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fsonic (S音)
看板C_ChatBM
標題[問題] 關於對名人的人身攻擊
時間Sat May 11 15:46:52 2013
想要了解這一部分的判定標準,由於西洽的人身攻擊有人問過,需要由當事人檢舉才有
效力,如果有人惡意汙辱實際上的名人的話,那這一方面的判定怎麼辦呢?
例如:野中蘭根本是垃圾,私生活淫亂不堪,是個海灘女孩(只是舉例)
那只要野中蘭本人不提出檢舉,這樣的推文或是發文就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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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有些事比贏球更讓你感動
(Sometimes, this game is more than just the final sc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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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182.101
1F:→ xxxer:這種的用引戰來處理,不是很明顯嗎? 122.117.20.63 05/11 16:50
2F:推 Rainlilt:1F幫我回答了,另外如果是比較不激烈的 122.121.16.76 05/11 23:36
3F:推 Rainlilt:那基本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122.121.16.76 05/11 23:37
4F:→ sdfsonic:所以這種的只能用引戰處理 36.225.182.101 05/12 00:22
5F:→ sdfsonic:嗯 雖不滿意但我了解了 36.225.182.101 05/12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