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edhyper (油價別再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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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偷20多次不必被抓去關嗎?
時間Sun Feb 16 10:25:33 201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16/today-so17.htm
50歲林姓男子多次到超商偷便當吃,光是上個月就在三重地區各大超商「白吃」20幾次,
為什麼沒有抓他去關??
還讓他一直偷?
偷東西吃 然後就有員警包紅包過年??
看起來好手好腳的
不去工作賺錢 打過零工也多少有錢買便當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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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13.109
1F:推 Same:應該去應徵當店員的 02/16 10:31
2F:→ sooo168:[新聞] 全民瘋搶「kitty馬克杯」驚爆超商店員暗槓 02/16 12:32
3F:→ sooo168:店長: 以後便當也算列管品! 02/16 12:33
4F:推 godswd:有沒有不合自己意就要說人收紅包的八卦?XDDDDD 02/16 16:57
5F:→ godswd:竊盜是公訴沒錯(受理後 主動偵辦移送),但是報案者只要在 02/16 16:59
6F:→ godswd:移送前說明不追究(因誤會或者有人買單),其實都不會移送 02/16 16:59
7F:→ godswd:等同竊盜沒發生,你是要抓去哪裡關? 02/16 17:00
8F:→ godswd:遇到這種看似可憐 偷的也是食物或者日常用品的,很多店家 02/16 17:02
9F:→ godswd:報警歸報警,很多還是心軟連筆錄都不會去做 02/16 17:04
10F:→ godswd:再者,這種抓到也只是幾天 幾個月,對習慣這種生活的人根本 02/16 17:08
11F:→ godswd:不痛不癢 進去換個地方吃飯而已 02/16 17:09
12F:→ wkwtb:送他進監獄,吃更多免費便當 02/16 17:10
13F:→ Val:應該要強制勞動才對 02/16 17:46
14F:推 heykissass:他無法當店員 已經有年紀了...否則輪夜班可以吃到爽 02/16 21:14
15F:→ HT2:50也可以上夜班,金門就有夜班六十歲的 02/17 09:09
16F:噓 sfking:能讓小偷被抓去關的 是檢察官跟法官 02/18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