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ry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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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
時間Sun Jul 5 12:04:57 2026
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時經濟利益卻忘員工體力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徐姓超商女店員被控凌晨「偷喝」市價75元的燕麥奶拿鐵,店家提告,徐女解釋先前即預購
32杯,因精神不濟而漏結帳,士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徐女上訴,台
灣高等法院批評雇主享有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卻因店員失誤興訟,徐女在監視器前飲用
,業務侵占罪不處罰過失犯,改判無罪確定。
高院指出,台灣超商能提供五花八門的服務,關鍵在於「萬能店員」,但這卻是「廉價的便
利」,店員在極低的薪資門檻下負擔爆炸性成長的「組合勞動」,不僅要會結帳,還要清洗
機台、製作霜淇淋與咖啡、上架商品等。勞動基準法明文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
應有30分鐘之休息」超商大夜班多採取單人值班,勞工的注意力會渙散,發生失誤的機率倍
增。
徐女為某超商北車捷運站正職員工,因男友央求代班,才無薪支援北投一家分店大夜班。士
林地檢署起訴指出,徐女去年5月17日凌晨4時,擅取店內業務持有的飲品材料,製作市價75
元的燕麥奶拿鐵,未結帳即飲用,陳姓店長調閱監視器畫面而報警,她涉犯業務侵占罪。
因單人值班,徐女表示因極度疲憊、體力達極限,沖了咖啡卻忘了結帳,是作業疏失,不是
惡意侵占,更何況她是在監視器前沖泡,若有犯意,早就規避監控。士林地院認為徐女製作
飲品時並未恍惚,審酌燕麥奶拿鐵價格不高,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徐女上訴,指當天因疲勞,延遲將鮮食上架,導致馬鈴薯損壞並遭客人投訴,陳姓店長向她
索賠1萬5000元,但她代班根本沒拿到薪資。她說,這起案子根本就是陳姓店長「以刑逼民
」的延伸,獅子大開口。
高院調查,徐女去年5月16日早上7點至下午6點上北車捷運店早班,翌日凌晨支援北投的分
店大夜班,期間喝了1杯未結帳的燕麥奶拿鐵,但6時購買薏仁漿則有結帳。高院確認徐女去
年5月8日即預購32杯燕麥奶拿鐵,案發前寄杯剩26杯,她「因身心俱疲才漏未結帳」的主張
可信。
合議庭認為當員工隨手拿取一瓶提神飲料飲用,以維持最低限度的工作動能時,大腦預設的
指令極可能是「稍後趁空檔刷條碼」或「下班時與其他商品一併結帳」,但極可能因客流或
其他店務打斷,本件欠缺徐女不法意圖,改判無罪,不得上訴。
█高院抨超商店長拿司法當企業威嚇工具 檢方、士院同遭點名
徐姓女店員因1杯漏結帳的75元拿鐵,陳姓超商店長向台北市警北投分局提告竊盜,士林地
檢署依業務侵占罪起訴,一審遭判刑3月,但二審不僅改判無罪,判決書更附「旁論」,指
雇主本可透過勞動基準法及內規處理,卻採毫不留情的刑事訴追,痛批雇主將國家嚴肅的司
法資源當成私人企業管理的威嚇工具。
除了告訴人罕見遭法官斥責、質疑違法外,台灣高等法院同樣點出檢察官一味追求訴追與定
罪,無益司法資源合理分配,而士林地院也缺乏「審判者應具備的實踐智慧」,違反一般國
民對於極度疲勞下,人類注意力與記憶力可能發生短暫斷層的經驗法則。高院請執法人員謹
記「法乃至善與公平之藝術」,不要讓冰冷的法條,凌駕於對被告過勞處境的同理與實質正
義之上。
高院認為徐女因連續值班而精神不濟,一時疏漏才沒結帳自己消費的燕麥奶拿鐵,沒有「意
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的主觀犯意,為落實「慎刑」思維、無罪推定原則,應諭知被告無罪
,士林地院沒有詳細勾稽、爬梳來龍去脈就判被告有罪,用法違誤,因此撤銷原判決。
高院認為超商大夜班店員會陷入精神狀況不佳的狀況,根本原因往往是雇主未履行職業安全
衛生法、勞動基準法強制要求的照顧義務,雇主可能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刻意安排單人排班
,導致勞工面臨過度密集的工作量。
事發分店為加盟店,判決書旁論質疑該店未能提供完善的勞動環境,且涉嫌違反勞基法工時
與休息規定,陳姓雇主不僅對徐女延遲上架鮮食而索賠1萬5000元,還因1杯拿鐵而祭出最嚴
厲的刑事訴追,等於是把企業經營的成本考量與管理漏洞所衍生出的營運風險,完全轉嫁並
歸咎於處於弱勢地位的基層勞工。
因手段與目的嚴重失衡,還帶有濃厚的「以刑逼民」、報復性意味,分店雇主遭合議庭痛批
濫用權利,「應受負面的社會與法律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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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tvs: 全家就是你家變成全家告你全家 07/05 12:13
3F:→ tony900735: 支援高院判決 07/05 12:19
4F:推 QBoyo: 加盟主還是店長有問題吧 正常程序應該也是先報公司處理 07/05 12:20
5F:→ ISbn94: 中永店 07/05 12:23
6F:推 jakkx: 75、無薪、店員、監視器前。怎麼看都不符比例與經驗法則 07/05 12:24
7F:→ kenryu: 還賠了1萬5 合理? 07/05 12:28
8F:推 AquaSKY: 說不定那寄杯還是店裡業績不夠幫吃的 07/05 12:28
9F:推 crow0801: 連這種鳥案都起訴判刑 難怪士林地檢地院永遠都是二軍 在 07/05 12:30
10F:→ crow0801: 北檢北院之下 活該被高院痛斥 07/05 12:30
11F:推 ftvs: 士林地院四朵華周芝君雷雯華葉伊馨李欣潔標準的米蟲公務員, 07/05 12:37
12F:→ ftvs: 小案大辦真囂張 07/05 12:37
13F:推 ftvs: 這種司法人員該汰除,憑什麼給終生俸 07/05 12:40
14F:推 KomachiO: 這家也太扯了吧?馬鈴薯能進到15000?真該反告恐嚇取財 07/05 12:59
15F:推 erichavez: 高院讚 加盟主得了便宜還耍賤 工作四小時休息半小時 07/05 13:14
16F:→ erichavez: 就算沒客人在店內待命也工作 休息時間是指你可以掛個 07/05 13:14
17F:→ erichavez: 休息中牌子讓客人等 甚至出門去隔壁超商喝杯咖啡的 怕 07/05 13:14
18F:→ erichavez: 沒人顧就多排一個人或自己來貼啊 07/05 13:14
19F:推 s540421: 無薪支援大夜被索賠15000跟告刑事,這什麼鬼 07/05 13:17
20F:推 BroDians: 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那是直營店才有,加盟主通常 07/05 13:45
21F:→ BroDians: 不會有,利益都被上面的拿走了 07/05 13:45
22F:→ BroDians: 不過這種微罪也要判有罪,太小題大作了吧 07/05 13:46
23F:→ bailan: 馬鈴薯有這麼熱賣嗎? 一天延遲就索賠15000? 07/05 13:59
24F:→ excercang: 15000的馬鈴薯,這業者恐嚇取財 07/05 14:06
25F:推 C4F6: 全家店長真可怕,幾年前還有個虐殺案 07/05 14:20
26F:推 h120968: 全家會搞店員很正常吧 對顧客也很不空氣 動不動愛教訓人 07/05 14:29
27F:→ h120968: 很不客氣 07/05 14:29
28F:→ catuncle1: 便利商店業態,跟員工拿東西沒付錢是兩回事吧 07/05 14:32
29F:→ catuncle1: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全聯,就會判給全聯贏嗎? 07/05 14:32
30F:推 C4F6: 這是被男友坑了才去無薪支援吧,請不到人一定是有問題 07/05 14:39
31F:推 erichavez: 主要是才一次缺失 店主就想以刑逼民欺負弱勢 敲詐1500 07/05 14:43
32F:→ erichavez: 0 高院看不下去了才電他 又不是慣犯像之前飲料店員 還 07/05 14:43
33F:→ erichavez: 會偷收銀機零錢 店家忍了幾次 受不了才開告那種 07/05 14:43
34F:推 joe369168: 07/05 14:51
35F:→ ctcofe: 一審判決三個月也太離譜,幸好二審法官明事理 07/05 15:05
36F:推 clavi: 高院法官連檢察官跟一審法官也一起罵笑死 07/05 15:12
37F:噓 charles0939: 店長好惡劣 07/05 15:19
38F:→ charles0939: 我來當店員 07/05 15:19
39F:→ charles0939: 一定幹不好! 07/05 15:19
40F:推 seichan: 檢察官還起訴是讓我開眼界的。那個四方盒裝馬鈴薯泥好像 07/05 15:23
41F:→ seichan: 是49元,被要求賠償15000,至於75的燕麥奶拿鐵好像是被求 07/05 15:23
42F:→ seichan: 償70萬的樣子 07/05 15:23
43F:→ seichan: 然後被男友強迫代班,壞掉的馬鈴薯是店長要求賠償,男友 07/05 15:25
44F:→ seichan: 再轉告女友要女友賠償 07/05 15:25
45F:噓 tldn: 這男友也是垃圾 07/05 15:36
46F:→ q210216: 借問某c分身網軍之前在本板被噓到X2的po文到底要自D沒?= 07/05 15:44
47F:推 monar: 這種男友只能蛋雕了吧 07/05 15:46
48F:推 erichavez: 超商大夜班已經找不太到人了 通常店家對待大夜店員會 07/05 15:46
49F:→ erichavez: 比較寬鬆 這家傳出去應該找不到人了 看是要自己家人下 07/05 15:46
50F:→ erichavez: 去貼 還是要找社會大哥或肌肉移工來站台 07/05 15:46
51F:→ DogCavy: 為什麼無薪支援… 07/05 16:07
52F:推 h120968: 可能很快就會倒掉也說不定 07/05 16:15
54F:→ h120968: 我就不信店長只會刁大夜班的 上樑不正小心下樑歪 07/05 16:16
55F:→ h120968: 哪天員工反過來搞你就不要哭 07/05 16:16
56F:→ h120968: 評論很乾淨沒被出征的痕跡很意外欸 07/05 16:19
58F:→ joan33235: 這什麼店長啊 07/05 16:48
59F:推 UCCUplz: 無薪支援是三小 07/05 17:15
60F:推 rushfudge: 鬼島有一群人就是上班愛婊人刁人為樂的吧 ㄏㄏ 不然叫 07/05 17:21
61F:→ rushfudge: 印度人來站 07/05 17:21
62F:→ Dcpp2015: 這什麼垃圾店,大夜都很難找到人了,還會為了一杯咖啡 07/05 17:39
63F:→ Dcpp2015: 去搞店員。 07/05 17:39
64F:推 ldt1025: 全家對底層員工都蠻差的 07/05 17:44
65F:噓 Lesterz: 全家真惡 07/05 17:47
66F:→ kenryu: 猜猜女的有沒有怒甩男友 07/05 18:40
67F:推 mimikyu: 評論刪過了吧 我中午看有 07/05 19:49
68F:推 AMPM: 天啊,這間店真的有夠黑心就是欺負基層員工吧,合理懷疑是 07/05 19:49
69F:→ AMPM: 不是想用這種方式去補虧損的營運,人家就真的有寄杯還有26杯 07/05 19:49
70F:→ AMPM: ,到底為啥要在你監視器前喝呢?這間店就是想故意坑員工吧 07/05 19:49
71F:推 h120968: 反正爛到1.4總公司也都不管了 全家沒救了 07/05 20:17
73F:推 rita1234: 高院法官英明 07/05 20:18
74F:推 aobocodo2004: 過勞狀態下無薪支援疏失被告刑事,一審還真的判了 07/05 20:25
75F:→ aobocodo2004: 有罪三個月,什麼恐怖鬼故事,感謝高院法官英明 07/05 20:25
76F:推 C4F6: 第一次聽到無薪支援,不給錢不算勞工所以勞基法管不到很正 07/05 20:32
77F:→ C4F6: 常嗎 07/05 20:32
78F:噓 spermjuice: 小肚雞腸 07/05 20:37
79F:推 lucieph: 高院法官英明 07/05 21:26
80F:推 coolguyya: 哇 這哪家 太血汗了吧! 07/05 22:20
81F:噓 adoko: 來啊 抵制全家 怎麼沒人喊 07/05 22:37
82F:推 bubblelon: 高院法官英明,店長以刑逼民很爛 07/05 23:33
83F:推 temu2015: 男女朋友關係的依據在哪裡?不好意思沒看到 07/06 00:33
84F:→ temu2015: 高院英明 07/06 00:33
85F:推 noomlluf72: 超級扯的 07/06 00:46
86F:推 justptt978: 推高院 07/06 00:46
87F:推 jyue: 推高院 07/06 00:49
89F:推 casko: 根本是挾怨惡意提告 07/06 03:17
90F:推 sarada: 高院判決寫出加盟店背後負責人及店長和被告男友大名 讓社 07/06 03:27
91F:→ sarada: 會自有公評 英明 07/06 03:27
92F:推 cashko: 一個小小疏失鬧到上法院,僱主也太小題大作了,難得碰到 07/06 03:45
93F:→ cashko: 這種接地氣的法官 07/06 03:45
94F:噓 qwe159236: 挺店員拒絕消費 07/06 03:58
95F:推 QBoyo: 真的要做超商打死也不想找加盟店 什麼妖魔鬼怪都有 07/06 07:01
96F:推 rushfudge: 可黏啊 07/06 07:15
97F:→ lluunnaa: 告之前沒事先溝通嗎?還是積怨已久? 07/06 09:03
98F:推 TiggerLin: 這種人跑去派出所提告警察都會翻兩個白眼 07/06 09:22
99F:推 sh9129: 無薪支援……檢察官還起訴,地方法院還判刑……啊不就還 07/06 10:19
100F:→ sh9129: 好還有上訴還公道好扯 07/06 10:19
101F:推 joe369168: 推高院 07/06 11:09
102F:推 h120968: 脆上有員工出來幫店長洗地 嘖嘖 07/06 11:38
103F:推 kano2525: 還好高院法官有還她公道,雇主為了一杯咖啡就把人告上法 07/06 12:57
104F:→ kano2525: 院有夠沒良心,最誇張的是士林地院居然還真的起訴判刑 07/06 12:57
105F:推 rs2016: 這家超商是靠這樣賺錢嗎? 07/06 14:41
106F:推 echo0115: 推高院 07/06 15:56
107F:推 dragon6: 這加盟主怎麼不自己上場顧店 07/06 16:30
108F:推 h120968: 反正員工說店長人很好 都是被告跟男友的問題 07/06 17:14
109F:→ h120968: 人家跑去睡覺 讓鮮食壞掉是因為男友不負責任啊 07/06 17:14
110F:→ h120968: 你不去駡男友把過錯全部蓋在女店員身上是在搞喔 07/06 17:14
111F:→ h120968: 還為了逼人家賠錢威脅要她在店門口當場拉屎吃掉 不要臉啊 07/06 17:14
112F:推 spectator1: 遇到這種雇主真的拉黑 07/06 18:09
113F:推 amazinger: 這種案子需要高院?真的得認真的反而隨隨便便… 07/06 18:12
114F:→ amazinger: 最大問題就檢察官在那邊混哪…根本久利生就能擋掉的… 07/06 18:13
115F:推 mimit569: 做超商做到被告偷竊 好衰 07/06 19:28
116F:推 cashko: 男友也很爛,女友都這麼累還要盧她代班 07/06 20:28
117F:推 magiclunar: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處,根據現有訊息 讓鮮食壞掉已經不 07/06 21:03
118F:→ magiclunar: 是第一次發生,當天遲到交班還睡著沒用鮮食導致客人吃 07/06 21:03
119F:→ magiclunar: 到投訴,女生被要求代班錢是付給男友,但是男友求償是 07/06 21:03
120F:→ magiclunar: 丟給女友去賠,這店長起訴竊盜以刑逼民小題大作,應 07/06 21:03
121F:→ magiclunar: 該直接民事求償業務過失就可 07/06 21:03
122F:推 h120968: 所以你覺得店長逼她吃屎是對的? 07/06 21:21
123F:→ h120968: 店長這樣搞就不可恨?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07/06 21:22
124F:→ z5876268: 怎麼看都覺得像是店長挾怨報復,還好高院的法官還清醒 07/06 22:26
125F:→ z5876268: 這樣覺得台灣司法還是存在的 07/06 22:26
126F:推 cashko: 剛剛看到脆上有人說,事發後,男友還站在店長那一起索賠 07/06 22:41
127F:→ cashko: ?女生還不分手嗎? 07/06 22:41
128F:→ Doerda: 吃相真難看!!碰到這種主管真的超衰的 07/06 23:22
129F:推 fifi0828: 怎麼會告刑事呢?難怪二審法官會那樣說…. 07/06 23:22
130F:推 h120968: 看這家能撐多久不倒掉 上次桃園市區喝酒睡趴的都倒了 07/07 00:07
131F:→ h120968: 這家居然沒事 總部也都像鵪鶉一樣安靜 嘖嘖嘖 07/07 00:07
132F:推 adon0313: 鄉下你家還有加盟被逼走去街尾開新店 兩個月又徵加盟 07/07 04:24
133F:→ adon0313: 兩家差五百公尺 07/07 04:25
134F:推 w00850: 推高院 07/07 08:03
135F:推 jakkx: 沒辦法。"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嘛。法官怎麼判的都看不到 07/07 11:15
136F:→ jakkx: 的人無法要求什麼視界的 07/07 11:15
137F:→ addussa: 笑死 這也有人可以檢討弱勢 07/07 11:33
138F:推 mmx3259: 正常來說,不應該有無薪支援這種事, 於法責任歸屬上有 07/07 12:09
139F:→ mmx3259: 很大的問題,至於喝了一杯咖啡,大夜班請喝一杯 是人情 07/07 12:09
140F:→ mmx3259: 世故,用這個搞人真的是要人家的不對等的合解金 07/07 12:09
141F:推 h120968: 如果遇到恐龍法官可能會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更N審吧 07/07 12:12
142F:噓 arl: 不對她被告剛好而已..重點在於她是該店有登記的員工? 07/07 19:35
143F:→ arl: 如果她不是該店店長雇用的員工這樣本來就有問題 07/07 19:36
144F:→ arl: 但至少就我知道大部分加盟主對員工喝咖啡都有一定的開放程度 07/07 19:36
145F:→ arl: 我這邊的店大夜一個晚上喝兩杯店長都沒在說啥的.. 07/07 19:37
146F:推 h120968: 男友不到班逼女友去代班然後只有代班的人有錯 合理嗎? 07/07 19:47
147F:推 xiaoyao: 廢物男友 呵呵 07/08 15:52
148F:→ chinaeatshit: 看判決書這種男友真的不行 但台女就是很愛這一款的 07/08 18:03
149F:→ crow0801: 用沒登記的員工 要談責任那也是管理方 不是勞工 少在那 07/09 08:12
150F:→ crow0801: 邊法盲言論 07/09 08:12
151F:推 spcalice: 高院法官讚 07/09 12:20
152F:噓 arl: 那就要先討論加盟主知情嗎?很多加盟主幾乎5點後就不在店裡了 07/10 23:33
153F:→ arl: 更何況她是跑來上大夜 07/10 23:33
154F:噓 arl: 早7晚6這要7總部先查北捷那間店了 07/10 23:37
155F:推 h120968: 明明是全家哪來的711 07/11 10:53
156F:→ h120968: 而且一堆早6到大夜交班的 07/11 10:54
157F:推 jakkx: 不符資格就非業務侵佔。看業主告的條目就知道不安好心 07/11 17:31
158F:→ jakkx: 而他該告的是有管理權的人。怎樣都不會是她,或者說只有她 07/11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