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cha6 (裴兒)
站內CS_TEACHER
標題[請益]月底即將離職~可以到附近的安親班找工作嗎?
時間Tue May 24 22:52:55 2011
目前工作預計做到五月底
五月初已向老闆提出辭呈
這份工作持續四年餘
第二年之際~老闆曾要我們所有員工
簽一份合約
大致主要就是~
不得於學期之中離職
離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
不得帶任何補習班相關的資料走
離職後不得在一年內在補習班附近的XX公尺內從事補教工作
今天有去附近一家規模蠻大的補習班面試
所有的條件都讓人蠻心動的
如果未來在附近的補習班工作
對於原上班地點
除了道義上的責任
請問是否真的有違約的事實嗎?
又或那份合約具法律效力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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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240.195
1F:推 angelsinging:競業條款應該是無效的 05/24 23:15
2F:推 linmondi:簽好看的~只是不講開而已~ 05/25 03:05
3F:推 green708508:當你為此事走法院就知道會不會困擾簽下去當然有法律問 05/26 19:36
4F:→ green708508:題 05/26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