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dama ( )
看板CVS
標題[新聞]臨停全家超商被收500元停車費 女車主無奈
時間Tue Jan 14 18:57:13 2025
https://www.threads.net/@jamieisacoolgirl/post/DExJPl4yqEJ?hl=zh-tw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923135
臨停全家超商被收500元停車費 女車主無奈:當積陰德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1/14/4923135_1_1.jpg
全家超商公告使用規定,收取500元清潔費。(圖由民眾提供)
2025/01/14 15:23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女子將車子臨停在大社區某全家超商旁,未料離去
時被要求付500元停車費,她在網路上發文抱怨,第一次臨停超商還要被坑錢,感受很差
勁,無奈說「就當積陰德」,網友質疑「這種告示牌真的有法律效力嗎?」警方表示,臨
停處為私人土地,且店家已經公告,並未違法。
仁武分局今(14)日前往了解,經向區公所確認車輛停放處屬超商的私人土地;此外,超
商店長表示該處為私人土地,店家自訂私人場地使用規定,如騎士不在門市而停放機車,
違反使用約定者將酌收清潔費新台幣500元。
該女子PO文描述事發經過,她昨日下班後,將車子臨停沒畫紅線的店家旁邊拿晚餐,原想
再到該全家買飲料,沒想到回來取車時發現車子被花圃圍起來,然後有中年男子從店家衝
出來指她影響做生意,要求支付500元。
原PO說,停車時並沒有擋到其它車輛,僵持後還是付了錢,發票抬頭也沒打停車費,她停
的方向也沒標示要收500元,真的是莫名其妙,感受很差勁,想消費的興致都化為烏有。
網友說,「收500搶劫喔」、「強制罪了吧」、「投訴全家總公司跟轄區政府停管處,看
開立發票部分是否合法」,原PO回應,叫警察還做筆錄很麻煩,下班後只想趕快回家,
500元就當積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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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dama:轉錄至看板 Marginalman 01/14 18:57
1F:→ Smallsh: 暖 南部違停路邊都不見得要罰錢 01/14 18:58
2F:推 beast1969: 進去買個飲料不行嗎? 01/14 19:07
3F:推 fman: 因為已有在明顯處公告了,還停會視為已同意,且說沒看到也說 01/14 19:13
4F:→ fman: 不過去,所以就當買一個教訓吧,不是什麼地方都可以停的 01/14 19:13
5F:推 s540421: 佔便宜佔慣了不給佔還要氣噗噗 01/14 19:14
6F:噓 rmoira: 活該 自以為別人都要方便妳喔 01/14 19:14
7F:→ DogCavy: 很多人方便當隨便才會變這樣 01/14 19:15
8F:推 tue678: 有牌子放在那 還停下去 是沒在看 是給有在店內消費臨時 01/14 19:23
9F:→ tue678: 停車 他取餐回來 也不知道多久 01/14 19:23
10F:推 adon0313: 本來就該繳 01/14 19:30
11F:推 TenRings: 有公告 沒話說 01/14 19:38
12F:→ nicesky115: 交通局:該超商沒有「停車場登記證」,依據「停車場法 01/14 19:40
13F:→ nicesky115: 」規定,路外公共停車場或建築物附設之停車空間開放供 01/14 19:40
14F:→ nicesky115: 「公眾」停車「收費」使用者,其負責人應訂定管理規範 01/14 19:40
15F:→ nicesky115: ,向地方主管機關報請核備,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後,始得 01/14 19:40
16F:→ nicesky115: 依法營業,倘該商場附設停車場確有對未購物使用停車者 01/14 19:40
17F:→ nicesky115: 收取費用,不論其收費名目,應依「停車場法」第25條及 01/14 19:40
18F:→ nicesky115: 第26條規定向本局申辦停車場登記證,違者將依同法第37 01/14 19:40
19F:→ nicesky115: 條規定處以3千至1萬5以下罰鍰。 01/14 19:40
20F:→ nicesky115: 全家總部回應,該店停車收費做法,不合經營規範。已立 01/14 19:40
21F:→ nicesky115: 即要求該店撤下告示,對受影響消費者將全額退還費用。 01/14 19:40
22F:推 lizardc1: 全家老闆被交通局打臉 01/14 19:46
23F:→ bailan: 停車場要收費要符合法規,普通通常弄個牌子嚇人而已,真收 01/14 20:14
24F:→ bailan: 了被弄大一定出問題啊。就像很多廟也不直接收,叫你捐香油 01/14 20:15
25F:→ bailan: 錢之類 01/14 20:15
26F:→ sabbat: 本來就是限定消費時停啊,難道買罐麥香能停一天 01/14 20:43
27F:推 IanLi: 沒這公告早就變刁民停車場了,停好停滿2 01/14 20:52
28F:→ IanLi: 另外能被圍是停多久... 01/14 20:53
29F:→ w71023: 用一罐麥香停一天的想法大有人在 01/14 20:54
30F:→ w71023: 聰明的就是申請停車場合法的下去弄 01/14 20:55
31F:→ w71023: 沒有照規章玩就是留人口舌 01/14 20:55
33F:推 EPIRB406: 申請還蠻麻煩的,本來就是給顧客免費,誰知道遇到不要臉 01/14 21:05
34F:→ EPIRB406: 的停很久,唉 01/14 21:05
35F:推 kabkglomr: 下次全家就會申請了吧 不然大家都亂停就好 01/14 21:15
36F:→ excercang: 不需要停車場登計,只要是私人土地,有公告都能收 01/14 21:26
37F:→ excercang: 這種沒登記的,只要沒碰到車主的車就行 01/14 21:28
38F:→ excercang: 所以可以用的方法就是把車圍起來,撞壞只會賠更多 01/14 21:29
39F:推 cutejoanna: 我是覺得就看店家會不會做生意啦,像出去玩時常常停超 01/14 21:30
40F:→ cutejoanna: 商停車場去上廁所,也不是每家都會買個東西,如果店家 01/14 21:30
41F:→ cutejoanna: 計較那麼清楚,我是覺得著樣並不是很好。 01/14 21:30
42F:→ bailan: 全聯就是很多都有申請 01/14 21:42
43F:→ rushfudge: 台女 01/14 21:48
44F:→ Catalyst: 高雄把車停路中間還不用付錢不是嗎 01/14 21:50
45F:推 a43164910: 如果真的付了 那就可以提告了 01/14 21:50
46F:推 AIRWAY1021: 高雄停路中間打雙黃就好了還有警察幫忙顧車 01/14 22:09
47F:→ Czernin: 如果有公告,那就沒有話說,是自己該注意才對 01/14 22:18
48F:→ excercang: 這店家的做法錯在他不該用全家名義,用私人名義 01/14 22:30
49F:→ excercang: 就不會引發這些問題 01/14 22:30
50F:→ excercang: 付了也告不贏的,私人土地最大 01/14 22:32
51F:→ excercang: 只能投訴全家而已 01/14 22:32
52F:推 raistlin349: XD 01/15 00:04
53F:→ jackygba: 私人土地有公告是一回事,但如果費用顯然有違常理,在法 01/15 01:34
54F:→ jackygba: 庭上一樣站不住腳 01/15 01:34
55F:推 UCCUplz: 他牌子放那個方向確實也看不到 01/15 02:19
56F:→ UCCUplz: 有看到就不會停了吧 01/15 02:19
57F:噓 lowlow1980: 一堆低能法盲 01/15 07:18
58F:→ johan730220: 真是傻了, 都停了也不會進去買罐飲料算有消費 01/15 07:23
59F:→ dong531: 沒辦法,垃圾交通局一直在助長違停,反正打不贏就加入, 01/15 08:18
60F:→ dong531: 現在的馬路是想停就可以停 01/15 08:18
61F:→ dong531: 騎車開車的畜生太多,所以國家也變得這麼爛 01/15 08:19
62F:→ li72716: 還有開發票XD 那品項要開什麼啊? 01/15 08:56
63F:→ rex7788: 你就進去買個東西啊,為啥要凹這個 01/15 09:00
64F:→ rex7788: 不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嗎 01/15 09:00
65F:→ kakashi71: 進去裡面買杯飲料或茶葉蛋不就好了? 01/15 10:04
66F:推 Ron51320: 南部台女X 01/15 10:35
67F:推 chuntin36: 停到被圍 自己都沒問題? 01/15 12:38
68F:推 eveno: 自己問題啊怪誰 01/15 12:59
69F:推 QOO9142: 沒申請停車證,那就不能收費啊 01/15 13:27
70F:推 lirick42: 不說這是停車場沒事 說了就依停車場規定走 01/15 13:40
71F:→ lirick42: 不說走民法,說了就照停車場辦法走 01/15 13:41
72F:→ darvish072: 可悲台女 01/15 14:19
73F:推 DragonRai: 上面不要亂說,你把人家的車用障礙物圍起來是違法的 01/15 15:35
74F:→ DragonRai: 就算別人在你的土地上未經允許擅自停車,也不代表你有 01/15 15:36
75F:→ DragonRai: 公告啥就能實施 01/15 15:36
76F:→ DragonRai: 不要不懂法律就隨便誤導網友,一堆人會傻傻就信 01/15 15:37
77F:推 DragonRai: 像那種賣場貼個公告說損壞、偷盜商品賠一百倍 01/15 15:38
78F:→ DragonRai: 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 01/15 15:39
79F:推 DragonRai: 不過台灣從來就不是法治國家,從上頭就不遵守法律,所 01/15 15:41
80F:→ DragonRai: 以..... 01/15 15:41
81F:推 dragon6: 收取費用,應先向當地交通主管機關申請相關許可,取得停 01/15 16:01
82F:→ dragon6: 車場登記證後,方可合法收費。 01/15 16:01
83F:推 im31519: 全家都沒有法務部門可以諮詢嗎?照這種收法 每個私人土地 01/15 17:05
84F:→ im31519: 只要貼個公告就變收費停車場? 01/15 17:05
85F:→ red2010: 停很久才會被盯上吧 01/15 17:46
86F:推 ToMobaby: 我家附近的全家也是很怕人停車 看評論說20分鐘店長趕走 01/15 18:16
87F:→ ToMobaby: 了21台車 突然覺得這些店長是不是太閒 01/15 18:16
88F:→ exyu: 當你去全家想買東西 結果找不到地方停車 就會覺得那幫臨停的 01/15 18:44
89F:→ exyu: 很機車 有更機車的是 明明看到有人停機車 在店內購物 他還能 01/15 18:45
90F:→ exyu: 把車子停在你車子後面 當你想走的時候 X的 被擋住 出不去= = 01/15 18:45
91F:→ exyu: 所以你不買東西 跑去臨停店家前面 完全不想同情 01/15 18:45
92F:→ exyu: 積啥陰德(翻白眼) 01/15 18:46
93F:→ brella: 法盲真的很多XDDD 01/15 20:25
94F:→ brella: 笑死 01/15 20:25
95F:推 Armour13: 南部不是馬路上隨便停就好了嗎 01/15 21:24
96F:推 spp782002: 是收清潔費又不是停車費 01/15 23:25
97F:推 jakkx: 20分鐘內趕走21台車,這些車主技術高超啊 01/15 23:50
98F:推 tommy123310: 私人土地建議收兩億,只要有一台中招就不用工作了, 01/16 10:59
99F:→ tommy123310: 收五百的眼界也太小 01/16 10:59
100F:推 error123: 進去買個飲料都不會 01/16 17:58
101F:→ passenger10: ....還要申請 哪活動時一堆臨時臨時停車場應該不是每 01/16 19:33
102F:→ passenger10: 交通局根本也超廢 01/16 19:34
103F:推 hsin1106: 認識的全家前面就變附近民眾的停車場,不給停還會打電 01/16 20:17
104F:→ hsin1106: 話客訴,最後全部花盆圍起來大家都不要停。 01/16 20:17
105F:推 takamiku: 停人家店面還不消費有夠白木 隨便買茶葉蛋還飲料都不會 01/16 21:54
106F:推 pocketer: 有公告就別嘴了,規則寫得清清楚楚 01/16 23:12
107F:推 chromate: 台灣不是法治國家?所以我們是像中國那樣,去公家機關 01/17 22:33
108F:→ chromate: 辦事還要賄賂送禮才有人要理你是嗎? 01/17 22:33
109F:噓 scarbywind: 誰說有公告就合法.. 01/18 20:58
110F:推 dragonfly667: 地點正確 01/19 18:17
111F:推 Umaibou: ptt真的一堆不酸南部會死的柵欄仔邪教徒 01/20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