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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敖幼祥揭「烏龍院」商標遭廢止台北
時間Mon Oct 19 00:10:45 2026
https://www.cna.com.tw/news/acul/202610180186.aspx
首頁 / 文化
敖幼祥揭「烏龍院」商標遭廢止 台北漫畫工會籲相關單位關注
2026/10/18 21:17(10/18 21:45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寶兒台北18日電)漫畫家敖幼祥昨天透過社群平台表示,其長期維護的「
烏龍院」商標,因遭他人提出申請而遭廢止,已委請律師處理。台北市漫畫從業人員職業
工會今天呼籲相關單位重視此案。
敖幼祥昨天在社群平台發布公開影片表示,17日收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廢止處分書。
過去10年時間,他繳交10年商標規費,但後來有他人不斷向主管機關申請,指敖幼祥3年
內沒有使用其商標,自己最近也才知道,只要3年未使用商標,任何人便可以申請、爭取
他人商標。
敖幼祥認為,他依法註冊商標,是為了保護他所創作出來的作品。但主管機關接獲申請後
前來蒐證,跑到他家、他的工作室,「我是犯了什麼罪啊」,直呼這簡直「太漫畫」。現
已委請律師處理後續,該告的便會提起告訴。
台北市漫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今天晚間發布聲明表示,對敖幼祥「烏龍院」商標遭廢止一
事感到遺憾與不滿,此次事件絕非該業者無意間之「撞名」或巧合。
台北市漫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鄭重聲明與呼籲相關單位重視此案,建請智慧財產局及相關
訴願審議機關,應審慎重視此案背後的動機與社會影響。(編輯:管中維、蕭博文)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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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en40: 所以這三年都沒烏龍院的東西囉 10/19 00:12
2F:→ turndown4wat: 郝劭文表示 10/19 00:15
3F:→ Inelegant: 好像也不是不合理的規定 畢竟只要繳錢就可以卡著一個 10/19 00:18
4F:→ Inelegant: 商標 那專利蟑螂肯定更開心 這種還是需要專利律師去處 10/19 00:18
5F:→ Inelegant: 理的 10/19 00:18
6F:→ zxcmoney: 真要繳錢卡,其實每三年出個作品也行吧? 10/19 00:23
7F:推 Eito7: 創作的作品本來就受著作權法保護,去繳錢註冊一個沒在用的 10/19 00:24
8F:→ Eito7: 商標有點脫褲子放屁 10/19 00:24
9F:推 Vivian1913: 作品本身著作權自創作始擁有,商標是要他要進行商業行 10/19 00:30
10F:→ Vivian1913: 為才需要,他真的想保住的話,定期接個聯名就好了,li 10/19 00:30
11F:→ Vivian1913: ne貼圖也可以 10/19 00:30
12F:推 kureijiollie: 商標也不一定是漫畫吧 10/19 00:32
13F:推 Vivian1913: 看他註冊什麼領域啊,如果是圖書那就是要出書,沒新作 10/19 00:35
14F:→ Vivian1913: 也沒關係有出版就好,其他類型的話就要出那個類型的東 10/19 00:35
15F:→ Vivian1913: 西 10/19 00:35
16F:推 AccLaborGo: 完全沒在用三年被失效,還能凹什麼 10/19 00:49
17F:→ n3688: 這是防蟑條款吧?自己疏忽要怪誰?官方依法去搜集證據也在嫌? 10/19 01:06
18F:推 Edison1174: 我記得像美國的In-N-Out漢堡店之所以要在台灣舉辦快閃 10/19 01:24
19F:→ Edison1174: 活動就是要防止商標權被廢止 10/19 01:24
20F:推 BC8472: 智冠出的那款bug超多劇情還會亂跳 10/19 02:12
21F:推 syldsk: 這倒是解釋為什麼有些日本因病休刊還是生得出聯名活動 10/19 02:15
22F:推 livingbear: 烏龍院又不是敖幼祥發明的,那原本是京劇的曲目,敖只 10/19 03:42
23F:→ livingbear: 是借用而已 10/19 03:42
24F:→ SCLPAL: 遊戲我玩到跟蔡捕頭組隊打王,只要攻擊沒打中就會直接當機 10/19 03:48
25F:→ SCLPAL: 偏偏蔡自己攻擊就很常空輝 就卡死了 10/19 03:49
26F:→ shintz: 商標跟著作權是兩回事 10/19 05:04
27F:推 yeeouo: 查一下是誰申請的 看是不是商標蟑螂 10/19 05:13
28F:推 happyfantesy: 類似sony的電影合約? 多久不拍一部就收回 10/19 05:52
29F:推 Ampere: 是之前小蕃薯可以看短動畫的那個烏龍院嗎? 10/19 07:48
30F:推 nastim: 是,他有短動畫 10/19 07:51
31F:→ bnn: 但他沒有書還在賣嗎 10/19 07:55
32F:→ zsp9081a: 可是這規定的作用本來就是避免嘎抓來亂的吧 10/19 08:47
33F:→ zsp9081a: 可以為了他開漏洞以後影響好嗎? 10/19 08:47
34F:推 Vivian1913: 書有在賣只能保護圖書領域的商標權,但比如假設他有申 10/19 08:51
35F:→ Vivian1913: 請玩具類的卻沒有出玩具,那玩具領域的就會被撤銷 10/19 08:51
36F:→ iqeqicq: 專利好像只有學名藥才有明確的專利期限 10/19 09:30
37F:→ iqeqicq: 畢竟學名藥攸關人類健康、福祉與平等 10/19 09:31
38F:→ iqeqicq: 印度就是學名藥大國 10/19 09:32
39F:→ zader: 烏龍院三個字還是他的漫畫?兩者差很多吧。 10/19 09:45
40F:推 lungyu: 啊就自己沒注意啊。三年可不短耶 10/19 10:15
41F:推 Vivian1913: 查了一下他也只有部分商標被廢止,講得像整個商標被廢 10/19 13:08
42F:→ Vivian1913: 一樣,甚至還沒有定案。 10/19 13:08
43F:→ Vivian1913: 被廢止的是第30類咖啡茶飲跟第43類旅館養老院等服務, 10/19 13:08
44F:→ Vivian1913: 其中旅館是被裁定保留的,茶飲還有得說,養老院他想要 10/19 13:08
45F:→ Vivian1913: 幹嘛? 10/19 13:08
46F:推 chu630: 到時候無期限又罵版權蟑螂搶註冊就永久屬於他 10/19 16:30
47F:→ Inelegant: 我猜就是有被人撞過的項目都去申請搶註冊 但沒有注意 10/19 16:33
48F:→ Inelegant: 到維持不是只有付錢就可以 10/19 16:33
49F:→ Inelegant: 確實好像有印象看過叫烏龍院的手搖店 如果是那邊想搶 10/19 16:33
50F:→ Inelegant: 註冊好像很合理 10/19 16:33
51F:→ ddkkz2003: 沒在用的領域被提廢止很正常 烏龍院三個字也不是獨創的 10/19 17:17
52F:推 qq204: 好日子 10/19 18:08
53F:推 oyaji5566: 等下養老院是什麼東西啦XD 10/19 18:18
54F:→ bluejark: 只是烏龍院三個字的商標權吧 不是著作權 10/19 18:29
55F:推 wiork: 申請鳥龍院 10/19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