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看板 CCBM
標題 [板務] 板務討論連署門檻
時間 Tue Mar 28 23:11: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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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不知道各位板友是否還記得板務討論可以移至主板討論這件事情
其實之前有兩個板務討論的積案
因為之前太忙了所以莫名其妙拖了老半天= =
現在來清理一下
第一個是板務聯署門檻的限制
會先討論這個的原因是當初板規沒設計好
造成濫用的狀況,所以在這邊討論一下該怎麼調整
討論完畢之後會把剩下的
"建議禁止對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討論完畢做個總結
內容詳見
#1OTmY4Jk (C_ChatBM)
以上
貳、議題名稱
[板務]討論串移至主板討論連署門檻調整
參、議題內容
新板主上任後
修改原本禁止在希洽討論板務的板規
改為有條件開放討論
設定為滿三十人於C_ChatBM板覆議即可將議題移至主板討論
簡稱C5政策
在板規修改後,也有不少議題成功的移至主板討論
以下為連署成功之文章列表:
#1O4aHdKS (C_ChatBM) (16/10/28)
#1OCNtX1E (C_ChatBM) (16/11/02)
#1OEhqeBd (C_ChatBM) (16/11/20)
#1OEhqeBd (C_ChatBM) (16/11/27)
#1OLrK6pI (C_ChatBM) (16/12/19)
#1OLzqGFe (C_ChatBM) (16/12/19)
#1OROgqzf (C_ChatBM) (17/01/05)
#1OTSRn7w (C_ChatBM) (17/01/11)
然而在最後一串版務討論中
#1OTSRn7w (C_ChatBM) (17/01/11)
有板友反映現行之30人聯署制度會被有心人士濫用
畢竟30人,真的要湊搞不好有些人的分身就可以直接達到門檻
板主在接獲反映後決議先行討論門檻更動之事項
再把板務討論串的積案處理完畢
本次板務議題就是討論移至主板討論之連署門檻是否應該修改
若應該修改,該怎麼修改
肆、可能可行之修改方案
1.調高連署人數門檻
2.利用記名連署杜絕分身同時贊成理由須充分
3.增加板主多數決通過之門檻
伍、後續廢話
一樣,本串每人限發一篇文章,多發者刪文處理
請不要離題、不要偷渡其他議題
不要違反其他條版規
其餘隨意
本次板務討論為期七天,至2017/04/04 23:59:59為止
陸、長門有希我老婆
可愛吧> <
比起什麼小埋的,長門有希可愛多了>///<
只有雷姆跟她一樣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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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ouseman1104: 幫我看看這樣是否OK 03/13 02:27
2F:→ uu26793: 雷姆是誰 03/13 02:39
3F:→ weichipedia: ok 除了最後一段我無意見 03/13 02:52
4F:→ pp1877: 你們在爭三小XD 03/13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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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12:15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13:45
5F:推 weichipedia: QQ 03/28 23:14
6F:推 kopune: 等很久了 先推再看 03/28 23:14
7F:推 dichenfong: 所以不是先投那些議題 是先決定門檻喔(′‧ω‧‵)? 03/28 23:14
之前有討論過門檻要調整
只是因為板規修改需要時間,所以挪動順序讓這個先討論
原本有附議通過的議題會繼續討論到討論完為止
8F:推 Kitakami: 雷姆是誰?? 03/28 23:14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16:02
9F:→ twosheep0603: 不要以為板主群賣萌我就會買單喔 03/28 23:15
10F:→ kopune: 其實也就是在BM丟出議題 通過某門檻後 可以拿到西洽討論 03/28 23:15
11F:→ kopune: 這樣的機制而已 03/28 23:16
12F:噓 teps3105: 你以為賣萌我就會推嗎 03/28 23:16
13F:→ kopune: 最後決定還是在板主身上 只是看大家的風向用而已 03/28 23:17
14F:推 web946719: 基本上2.3.就會增加板務工作量吧XD 加油 03/28 23:17
15F:→ scarbywind: 要版主同意不就有為初衷惹 03/28 23:17
原本是設計成不用板主同意,只要連署過了就送這邊
可是因為很多人有分身,所以門檻太容易被達成
當初才會有意見要調嚴
其實板主不太會特意擋板務討論
畢竟制定板規時可以知道大家希望怎麼處理對我們也有好處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19:38
16F:噓 cpblgu: 討論這葛有意義ㄇ? 03/28 23:18
17F:→ kopune: 這一定要先說清楚 以免有人認為提出來就一定會過..... 03/28 23:18
18F:推 tonyxfg: 不能版主同意吧XD,這樣對版主不利的提案很可能過不了關 03/28 23:19
19F:推 QBian: 雷姆>>>有希>>>埋 03/28 23:20
20F:推 dichenfong: 頂多就是 版主同意>可在C洽討論 反對>公告有此議題 03/28 23:20
21F:→ dichenfong: 但請移駕到BM 這種程度的話我覺得可以接受 03/28 23:20
這個是一個可行的處理方式
22F:→ scarbywind: 分身就用IP抓吧..要生30個IP也有難度 03/28 23:21
23F:→ dichenfong: 不然靠版主決定一個議題去留 略為不妥 03/28 23:21
24F:推 shyin7089: 抓分身要抓多久= = 03/28 23:21
25F:推 tonyxfg: 呃…我想版主們忽略了個問題,就是版主任期只有一年,而 03/28 23:22
26F:→ tonyxfg: 且並不是每個版主都不請假,換人後新版主不一定不擋喔 03/28 23:22
所以目前的制度是只要兩周內達到門檻
版主有義務將議題轉至C_Chat
這是為了避免板主濫權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23:26
27F:推 hachiman: 意見同dichenfong 03/28 23:23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3/28/2017 23:23:59
28F:推 purine5566: 什麼時候再來討論一次新田惠海條款 03/28 23:26
29F:推 kenting666: 別吵了,藪貓>all 03/28 23:31
30F:→ defendant: 不要板主同意+1 03/28 23:36
31F:推 Twatch: 有希我老婆 03/28 23:48
32F:推 HAHAcomet: 應該要有反對票相扣 只有贊成票 門檻再高 早晚會通過 03/29 00:12
33F:推 surimodo: 反對第陸點 嘻嘻 03/29 00:27
34F:→ oidkk: 我覺得附議者不得同ip就好了 03/29 00:30
35F:推 ga652206: 照原案就好吧 03/29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