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b702564 (神野)
看板CVS
標題[討論] 關於變形工時 自八月一日起廢止
時間Wed Jun 29 18:29:56 2016
一直在想這篇文的標題分類要選什麼
最後還是選了討論..@@!
變形工時要消失囉
八月一日起 勞工局會很忙
還記得某超商夜班 連續上班八天後翹班
一個帥警員去代班還爆紅的新聞吧
當初北市勞工局解釋 (印象)
勞資雙方只要合意協調
勞工在前後各休一天 中間連續上班12天不違法
這樣的變形工時 當時引發一波嬅然之聲
今天勞動部說 將廢止自民國75年之釋函
從八月一日起 將廢止連續上班12天合法釋函
勞工不可以工作連續超過6天。
===以下為新聞本文===
勞動部今天說,勞工工作兩週,
只要前後各休一天假就可連續12天上班合法函釋,
將於8月1日廢止,勞工不可以工作連續超過6天。
立法委員林靜儀今天在臉書分享勞動部函文,
內容指出,
廢止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之中華民國75年5月17日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
並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生效。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
考量勞工健康,因此決議將此函釋廢止。
謝倩蒨指出,這個函文是在立法院所做成的決議,
要讓勞工在7天內可以有1天休息,有些雇主的運用會讓勞工連續工作12天,
對健康是有影響的,因此立法院要求勞動部檢討並廢止。
謝倩蒨指出,原本的函釋內容雖然寫明,若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後,
例假日可於各該週期內酌情更動,但難免會有雇主強迫勞工同意,
因此決定廢止民國75年的函釋。
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hskzfuj
--
累了~倦了~
或許~不該是這樣的~
對人太好~是一種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25.23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VS/M.1467196201.A.B71.html
1F:推 ftru4518: 然後就會有僱主叫你連續上班中間一天別打卡 06/29 19:06
2F:推 ttyui: 樓上那種現在可以錄音或用監視器證明自己有上班 06/29 19:20
3F:推 kkkmmmsherry: 就接著會叫你有天別打卡,連休時幫你打卡 06/29 19:35
4F:推 johneypetter: 監視器也要勞工局28天內來查,否則哪有用? 06/29 19:40
5F:→ moto5210256: 以前在超商上班 做到離開只有我1個打卡 其他人都沒打 06/29 20:28
6F:推 genius86: 越來越複雜 06/29 20:31
7F:→ tengobo: 執法者在哪~~~(敲碗) 06/29 21:08
8F:推 kkkmmmsherry: 我寧願連休也不要一週只休一天啊 06/29 21:21
9F:推 MELOEX: 樓上 連休跟不能連續六天上班不衝突阿0.0 06/29 22:30
10F:推 idxxxx: 問689 06/30 01:57
11F:推 sarada: 有法源很好 重點還是嚴格勞檢和重罰 不然慣老闆老神在在 06/30 02:03
12F:→ tengobo: 重罰2萬 然後用手段讓員工離職 06/30 02:38
13F:推 kkkmmmsherry: 可是,我想賺多一點>“<一週休一天或兩天這樣又要連 06/30 03:40
14F:→ kkkmmmsherry: 休很有難度 06/30 03:40
15F:推 Firetail300: 我之前在加盟店也是不打卡的... 06/30 09:01
16F:→ hilterp: 監視器28天算標準的 多數的店只有21天 06/30 10:38
17F:→ hilterp: 你檢舉也要有證據 06/30 10:38
18F:→ IAMQQ: 我是覺得這對CVS這種全年無休24小時的業態來說...很困擾 06/30 11:13
19F:推 et252784: 重點是一堆奴被坑還不檢舉的 06/30 11:13
20F:→ IAMQQ: 不管是上班的還是排班的都是 不能連續6天上班的話 06/30 11:13
21F:推 idxxxx: 綠立委:椅子砸好玩的 06/30 13:22
22F:推 kkkmmmsherry: 監視器21天就沒了 06/30 14:36
23F:推 kapo370420: 曾經連上27天,而且勞工局來查時,業主造假班表、簽 07/01 00:52
24F:→ kapo370420: 到表.. 07/01 00:52
25F:推 asleepcat: 如果自己願意被凹,誰也救不了你~ 07/03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