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9988 (momo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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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超商店員連值8日 北市:下週查察店家
時間Mon May 23 06:10:36 2016
http://udn.com/news/story/3/1710585 2016-05-21 19:16 中央社 台北21日電
超商店員連值8日 北市:下週查察店家
針對有超商店員連上8天班、沒有休假的問題,台北市勞動局今天指出,勞基法明確
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下週將前往店家查察,違者將依法
處分。
媒體報導,有民眾發現士林某間超商內沒有店員值班,只有一名警察站在櫃台內「
看管財物」,櫃台上立著的紙箱上貼著兩張A4紙,內容指大夜班值班店員因連上8天班,
但僱主卻不願給休假,店員依勞基法規定得以不經預告主動中止勞動契約,但為保障財
物安全,警察只好在負責人趕到前先幫忙「顧店」。
勞動局指出,勞基法第36條明確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事業單位應符合此規定排定例休假,否則將依法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罰鍰。
不過,勞基法第30之1條第1項第3款規定「2週內至少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
第36條之限制」。
勞動局表示,便利商店屬綜合商品零售業,雖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所指定符合
上述規定,但仍須依法經由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未符合此程序者,仍屬違法。
同時,勞動局下週也將前往事發店家查察,以了解其是否符合相關勞基法規定,違
者將依法處分。
勞動局呼籲,若讓勞工連續工作12天,頭尾休的排班方式,勢必影響勞工身心健康
,現行勞基法的變形工時制度一定要限縮,除將進行行業勞檢外,也將向中央建議修法,
以維護勞工身心健康。
OS:啥麼呼籲~呼籲有啥屁用啊? 罰錢最快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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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tdkblur: 純噓資動局 都已經幫業者想好開脫之辭了 還去補做樣子來 05/23 06:40
2F:→ tdkblur: 得及嗎....第一時間早該出手做個業績也好 結果是在護航 05/23 06:40
3F:噓 happyyoung: 勞基法是保護貫老闆的 05/23 07:48
4F:→ misu2718: 跟頂新,先誤傳公文,然後再去稽查 05/23 07:50
5F:推 dudee: 應隨時抽查,時間喊出來老闆們都準備好了 05/23 08:15
6F:噓 bestpika: 這樣會不會出現假的排班表?! 05/23 08:59
7F:推 snownow: 把30-1-1-3廢掉啊,每7日需有1日休假就=2周會有2日啊 05/23 09:24
8F:→ snownow: 為何規定了7日要有1天又要規定2周內2天.... 05/23 09:24
9F:推 ithinksoiam: 所以若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仍屬違法 05/23 09:30
10F:→ ithinksoiam: 那超商有這個會議嗎@@a 05/23 09:30
11F:→ ithinksoiam: 覺得若要查 就全北市超商抽查吧 05/23 09:32
12F:→ ithinksoiam: 這樣才是維護勞工權益 05/23 09:32
13F:→ ithinksoiam: 哪有現在預告我要查這間店囉 的方法阿 05/23 09:33
14F:→ mrschiu: 超商出勤統不能上傳嗎?...造假的就用偽造文書作假帳法辦 05/23 10:43
15F:→ mrschiu: 台灣的超商都是上市櫃公司如果作假帳嚴重是要下市的... 05/23 10:43
16F:→ mrschiu: 政府現在用雲端查稅如果能加入這一塊會更精確... 05/23 10:44
17F:→ mrschiu: 這不只是勞動權的問題...是企業作假帳政府打假帳的問題.. 05/23 10:44
18F:→ mrschiu: 如果上市櫃公司最基本的作假帳政府都無法抓... 05/23 10:45
19F:→ mrschiu: 台灣股市可以關門了... 05/23 10:45
20F:→ mrschiu: 作假帳也一定會涉及逃漏稅申報不實的問題... 05/23 10:46
21F:→ mrschiu: 如果大企業上市櫃的企業逃漏稅作假帳政府都無能為力... 05/23 10:47
22F:→ mrschiu: 還談什麼加稅?...找倒楣鬼買單嗎?...找賤人做義工補帳嗎 05/23 10:47
23F:→ bestpika: 政府就是抓不到啊...XD 05/23 11:12
24F:→ zxxxxa: 不想抓阿 05/23 11:59
25F:噓 nora216: 要查還預告 根本在提醒慣老闆們 05/23 12:48
26F:→ aalittle: 呼籲 XD 05/23 12:59
27F:推 zanmarouga: 每次檢查前都大張旗鼓公告 白痴才會被抓 05/23 13:09
28F:→ hilterp: 我連續上22日過 05/23 14:17
29F:推 Mozai: 改成連續上班不得超過六天就好了 05/23 17:23
30F:推 dongjing911: 22天太可怕了..... 05/23 17:31
31F:推 tdkblur: 台灣的超商是母公司才是上市上櫃 分店都是各個分公司的概 05/23 17:34
32F:→ tdkblur: 念 出事罰的都是個別店家 母公司根本解套沒事 就連食安問 05/23 17:34
33F:→ tdkblur: 題出事也是一樣處理方式 有檢舉過違反衛生法規的就知道了 05/23 17:34
34F:推 jazzDT: 做做樣子 05/23 17:46
35F:推 kevinshyu: 丟臉的法令 是保障勞工嗎....根本就~ 05/23 18:43
36F:推 Alphaz: 修法要找立委 沒看到沒半個立委出來喊嗎? 早就被打點好了 05/23 22:34
37F:推 ithinksoiam: 今天勞動部長有說要準備提修法 第36條 每七天應休二 05/24 18:07
38F:→ ithinksoiam: 天 只是不知道會怎麼樣... 05/24 18:07
39F:推 zack7322002: 其實勞基法就是明文7天需休1天,之前勞工局會說 05/25 02:01
40F:→ zack7322002: 14天有2天,是因為民國80多年的錯誤函令的見解 05/25 02:01
41F:→ zack7322002: 誤用至今,明明早已修法7天就是至少休1天,但他們 05/25 02:01
42F:→ zack7322002: 就是沒改… 05/25 02:01
43F:推 easonking: 樓上 他們不是依80幾年的函 是依勞基法第30-1條第3項 05/26 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