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1GP (ツンデレ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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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台灣同人圈的毀滅
時間Thu Mar 8 23:16:38 2012
※ 引述《esproject (紫)》之銘言:
: http://www.plurk.com/p/ft82o2
: 簡單的説 國稅局盯上了
: 有人檢舉 案情不單純
: 國稅局認為,社團初期還在影印本程度,都納入要營利的部份
: 而且承辦的人對同人一無所知
我覺得是自己嚇自己
真有什麼動作等到時候真的實行了再見招拆招就好
簡單的想嘛~ 對方不懂同人 大概連你銷售數量都算不出來
最白癡的作法就是課核定稅額
這樣就是爽到大手 苦到小手
有腦一點的作法就是交由辦活動的官方協助查核
也就是看搬入數量 然後看銷售單價去抓一個營業額 之後課稅
但是這樣漏洞很大 應該也沒啥可能
其實我覺得整件事情就是WISH接了一堆官方的CASE被國稅局拍一拍
噗浪上面也有人猜是別人看不爽他們接這麼爽所以去捅
至於要搞到同人這一塊應該還早的很
而且真要搞是先搞死FF官方 所以其實我不太認為有啥好憂國憂民的
: → omega000:也是啦 冷靜冷靜 之前就在想同人算不算所得稅~"~ 03/08 22:29
其實應該說 同人 = 非商業
所以"理論上"來說是非營利行為
但是真要作帳就很白癡啦
要先掛一個社團 然後社團把所有營利掛在繪師身上
然後繪師的年所得不到所得稅起徵額度 這樣就PASS了
: 推 Augustus5:是能課多少 03/08 22:31
我覺得這根本沒有肉可以啃 課下去不合成本阿
: 推 godivan:所以法律可以因為是同人市場就轉彎嘛? 03/08 22:31
: 現在的問題在於因為同人社團大部分都不是公司,
: 沒辦法報"成本"所以所有的收入都會變成淨利
: 跟法律會不會轉彎有甚麼關係 你腦袋有病嘛
YA~
:
:
: → wxtab019:一堆幾乎都是做興趣的吧...很多都是賠錢在做的... 03/08 22:31
: → wow999:學校社團也不用搞了 03/08 22:31
: 推 eva05s:我比較想知道如果徹底慘賠的話這稅繳起來會是什麼滋味... 03/08 22:32
那也要主張慘賠可以抵稅
證所稅要搞的就這樣阿
如果要課同人會場所得 那虧錢也該要可以抵稅 這樣超爽的勒!
: 推 godivan:沒有統一發票.....顆顆.... 03/08 22:33
阿不是營利組織哪來的統一發票
: → wxtab019:簡單來說 他們沒辦法報成本 所以所有收入都直接算淨利 03/08 22:57
還是可以報阿
你把繪師的價碼拉到很高 就可以場場都虧錢
這樣真要課稅 每年政府還要退稅給社團負責人
以後同人場變成逃稅大場所 超爽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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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社十一恨
一恨刪伊利亞線 四恨月姬沒動畫byBIGP七恨FATE缺兄控 十恨空境全年齡!
二恨月姬二無望 五恨FATE PVC無限 八恨空境同人少 十一恨FATE補魔天空龍
DDD待補完.......
byBIGP
三恨空境無抱枕 六恨五月線不存在 九恨青子.老虎.バゼット.白蓮.シオン不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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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1.220
1F:推 Augustus5:推大p XD 03/08 23:17
2F:推 allfate:YA~ 03/08 23:18
3F:推 Y1999:企業主現身說法 03/08 23:21
4F:推 godivan:所以我才講有新的逃稅方式@@ 03/08 23:21
5F:推 kh398:最後這段真是大快人心 03/08 23:21
6F:→ godivan:我記得沒錯了話 是不是商業行為是看法律條文的定義 03/08 23:22
7F:→ godivan:不是說你"同人=非商業"就是非商業 03/08 23:22
所以我說理論上嘛~
就像外面寫純按摩 理論上來說是純按摩沒錯啊
8F:推 kid725:大P你 XDDDDDDDDDDDDDDDDDDDDDD 03/08 23:22
9F:推 mariandtmac:大P老師的專業教室! 03/08 23:23
10F:推 reader2714:這篇簡單的說就是吃力不討好政府才不會幹??? 03/08 23:23
11F:推 caten:行政成本跟收到的稅一比,我想應該是吃力不討好沒錯 03/08 23:24
12F:→ arrakis:噗串裡面就有說虛驚一場... 03/08 23:24
13F:推 syoutsuki77:大P老師推~ 03/08 23:27
14F:→ wuliou:逃稅大場XDDDD 03/08 23:27
15F:推 biglafu:可以在觸手上簽名嗎>//< 03/08 23:27
16F:→ Xavy:可以用觸手簽名嗎,觸拓(?) 03/08 23:29
17F:推 Irenicus:最後一段超專業 XD 03/08 23:30
18F:推 abellea85209:推這篇 03/08 23:31
19F:推 kid725:大P老師有講 大家有沒有在聽! 03/08 23:33
※ 編輯: B1GP 來自: 114.25.241.220 (03/08 23:35)
20F:→ radishare:然後繪師因為所得太高被課稅就哭哭了 03/08 23:36
21F:推 Rainlilt:繪師找個學生來當,只要低於最低所得就好啊 03/08 23:37
22F:推 Augustus5:純按摩wwwwwwww 03/08 23:37
23F:推 godivan:所以我才講如果被定義成是商業行為 發票就準備顆顆了 03/08 23:38
24F:推 Y1999:是商業行為,還要扯到營利,科科的是國稅局 03/08 23:40
25F:推 godivan:所以這才是有趣的地方阿...法庭上你講不過對方就要棵棵了 03/08 23:41
26F:推 Y1999:要高於18萬才能徵稅,而且稿費本來就沒公定價 03/08 23:42
27F:→ Y1999:你說印刷可以找印刷廠,你邀稿成本誰管你高低 03/08 23:42
28F:→ hacoolman:個人哪來的開發票 定義先弄清楚 03/08 23:43
29F:→ godivan:所以這就是攻防的有趣的地方阿XDD 03/08 23:43
30F:推 a0501k:我是覺得若是以賺錢為前提的話就失去同人創作的精神了 03/08 23:43
31F:→ PsycoZero:欸我想那玩意失去很多年了 03/08 23:44
32F:→ Y1999:小攤還是要生存拉,沒銀子哪來點子,印刷攤位要錢阿 03/08 23:44
33F:→ yukitowu:不對 你不以賺錢為前提 那就去路邊免費發本就好啦-3- 03/08 23:45
34F:→ Y1999:至於那種大手,賣成那樣繳點稅剛好而已 03/08 23:45
35F:推 godivan:型月表示:老子還是同人! 03/08 23:45
36F:→ PsycoZero:其實去路邊免費發還不一定有人要... 03/08 23:45
37F:→ biglafu:=================大P老師請在觸手上簽名================ 03/09 00:00
38F:推 salagadoola:某人過海關的方法:「一個不賣座的漫畫家,要讓別人記 03/09 00:05
39F:→ salagadoola:住你的名字,得拿自己的作品代替名片送人才可以…」 03/09 00:05
40F:推 ggyyhippo:有賣錢就是營利 哪來同人非營利說法 只是少到可以忽視 03/09 00:07
41F:→ ggyyhippo:真的要說是類似攤販一樣的行為 別做太大票就沒人會館 03/09 00:08
42F:推 BlGP:我剛剛一直以為大拉福是推錯文章啊!!!!!!!! 03/09 00:11
43F:推 kerry0496x:這片和上篇一起推 03/09 00:17
44F:→ biglafu:=====================大P老師請鞭笞我================== 03/09 01:00
45F:推 potatofat:我也要推大P 03/09 01:24
46F:推 KMSNY:大逃稅 03/09 01:44
47F:→ syoutsuki77:旁觀的人只覺得看攻防有趣,真發生在社團身上可會喊X! 03/09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