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seman1104 (一方行李 西洽第一斗M)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建議] 想想楊威利老爸曾說過的話吧
時間Tue Aug 9 01:18:05 2011
我有不同的觀點
從我這邊看到就只是有洽眾反映版上的狀況(海龜湯事件)
版主也依版規做出判決(沒違規不處理)
但是有人不贊同判決所以找版主群"申訴"
但是
按照PTT的規定
對版主的判決不服應該是上訴到小組長OR群組長
而不是找版主申訴
應該示被判處罰才要找版主申訴吧
至於問版主版規問題,版主態度不佳方面
我爬了幾篇文章之後
發現版主對於每個問題都有做解釋
只是瘋法版主有時並不會詳細說明處理原則
(例:
#1EFbHND1 #1EFb-Nin )
這種地方可能會有爭議就是了
反正我沒看到版主有任何獨裁或是濫用權力的地方
也沒看到版主有原PO所說的不良態度
除了瘋法有可能會有一點爭議
建議瘋法以後說明判決實可以多引用版規
我認為這樣爭議會少很多
另外建議版主可以針對重大版務建立一個討論的制度
像是開放討論兩天後投票表決處理方式
或是其他方法
這樣對於這些海龜湯文也許是一種比較符合版眾期望的方法
我這部分主要是建議性質
版主們先看看
覺得可行再討論,不可行就算了
總之我覺得版主還算稱職啦
尊重他們的判決吧
就算有不滿也請照規定上訴啊
這樣
--
瘋法我絕對不是針對你啊= =
我只是照我觀察到的說出來而已
版聚時就讓你多踩一下消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79.52
1F:→ tlasidoen:你要不要先看看原PO的前一篇文章 123.193.206.44 08/09 01:27
2F:→ houseman1104:有看啊= = 61.230.179.52 08/09 01:28
3F:推 wizardfizban:我拒絕 123.240.105.11 08/09 06:07
4F:推 wizardfizban:你提的那二篇本來就不是檢舉違規 123.240.105.11 08/09 06:26
5F:推 wizardfizban:為何要引用板規? 123.240.105.11 08/09 06:26
6F:→ houseman1104:就算妹沒有違規,至少也加個沒違反 61.230.185.228 08/09 12:35
7F:→ houseman1104:版規,至少大家知道沒有違規,不是因 61.230.185.228 08/09 12:36
8F:→ houseman1104:位版主心情這樣 61.230.185.228 08/09 12:36
9F:推 wizardfizban:他本來就不是在檢舉違規呀 = = 223.142.92.195 08/09 13:04
10F:推 wizardfizban:而且我第二篇就有提到沒違規了 223.142.92.195 08/09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