21 11:43
20F:→ ake1234: 希望在修改或新板規上路之前板主群三思 60.251.146.64 11/21 11:44
最大問題是 今天這樣判 是版主或許懂這圖意思 但你不能預設我知道阿
就跟你在八卦嘴母豬 在西洽貼了一張 周芷瑄fb文
也會被水桶一樣道理啊
21F:推 tonyxfg: 版主心證還是必要的,畢竟法律不論多細都 210.59.176.211 11/21 11:46
22F:→ tonyxfg: 會出現例外狀況,但版主要心證時給的理由 210.59.176.211 11/21 11:47
23F:→ tonyxfg: 夠不夠說服版眾才是問題 210.59.176.211 11/21 11:47
24F:→ tonyxfg: 很明顯,今天這案件根本無法讓多數版眾信 210.59.176.211 11/21 11:48
25F:→ tonyxfg: 服 210.59.176.211 11/21 11:48
我是覺得沒必要無限上綱啦
※ 編輯: oz5566 (150.117.206.187), 11/21/2016 12:00:04
26F:推 UtsuhoReiuzi: 我個人持論版主不該管到簽名檔啦223.138.130.253 11/21 12:09
27F:→ UtsuhoReiuzi: 不然光北連中胡黃安march就沒完沒223.138.130.253 11/21 12:09
28F:→ UtsuhoReiuzi: 了 以這案來說還是第三人告發成案223.138.130.253 11/21 12:09
29F:→ UtsuhoReiuzi: 想搞版主隨便拉幾個鄉民就讓你判223.138.130.253 11/21 12:09
30F:→ UtsuhoReiuzi: 不完223.138.130.253 11/21 12:09
31F:→ Xavy: 站規來說簽名檔一定得管吧 36.227.220.182 11/21 12:12
32F:→ Xavy: 成不成案的標準是板主決定阿 36.227.220.182 11/21 12:13
33F:推 weichipedia: 這次先例一開 之後處理都會很麻煩 27.246.10.228 11/21 12:15
34F:→ coon182: 簽名檔本來就視同內文一部分 39.10.15.188 11/21 12:33
35F:→ coon182: 哪來的論點說板主不該管 39.10.15.188 11/21 12:34
36F:推 hasroten: 太上皇要搞你 哪來這麼多廢話 下去 114.32.31.243 11/21 12:58
37F:→ hasroten: 本來只會裝死的太上皇 裝於做事了 114.32.31.243 11/21 12:59
38F:推 Esnar: 正確的比喻是你在路上拿isis的圖片吧140.113.128.174 11/21 13:03
39F:推 gold97972000: 簽名檔有違規板主可以管阿 111.253.159.40 11/21 13:05
40F:→ gold97972000: 但光看那張圖根本不知道違規在哪吧 111.253.159.40 11/21 13:11
41F:推 SOSxSSS: 一張圖就違規的立論太薄了,又不是什麼R1 210.60.122.151 11/21 13:16
42F:→ SOSxSSS: 8的圖片 210.60.122.151 11/21 13:16
43F:推 dderfken: 其實我有認識的人在無實證下被判12年 現 101.11.19.157 11/21 20:39
44F:→ dderfken: 在二審...所以台灣......算了 101.11.19.157 11/21 20:39
45F:→ bachelorwhc: 真的假的 太慘了吧 114.45.67.81 11/21 21:10
46F:→ dderfken: 真的 搞了兩年了 115.82.97.99 11/21 21:22
47F:→ dderfken: 我認為司改最需要改進的就是性侵跟兒少 115.82.97.99 11/21 21:23
48F:推 dderfken: 如果我借錢給他那天有提匯紀錄 就有證 115.82.97.99 11/21 21:25
49F:→ dderfken: 據幫他了 115.82.97.99 11/21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