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POYOPO (叫我酷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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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借廁所來不及…用大便抹你臉
時間Tue Mar 22 08:51:50 2011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226329.shtml
借廁所來不及…用大便抹你臉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新北市報導】 2011.03.22 03:13 am
翟姓貨車司機到一家便利商店借廁所,因為
店員忙結帳要翟等一下,翟卻撐不住而拉在褲
子上,翟氣得把大便抹在林姓店員臉上,林不願再想起這痛苦回憶,同意
八萬元和解撤告
。
檢方調查,翟姓貨車司機過去曾到
中和區這家便利商店借過廁所,去年十一月廿日晚上十
一時卅分,翟因肚子痛,又正好經過這家超商,趕緊進入店內向林姓店員借廁所。
當時林姓店員正好忙著結帳,翟姓司機趕緊衝入店內廁所,卻發現廁所門鎖住,翟又到櫃
檯要林幫忙開門,林告訴翟
「等一下我再幫你開門」,翟一邊敲著櫃檯一邊忍耐,最後仍
忍不住而拉在褲子上。
林姓店員聽到聲音後當場呆住,而拉在褲子的翟姓司機氣得先把手伸入褲內,挖一坨液態
糞便抹在櫃檯及收銀機,接著又挖一坨屎來回抹在林臉上,林因為呆住而末閃躲,回神後
才拿衛生紙擦拭,同時打電話給朋友拜託報警。
林姓店員清理之後立即
向店長請辭,同時到派出所報案,指控翟姓司機公然侮辱,檢方日
前傳喚兩人到案,翟很後悔自己行為,向林道歉並願意賠錢和解。
林姓店員說,他因為受辱身心受創還去看心理醫師,不願再為此事上法院,勾起「痛苦的
回憶」,同意到中和區公所調解。最後翟賠償林八萬元,林撤回告訴,板橋地檢署昨對全
案做出
不起訴處分。
【2011/03/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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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1.24.170
1F:→ allure:真懷疑這名客人是我家以前的大夜,姓翟又在中和都符合 03/22 09:27
2F:→ allure:個性又一樣奇怪 ... 03/22 09:27
3F:推 ii9:@@ 太可怕.. 03/22 10:17
4F:推 cherrypink:好噁....... 03/22 11:45
5F:推 mybear:噁爛... 03/22 12:52
6F:→ MikuruXshana:怪人真的太恐怖了= = 03/22 13:38
7F:推 justsaygood:經濟不景氣 抹大便在臉上,換得8萬.. 好像也不差 03/22 15:36
8F:→ xx0xx:那麼急該一開始就開宗明義說自己拉肚子 店員就不會要他等 03/22 17:26
9F:→ iloveyou5201:樓上,可是店員當時在結帳不是嗎 03/22 17:37
10F:→ screenwriter:噁心死了!!!! 03/22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