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ah (SORA)
看板CS_TEACHER
標題[請益] 我這樣算打工?接案?
時間Mon Jan 9 14:16:32 2012
各位老師好
我目前在某語言補習班當外語老師
現在一週有四天要上課
其中兩天是外派到廠商處
來回通車時間5小時=上課時間近兩倍
所以那兩天基本也無法再排其他課下去
另兩天是一對一類似家教,不過學生常常請假
所以現在月薪只有一萬出頭
當初說要以正職老師身份進補習班
但老闆說勞健保要等我的月薪有到基本工資才能保
所以我現在到底算什麼身份呢?
打工?接案?外包廠商??@@
想請教有經驗的外語師這樣是正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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