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als60 (Sixty Jack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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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可以同時兼任幹部和加盟主嗎?
時間Fri Jan 24 18:26:16 2014
例如本身是全家的擔當、所長,或7-11的小組長、區經理之類,然後自己也開一間
店這樣。
還是說幹部跟加盟主只能選一個做,不能同時身兼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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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71.130
1F:→ MELOEX:會累死 01/24 18:37
2F:推 MatheFuck:累慘吧 擔當光管下面的十家店就要崩潰了... 01/24 18:39
3F:→ Ubus:契約裡有寫.. 01/24 19:22
4F:推 HScarpetta:每家契約應該都有這條:要專職經營,所以不行 01/24 20:32
5F:→ allenleeee:有,但都是掛家人(親戚)名,然後店鋪有事就累攤.. 01/25 02:54
6F:→ allenleeee:不過大多這類店鋪管理通常都會由所屬親戚管理 01/25 02:56
7F:推 Dutt:映像中7-11內部發行的書有看過 01/25 03:49
8F:→ Dutt:有人原本是組長(7-11的說法) 01/25 03:50
9F:→ Dutt:之後自己開一間店轉當加盟主,組長的位子就沒有了 01/25 03:51
10F:→ Dutt:沒有做了 01/25 03:52
11F:推 Kouzuki:規定是不行,不過或多或少聽過老公是組長,老婆是店長,老 01/25 05:10
12F:→ Kouzuki:公也有私下協助營運的狀況(當然老公在門市只是小部分輔助) 01/25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