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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就是前幾天那篇文吧? https://news.tvbs.com.tw/life/1883098 欲哭無淚!女誤贈25杯飲料討不回 律師:可提告 有一名賴小姐日前在超商APP上下訂50杯飲料,本來想轉贈一半給先生,沒想到手誤轉給陌 生人,想討回卻疑似遭到對方封鎖,賴小姐損失了將近500元,他轉而求助業者,但客服告 知他系統無法協助幫忙要回,對此業者回應,在商品轉贈流程中,已經有載明「轉出就無法 回復」。 投訴人賴小姐:「因為我第一次使用,所以沒有特別,也不知道說真的轉錯,會有這麼無奈 的事情發生。」 語氣中滿是無奈,賴小姐日前在超商APP上,看見喜歡的飲料有優惠,手刀下單50杯,決定 轉贈一些給先生一起分享,一不小心,電話號碼輸錯一碼,把25杯飲料轉給陌生人。 投訴人賴小姐:「我一開始是用簡訊跟對方連絡,可是簡訊我不知道他到底看了沒,因為也 都沒有任何回應,之後想說嘗試從通訊軟體上找找看,還真的有找到,後來他就可能覺得我 是詐騙吧,他就完全也不看了。」 聯繫對方無果,賴小姐決定轉而向業者求救,不過超商客服告知他,系統無法將誤轉的商品 轉回,只能幫忙確認對方,確實是超商會員,對此業者回應,在商品轉贈流程中,已經有在 注意事項,載明商品轉出就無法回復,同時也有在轉出前,再次顯示欲轉贈號碼,供消費者 確認,民眾如果想保障自己的權益,可以轉而走法律途徑。 律師劉上銘:「這有可能會違反刑法335條,侵占罪的罪刑,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也 可以透過民事程序,向這個人請求不當得利,返還飲料方面的損失。」 不過大家也很好奇,若真的不小心手誤,轉錯的對象是空號,或者不屬於超商會員,是不是 就無法挽回了,業者解釋,商品確實還是轉的出去,但APP中的轉贈對象,會變成15碼序號 ,只要這筆序號還沒有人使用,就不會被扣取商品,購物實輸入就可以使用,購物方式轉往 線上,越來越方便的同時,也得更加留意,避免錢沒省到,還白白請人喝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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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VS/M.1661011094.A.971.html
1F:噓 Alano: 還想引戰喔 08/21 00:07
2F:噓 thomaschion: 所以? 08/21 00:10
3F:→ busters0: 才500塊可以歡這麼久XDDD 08/21 00:14
4F:→ jami172: 才500? 欸不是 還是樓上你轉帳給她好了 08/21 00:20
5F:→ excercang: 你想討那幾元就去告阿,裁判費就超出那價錢NN倍 08/21 00:25
6F:推 benedict76: 500就送他吧,我之前是無卡存款存到別人帳戶,前後花 08/21 00:27
7F:→ benedict76: 了一年也超過500元的車馬費才拿回。 08/21 00:27
8F:推 fman: 自己耍蠢自己就認了吧,要討回來要花的成本的確大於500 08/21 00:58
9F:→ benh19: 第一次就當花錢買經驗吧!下次小心一點 :) 08/21 01:05
10F:噓 prkfcpr: 你去提告花的成本只會是500的n倍 08/21 01:07
11F:推 RobinKuo: APP應該要有防呆機制吧 08/21 01:21
12F:推 aaxxcv654: 需要確認兩次才可以轉出,不檢查怎麼防呆? 08/21 01:23
13F:推 C4F6: 500花錢買教訓啊,不高興可以花更多錢學法律 08/21 01:23
14F:推 loking: 加個會員還有可能變被告喔,好可怕的活動 08/21 01:26
15F:推 jakkx: 這種就真的可以告…單純的跟被害人(?)說你有被告風險… 08/21 01:36
16F:→ jakkx: 告下去通常也不是在乎那幾百塊了,就爭一口氣 08/21 01:37
17F:噓 deeping774: 按確認就是防呆的一種啊 08/21 01:39
18F:推 egglover: 這樣就侵占罪 不當得利? 這明明是轉出者自己過失,為了 08/21 01:46
19F:→ egglover: 要解決自己過失,就對可以對被轉入者提告? 被轉入者有什 08/21 01:46
20F:→ egglover: 麼不當行為才得利? 那以後要整人太容易了,轉幾杯咖啡或 08/21 01:46
21F:→ egglover: 是轉個五百元到仇家帳號,就可以弄對方上法院了 08/21 01:46
22F:推 jakkx: 我只說,你可以試試看。不清楚的話可以查程序怎麼做 08/21 01:57
23F:→ povs: 當然可以告...別人轉錯你就理所當然的拿喔,這就侵佔啊,只 08/21 02:41
24F:→ povs: 是金額小告了不划算而已 08/21 02:41
25F:→ egglover: 照您這說法,不就要每天都檢查一遍各家帳號下有沒多出 08/21 02:50
26F:→ egglover: 的東西? 如果從來不用APP寄杯,很少開APP,註冊會員只 08/21 02:50
27F:→ egglover: 為了優惠的就更要小心了,遇到冒失鬼亂轉東西進來就得 08/21 02:50
28F:→ egglover: 上法院? 這合理? 08/21 02:50
29F:推 creepy: 廠商的錯 填個手機就可以轉有夠偷懶 line就很不可能轉錯 08/21 03:09
30F:→ creepy: 很取巧隨便的轉讓機制 反正弄得好也無助促銷 08/21 03:10
31F:噓 darkMood: egglover平時一定不出門的,畢竟出門風險很高喔。 08/21 03:18
32F:→ darkMood: 幾杯飲料你就要天天檢查,我看你還是待在家最安全啦 08/21 03:18
33F:推 benedict76: 被告不用緊張兮兮啦!被告不是馬上就上法院的,檢察官 08/21 03:19
34F:→ benedict76: 會先傳喚去地檢署偵辦,就說不曉得有東西轉進來還回去 08/21 03:19
35F:→ benedict76: 就好,然後就不起訴結案。 08/21 03:19
36F:→ benedict76: 雖然轉錯有錯但是不代表收到的人就可以合法擁有,如果 08/21 03:21
37F:→ benedict76: 對方聯絡不上或是不還提告只是個流程而已,不用大驚小 08/21 03:21
38F:→ benedict76: 怪。 08/21 03:21
39F:→ yeardoss: 好棒棒 看來我隨機轉贈給陌生人就可以告死他了 真爽 08/21 03:43
40F:→ yeardoss: 你好 我要強制送東西給你 然後再告你侵佔哦 08/21 03:46
41F:噓 chiaolin: 笑話..只要當事者沒去使用 等你來告阿 Y 08/21 03:55
42F:→ yoyun10121: 轉錯帳對方不還, 本來就可以告, 這不是基本法律常識嗎 08/21 03:57
43F:→ yoyun10121: 當然要告的前提是要先寄存證信函, 再蒐證對方確實有意 08/21 03:59
44F:→ yoyun10121: 侵占, 又不是隨便轉完馬上就能跑去告 08/21 03:59
45F:→ firetim: 還隨機轉給人就可以告勒?自己法律知識不足亂解讀。已知 08/21 04:07
46F:→ firetim: 有人轉錯,對方也已連繫到,自己還死不還為什麼不能告。 08/21 04:07
47F:→ firetim: 更別說不是轉錯就表示自己有合法所有權 08/21 04:07
48F:推 benedict76: 誰會無聊轉錯告人,吃飽太閒 08/21 04:13
49F:推 watarasejz: 轉錯"不還"才是成立重點吧? 08/21 04:53
50F:推 jin956: 為何別人要對你的錯誤做回應 要告就告 不使用哪有侵占 08/21 06:18
51F:→ suiminkusuri: 是我我也不想接電話或回簡訊 除非警察打來的 畢竟 08/21 06:42
52F:→ suiminkusuri: 生在詐騙天堂== 08/21 06:42
53F:推 nautasechs: 果然是律師的回答www 500塊就開吉一般法律人都會跟你 08/21 06:55
54F:→ nautasechs: 分析時間金錢成本不值得計較 這個律師推薦開吉就是檯 08/21 06:55
55F:→ nautasechs: 面上的態度 08/21 06:55
56F:→ kayliu945: 內文不是說根本沒聯繫上嗎 08/21 07:57
57F:推 wi22900: 能告是一回事 會不會起訴又是一回事,轉贈都有給你二次確 08/21 08:05
58F:→ wi22900: 認 還能轉錯,真的很強 08/21 08:05
59F:→ annieko: 堅持要回當然只能告啊==不然律師叫你去找黑道討債公司? 08/21 08:16
60F:→ annieko: 律師十有八九也會告訴你不划算,況且律師諮詢費就遠超過 08/21 08:16
61F:→ annieko: 咖啡了。 08/21 08:16
62F:→ sherlockscu: 侵占要有侵占故意 主張不當得利比較可行 因為受贈者 08/21 08:28
63F:→ sherlockscu: 確實是「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 08/21 08:28
64F:→ sherlockscu: 剛剛看到原來有聯絡對方不還嗎?這樣的確有侵占之嫌 08/21 08:30
65F:推 C4F6: 只要被轉錯的不領就不算得利,也告不成,轉錯的就告不成也 08/21 08:33
66F:→ C4F6: 沒所謂損失,不占便宜就不會被陷害啦,天上掉下來的都是陷 08/21 08:33
67F:→ C4F6: 阱不會有禮物的 08/21 08:33
68F:噓 wtfconk: 前幾天哪篇?被噓到鎖文那篇嗎?連數量都不一樣你確定? 08/21 08:43
69F:推 yung80111: 這女人不就是經典的全都是they的錯 08/21 09:51
70F:→ chobo318: 都有號碼了幹嘛不直接撥電話最快,還在傳簡訊傳賴,要是 08/21 09:54
71F:→ chobo318: 我也會懷疑這人是不是詐騙 08/21 09:54
72F:推 q2520q: 侵占要成立不是要有意圖?對方如果沒有兌換的話也不會成立 08/21 10:15
73F:→ q2520q: 吧? 08/21 10:15
74F:→ KCZF: 樓上是不是忘了,沒兌換會退費~ 08/21 10:27
75F:推 NEWOLD: 退費是退給原先出錢的人啊 又不是退給轉贈的人 08/21 10:32
76F:推 ejru65m4: 要有侵佔意圖才能成立 這個要損失方證明 08/21 10:33
77F:→ ejru65m4: 不然就返還不當得利而已 08/21 10:33
78F:推 bluecat5566: 當然是可以告阿 提告是你的權利 但會不會贏是一回事 08/21 10:34
79F:→ ejru65m4: 對方兌換還不一定成立。你已經通知了 對方還兌換 才比較 08/21 10:35
80F:→ ejru65m4: 容易構成 08/21 10:35
81F:→ tsainan: 不要兌換最後退費就不會有事了吧 退到哪裡不關最後的人事 08/21 10:36
82F:推 ejru65m4: 善意(不知情)雖然不是無敵的 但是很多事件都有差 08/21 10:37
83F:推 ejru65m4: 法律雖然不完美 但也是一路補破洞 正常作為都不太會有事 08/21 10:39
84F:→ ejru65m4: 啦 08/21 10:39
85F:推 wanfen: 全家app的轉贈,可以從手機通訊錄或社群選取對象轉贈,就 08/21 10:59
86F:→ wanfen: 新聞的案例來說,為什麼要自己手動輸入號碼增加誤轉的風 08/21 10:59
87F:→ wanfen: 險呢 08/21 10:59
88F:噓 MarkFung: 女人誤贈,鄉民:自己耍笨怪誰?男人自願送禮物,台男 08/21 11:22
89F:→ MarkFung: 鄉民:哎喲被當工具人啦、女人就是貪婪、送禮還不給X 08/21 11:22
90F:推 molecularcc: 被轉的真的倒楣雖洨 08/21 11:22
91F:→ ty5ed: 空號跟非超商會員也轉得了很瞎 賺那麼多錢可以加個接收方 08/21 11:42
92F:→ ty5ed: 確認的設計吧 08/21 11:42
93F:推 operaghost: 會設計成非會員也可以收到,就是如果受贈方沒會員,加 08/21 12:14
94F:→ operaghost: 會員之後就可以收到別人送他的東西,還能增加商店會 08/21 12:14
95F:→ operaghost: 員 08/21 12:14
96F:噓 shuang83: 為什麼陌生人要為陌生人的耍蠢行為負責啊 邏輯在哪 08/21 12:16
97F:推 aa85720tw: 18樓是不是誤會不當得利的要件xd 08/21 12:21
98F:推 talenthun2: 之前也有人誤傳2杯到我的app來, 08/21 12:25
99F:→ talenthun2: 說真的當時我害怕極了 08/21 12:25
100F:推 molecularcc: 樓上真倒楣QQ 08/21 12:32
101F:→ Alano: 如果你都放著不動,電話也設拒接陌生來電 08/21 12:34
102F:→ Alano: 不知道還會不會被傳錯的人告? 08/21 12:34
103F:推 imlavender: 法律程序支付命令規費就$500了,根本不划算 XD 08/21 12:43
104F:→ gameking: 設計再多防呆 也防不了真正的蠢人的 造成一般人困擾而已 08/21 12:51
105F:推 benedict76: 都沒用也是可以告啊,東西在你戶頭下是事實 08/21 12:53
106F:推 jakkx: 有種東西叫做存證信函…法律上拿來確立對方是否知情 08/21 12:58
107F:→ jakkx: 說真的去簡單了解一下程序啦… 08/21 12:59
108F:推 benedict76: 不用存證信函啊,你又不知道地址姓名,直接告就好。 08/21 13:02
109F:推 KG2008: 你要證明對方知情故意不返還 罪名才會成立 接到存證信函 08/21 13:27
110F:→ KG2008: 東西還回去根本不會有事 有幾個法盲在那邊故意陷害什麼的 08/21 13:27
111F:→ KG2008: 08/21 13:27
112F:推 cassetoi: 以後app改成受贈者那方需要在時限內選擇接受或拒絕轉贈 08/21 13:30
113F:→ cassetoi: 就好啦 08/21 13:30
114F:→ mono1023: 被轉錯的如果不領 那幹嘛不還 也是奇怪的情況 08/21 13:40
115F:推 Kazamatsuri: 贈與的時候多一兩次確認選項就好啦 就像結帳時報會員 08/21 13:49
116F:→ Kazamatsuri: 電話後要確認那樣 你都看過一兩次了才按確認 之後再 08/21 13:50
117F:→ Kazamatsuri: 說誤傳就說不過去了 廠廠 08/21 13:50
118F:推 yung80111: 沒看認賠文? 先確認10次還是會轉錯然後崩潰大罵很委屈 08/21 14:14
119F:推 q2520q: 阿你沒地址存證信函是要用燒的喔...你找電信業者也不可能 08/21 14:27
120F:→ q2520q: 提供對方的地址,因為個資法問題,然後那張實質上根本沒法 08/21 14:27
121F:→ q2520q: 律效力,拿來嚇嚇一般人倒是很有用,跟保留法律吃追訴權一 08/21 14:27
122F:→ q2520q: 樣 08/21 14:27
123F:推 winogu: 如果通知到對方,但對方不還才是侵佔罪 08/21 14:40
124F:→ winogu: 沒有通知到對方,或是沒有確切證明對方有收到通知 08/21 14:41
125F:→ winogu: 只能打民事不當返還 08/21 14:41
126F:推 Kazamatsuri: 那種確認過還會轉錯的 很大機率在工作上也會出錯 到 08/21 14:48
127F:→ Kazamatsuri: 時候確定哭哭也會有用嗎? 廠廠 08/21 14:48
128F:噓 imina: 所以律師說了阿,你可以去告,上篇文不也是這樣說 08/21 14:52
129F:→ imina: 客服沒必要幫你,人家也沒欠你,他不知情根本不會起訴 08/21 14:55
130F:推 fcz973: 不可能成立侵占的,他又沒有先正當持有再易為所有,擺明就 08/21 15:00
131F:→ fcz973: 是以刑逼民而已 08/21 15:00
132F:推 ejru65m4: 被轉錯不領幹嘛不還? 人家沒作為義務啊 人家寄錯東西給 08/21 15:18
133F:→ ejru65m4: 你 你幫保管法律都建議你收管理費了 你又沒責任 寄還回 08/21 15:18
134F:→ ejru65m4: 去是你好心不是義務 08/21 15:18
135F:推 angel0328: 贈禮明明要按兩次以上的確認 號碼都能按錯還敢哭 08/21 15:21
136F:推 jin956: 如果對方想還又轉錯 那該誰賠 要是我就不理免得說不清 08/21 15:29
137F:噓 lnicole2224: 自己轉錯活該 08/21 15:31
138F:推 endermite: 以前遇過同事轉錢給廠商填錯銀行代碼 別的銀行還真的 08/21 15:42
139F:→ endermite: 有那個帳號 透過客服協調對方就轉回來了 有時手滑沒看 08/21 15:42
140F:→ endermite: 清楚搞錯了可以理解啊 大部分的人收到通知還是會還回 08/21 15:42
141F:→ endermite: 去 08/21 15:42
142F:推 nobodyshare: 一直被陌生人寄簡訊騷擾可以提高嗎 08/21 15:55
143F:→ Nicoleya79: 不明簡訊是我我也不會回 誰知道你是不是詐騙 08/21 16:15
144F:噓 molecularcc: 我也很想問電話被當人頭帳戶能提告嗎 08/21 16:33
145F:推 nicenature24: 這就不當得利啊 法盲嗎 08/21 16:55
146F:推 tamama000: 好啦 等他提 啊 反正民事不會有案底 08/21 18:14
147F:→ tamama000: 律師費跟跑法院時間一定超過五百 08/21 18:14
148F:→ yoyun10121: 如果是民事不當得利, 懶得出庭其實也行, 反正頂多判敗 08/21 18:27
149F:→ yoyun10121: 訴還他錢而已 08/21 18:30
150F:→ dantes1013: 或許對方以為是詐騙 08/21 18:47
151F:→ dantes1013: 問,需不需要證明自己是轉錯而不是贈後反悔? 08/21 18:50
152F:→ dantes1013: 不知道可不可以類比,就是常有斗內某直播主,希望能進 08/21 18:53
153F:→ dantes1013: 一步,後來發現對方不願意,就說對方詐欺之類的 08/21 18:53
154F:→ dantes1013: 所以,才想到是不是要證明自己不是企圖以此搭訕某人或 08/21 18:54
155F:→ dantes1013: 以此藉口進行陌生拜訪,發現對方不理會,就號稱轉錯 08/21 18:54
156F:推 Bill8x1229: 怪自己囉低能愛惹事臭三寶 08/21 19:00
157F:推 starscat: 超可怕的吧,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現在便利商店有這麼多功 08/21 19:07
158F:→ starscat: 能啊… 搞不好他連啥app啥便利商店可以這樣沒東西都不清 08/21 19:07
159F:→ starscat: 楚,忽然接到簡訊肯定會覺得是詐騙的吧(尤其現在的詐騙 08/21 19:07
160F:→ starscat: 簡訊真的都這種調調)。啊你先收到一封說恭喜你得到25杯 08/21 19:07
161F:→ starscat: 免費飲料,事後又不斷出現另個號碼發簡訊過來追討說你再 08/21 19:07
162F:→ starscat: 不還我要告你喔… 這根本超可怕的啊=口=!!! 08/21 19:07
163F:推 tnl0716: 活該自己亂轉還想提告啊? 08/21 19:12
164F:→ excercang: 是能告阿,但為了500,你要花1500的法院費用+交通錢 08/21 19:22
165F:→ excercang: 贏了只是拿回500,你還是損失1千,是原本的2倍損失 08/21 19:23
166F:推 ivyhoney: 這樣可以告以後有門號就能弄仇人了是嗎?笑死 08/21 19:26
167F:噓 Sfortunate: 各位如果被碰瓷到記得商品不要用就好 08/21 19:28
168F:→ Sfortunate: 不用鳥他,如果被告,自己又沒用可以反告他誣告 08/21 19:28
169F:→ Sfortunate: 這真的很雖小,跟轉帳錯轉幾塊錢就要封人帳號一樣 08/21 19:30
170F:→ Sfortunate: 靠北邊走,我帳號號78位數那會在乎你幾塊錢,還被告 08/21 19:31
171F:→ Sfortunate: 鎖帳戶侵占才雖小 08/21 19:31
172F:推 Beltran: 就看哪邊時間多啊 告下去就雙輸局 08/21 19:36
173F:→ fcz973: 敗訴要付裁判費的,可不是還500就好 08/21 20:10
174F:噓 lerryz0621: 要告趕緊告一告 直接法院判決 08/21 20:30
175F:推 pyjuwqq: 我之前也有犯蠢誤轉2000op給陌生人,當下馬上打電話跟對 08/21 20:36
176F:→ pyjuwqq: 方誠心誠意說明始末,還好有返還,但平心而論,對方挺衰 08/21 20:36
177F:→ pyjuwqq: ,因為我的愚蠢還要浪費時間如何操作 08/21 20:36
178F:→ firstlead: 我比較關心飲料回來了嗎 08/21 20:46
179F:推 AAU: 明知對方轉錯還不歸還才有可能成立吧......刑事不用裁判費的 08/21 20:48
180F:→ fcz973: 不管是不是故意不還,這就不可能成立刑事 08/21 21:58
181F:推 iphone55566: 哈哈 笑了 看完上一篇 原來是板上狂噓被律師狠狠打臉 08/21 22:08
182F:→ iphone55566: 難怪這篇不少莫名噓文 還誣告勒 查一下誣告是啥好嗎 08/21 22:09
183F:推 s7598261: 這跟轉錯錢一樣…不還是可以告的,推文一堆法盲 08/21 22:10
184F:→ ryuko007: 很多事情都「可以」去提 ,但重點是它的可能結果、其他 08/21 22:19
185F:→ ryuko007: 衍生的成本或效益值得嗎? 08/21 22:20
186F:噓 oldman315: 一堆文盲 笑死 08/21 22:26
187F:→ oldman315: 就說如果有聯絡上但對方不歸還 可以提告 08/21 22:27
188F:→ oldman315: 結果文盲在那邊歡說轉給別人就可以 回去念國小好嗎? 08/21 22:27
189F:→ excercang: 以原就被,要是雙方住台灣頭和尾,超不值的 08/21 22:33
190F:噓 m13579: 頂多提民事的不當得利 侵佔罪基本上很難 08/21 23:05
191F:→ kenny719: 如果不還 但也不去換來喝 這樣算不當得利嗎 08/21 23:46
192F:推 takamiku: 因為自己粗心造成損失就要勇於承擔 對方多出商品也沒必 08/22 00:52
193F:→ takamiku: 要一定要歸還 08/22 00:52
194F:推 Sunblacktea: 這就是操作者自己的問題啊...怪誰 08/22 01:06
195F:推 noomlluf72: 哈哈哈哈 08/22 01:33
196F:推 babucar: 是我不會退.也不會換.等時間到全家會退現金給購買者.這樣 08/22 05:05
197F:→ babucar: 最無爭議.畢竟詐騙多 08/22 05:05
198F:推 garcia: 什麼人都有 哪天遇到為了爭一口氣花五萬告人的 08/22 05:45
199F:推 amber626: 自己主動轉過去很難舉證侵佔,不當得利又是民事,真的要 08/22 05:49
200F:→ amber626: 告被告也不見的怕 08/22 05:49
201F:推 umgym: 民事求償也拿不到全部500,被告能主張原告與有過失,為了處 08/22 07:17
202F:→ umgym: 理原告錯誤的行為,亦付出相當成本,多少會被扣些 08/22 07:17
203F:推 tonyian: 這新聞最後用處就是鼓勵大家不要用app轉贈這功能 08/22 08:34
204F:噓 shuang83: 防呆防不了真呆子 廠廠 08/22 09:52
205F:推 qoo60606: 你要怎麼舉證是誤贈還是反悔 08/22 11:28
206F:→ ray0609: App 設定一個選項,讓人可限定只轉贈給聯絡人 08/22 12:17
207F:推 m13579: 就算只能轉給聯絡人 呆子還是可能會轉錯 沒用的 08/22 13:04
208F:→ DogCavy: 看到莫名其妙的簡訊真的會不想理 08/22 13:06
209F:→ DogCavy: 上一篇記得他也沒打電話給轉錯的人問吧 一直吵說全家不 08/22 13:08
210F:→ DogCavy: 幫他改什麼的 08/22 13:08
211F:→ fcz973: 不當得利有與有過失的問題?扣除必要費用後返還可能有點道 08/22 14:01
212F:→ fcz973: 理,但就變成你要舉證 08/22 14:01
213F:推 iPhoneX: 看描述轉錯嘗試聯絡對方 對方看不懂以為詐騙 08/22 16:24
214F:→ iPhoneX: 怎麼想侵佔都告不成 一定不起訴 08/22 16:24
215F:推 intelb06385: 小7的好像只能轉一次 所以轉錯也不能轉回去 08/22 21:12
216F:→ loveasy: 受贈者要有良心送回來 08/22 22:40
217F:→ excercang: 最主要是時間成本不符阿 08/22 22:47
218F:推 loveshiue: 說不定對方不會用app,若不熟悉手機操作的老人家也不一 08/22 23:32
219F:→ loveshiue: 定會回簡訊吧 08/22 23:32
220F:→ excercang: 能轉給非會員?? 08/22 23:57
221F:推 s1an: 不當得利 08/23 09:55
222F:推 lolicone: 不懂這個機制,請問轉錯的話收到的人可以轉回來嗎?還 08/23 10:42
223F:→ lolicone: 是要付錢給轉錯的人? 08/23 10:42
224F:→ lolicone: 如果不能轉回去,收到的人根本不需要該商品甚至連app都 08/23 10:45
225F:→ lolicone: 刪掉沒在用了 這樣還要付錢喔? 08/23 10:45
226F:→ excercang: 正常人接到奇怪電話都會封鎖吧 08/23 11:13
227F:→ excercang: 莫名奇妙打來說要還OO的,就跟詐騙一樣,封鎖並回報 08/23 11:14
228F:推 melody61029: 500要走法律途徑得不嘗失 08/23 14:25
229F:→ e3633577: 對方如果不去換出來也沒有不當得利的問題,要告就趕快告 08/24 06:06
230F:→ e3633577: 放著讓他過期也爽 08/24 06:07
231F:→ e3633577: 憑什麼要別人為你的愚蠢浪費時間 08/24 06:07
232F:推 shotakun: 一定有聯絡到對方啊,新聞內容說一開始傳簡訊沒回,這 08/24 10:05
233F:→ shotakun: 部分還可以理解,後面又傳line,被已讀不回,最後「他 08/24 10:05
234F:→ shotakun: 就完全也不看了」,這是被封鎖了吧,一般就算覺得詐騙 08/24 10:05
235F:→ shotakun: 也會檢查一下自己的app是不是真的有多出商品,已讀不回 08/24 10:05
236F:→ shotakun: 還封鎖真的沒侵占意圖? 08/24 10:05
237F:→ lolicone: 不,覺得是詐騙根本不會想要浪費時間去看app 。 08/24 10:29
238F:→ Audien: 這頂多告民事吧 08/28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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