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725 (凱道基德)
看板C_ArtBoard
標題[判決] #1QHkM4gt (ONE_PIECE)frojet不當判決
時間Sun Jun 2 21:46:55 2019
原文位置:
文章代碼(AID):
#1QLu61Wm (C_ArtBoard) [ptt.cc] [申訴]
#1QHkM4gt (ONE_PIE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ArtBoard/M.1515684225.A.830.html
申訴事由:
申訴人不服ONE_PIECE板frojet板主所作出之判決 故提出申訴
判決結果:
申訴成立 裁定板主應撤回懲處
(兩隻警告撤回 因此與先前一次警告所累計而追加的7日水桶判決以無效論)
判決說明:
ONE_PIECE板frojet板主因認為申訴人nicetree
過去於ONE_PIECE板五篇文章當中的內容主旨意在評論frojet板主執行板務失當
因此依照板規B-4-Ⅰ、Ⅳ項給予申訴人nicetree兩次警告
並依照C-4-I 與先前的一次警告合併 滿三隻警告而處以7日水桶處分
B4〔引戰推文〕
Ⅰ 文章內容若有以下情形者符合本條板規範圍,引戰條文內容與解釋範圍
由板主方進行最後判定。
(1)多次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人身攻擊言論
(2)蓄意張貼板友在他板部分言論,而該張貼言論與目前討論主軸關聯性不大
(3)其他由板主方判定有惡意攻擊意圖的言論
Ⅱ 符合本條規範,初犯7天禁言(一句一罰)、二犯者+15天禁言、三犯者+30天禁言。
另可視情況要求修改或刪除文章。
Ⅲ 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一句一罰為合併處罰要件,最高採計4句罰言。
一句一罰非累犯加重處罰要件,亦不適用於C-4多次違規加重處分。
Ⅳ 雖有第一項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無明顯犯意,或經當事人原諒,
改記警告或不罰。
C-4 〔多次違規的加重處分〕
不限任何條文,凡多次違反板內規定,依下列條文加重處分
Ⅰ 累積警告次數每滿3次,罰7天禁言。
公告內所列之違規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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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4fR4n2 (ONE_PIECE) 11/20
你不只當豬隊友,還要裝作自己是受害人,把我當作逼你的壞人,這是在演哪齣???
#1Q4gVqs9 (ONE_PIECE)
推 nicetree: F你不是說不會再亂說話,現在又在說希望他回來??? 11/20 21:31
→ nicetree: 我都不知道你是真性情流露,還是虛情假意在演甚麼戲了 11/20 21:32
#1QGoPjjl (ONE_PIECE)
噓 nicetree: 呼喚親衛隊上場了,這是什麼情形? 12/27 22:02
噓 nicetree: 你下的決定,做出投票的行為,現在講不過就呼喚別人,這 12/27 22:11
→ nicetree: 叫做卸責,沒肩膀,沒擔當 12/27 22:11
#1QH69Xgw (ONE_PIECE) 12/28
說要傾聽民意,尊重多元意見
卻不斷限縮發文空間,不尊重制度,無法制觀念
常常依人辦事,板規不斷亂改,修正的F板工
在無法接受不同意見的狀況下鎖了上篇公告
(PS:上段言論已修正已在本文看不見)
議題討論講不過就
1.給人閉門羹(多說無益)
2.開新戰場(想找人數夠不夠多,又或下招抹黑批評人身攻擊)
3.抹黑(你跟XXX很像)
這幾招別亂用
另外,是你只聽你支持者的話,我上面列的板友都被你無視
還認為你的支持者都同意你
你才是選擇性的看自己的答案啊~
都給你人數證據了,還裝作看不見!
我是問他
1.雷其他作品的配套措施要不要開始規畫?
2.自己承認當初不成熟修掉這個板規,就該直接恢復原板規,辦投票要大家背書?
3.投票應該停辦,投票選項都沒說清楚?
4.第二選項想改為3個月的限制,為何你說一年會太長
5.公共政策解讀錯誤,辦投票前沒有辦公廳會給大家充分討論
6.還有其他要一併修改的,麻煩一次說清楚,不要後面又偷修改
這些問題我一直問他,他都閃避
然後說我是少數人數,要跟我比
請問是誰幼稚?親衛隊隊長???
上述問題請F板工跟大家說清楚,這都是板務問題
你要推行板務,跟板友說清楚是一定要做的事情,不要自己獨斷專行
#1PGDKHBS (ONE_PIECE)
推 nicetree: 回cindy大,你知道大貓因為在那個板看到他的文章跑來指 12/29 15:51
→ nicetree: 點他嗎?結果大貓舉的問題這次一樣發生,人是不會變的 12/29 15:52
→ nicetree: 更正一下,人會變但是個性很難改 12/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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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檢視以上違規內容後 分別判定如下
#1Q4fR4n2
#1Q4gVqs9
以上兩篇違規 事發皆在11/20日
但是判決時已是12/30號 實際上已超過一個月以上
根據當時所施行之ONE_PIECE板板規D-2-Ⅱ規定
事發超過14日的違規行為 板主不再受理檢舉
D-2 〔不受理檢舉的事由〕
Ⅱ 違規的行為已超過14日後,不再受理
因此依照板規
frojet板主應無法追究
#1Q4fR4n2 及
#1Q4gVqs9 兩篇文章是否有違規之情節
而frojet板主於公告內回應質疑時
承認以上超過14日之言論並無實際的判決效力
只是將他認為nicetree申訴人涉及違規的所有言論一併貼出
文章代碼(AID): #1QHkM4gt (ONE_PIECE) [ptt.cc] [公告] no4禁言43天GpTime禁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ONE_PIECE/M.1514595716.A.AB7.html
推 nicetree: 辛苦妳了,東翻西找翻到我一個多月前的言論,即使超過板 12/30 12:31
→ nicetree: 規限定14天,你也硬是要湊到讓我禁言,即便我批評的是板 12/30 12:31
→ nicetree: 務,說的是你板務的回應,你也硬是要桶我,還拿別人亂罵 12/30 12:31
→ nicetree: 我的案例擷取部分來混謠視聽 12/30 12:31
→ frojet: 本人並無認列您14天前的言論,只是貼在這裡讓您明白 您 12/30 12:45
→ frojet: 曾經說過的話(豬隊友和虛情假意-->我不接受您當時的道歉) 12/30 12:45
→ frojet: 。 但還是基於您在板務的討論,冷嘲熱諷和事後評論還是相 12/30 12:45
→ frojet: 較輕微,才判罰僅兩支警告。 12/30 12:45
因此組務認定
#1Q4fR4n2 及
#1Q4gVqs9
兩篇文章因超過板務處理期限 而不予追究
#1QGoPjjl當中
申訴人nicetree評論frojet板主「卸責,沒肩膀,沒擔當」
組務認定情節尚在合理評判範圍 因此認定無違規
#1QH69Xgw當中
申訴人nicetree評論frojet板主
「不尊重制度,無法制觀念」
「板規不斷亂改」
(此篇文章內文較長 僅取frojet板主上色部份)
組務認定其回覆主要是主張對板規制定的不滿
情節尚在合理評判範圍 因此認定無違規
#1PGDKHBS
當中
申訴人nicetree評論frojet板主「人會變但是個性很難改」
組務認定其回覆在於評論frojet板主並無改變之意
內容無涉辱罵及詆毀其人格 因此認定無違規
綜上所述
#1Q4fR4n2
#1Q4gVqs9
因超過板規所定之14日追溯期(板主亦認同此節)而失效
#1QGoPjjl
#1QH69Xgw
#1PGDKHBS
組務認定無違規
因此裁定撤回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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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譁! 原來是個穿著很亮盔甲的金皮卡。
鹹濕的眼神、淫賤的笑意、乞撚人憎的動作,已知道他是基佬中的極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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