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kfisher ( 好心情)
看板CSMUshinyuan
標題[閒聊]看到校規裡的校內刊物實施辦法
時間Tue Aug 8 23:43:4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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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條
凡本校各學生社團、學系之學會與班級,如擬出版刊物,今均應事先向學生事
務處課外活動組(以上簡稱課外組)提出登記申請,申請表內容須含:
一、闡明1.刊物名稱。2.發行宗旨。3.規格。4.出刊期別。5.編輯學生之姓名
系級。
二、社團、學會、班級各種刊物出版之申請表,須分別經由社團指導老師、學系主任、班
級導師之同意簽章。事項申請,須經呈請校長核定後,由課外組編予文號始准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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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生刊物出版發行時,應登載核准年月文號、指導老師姓名、發行社團名稱、社長、
編輯人等系級、姓名及發行刊期、並繳送五份至課外組備存。
第 五 條 學生刊物之出版,應先提出編輯大綱並於付梓前,同原稿、附圖、
撰稿人姓名及所屬系級(刊登時得用筆名)。送請有關刊物之輔導教師評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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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條 學生刊物之發行,應以社團及班級名義行之。未經申請核准而擅自
發行,應嚴予議處其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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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5.未經核准擅自發行刊物,或故意變更業經審定之刊物內容而予發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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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lkfisher 來自: 218.168.187.55 (08/08 23:57)
1F:推 roseman:嗯 這些東西上過政大大學報 08/09 19:29
2F:推 walkfisher:所以? 08/09 23:22
3F:推 roseman:社長要不要等我一下 且慢把那兩份行禮如儀的申請書送出 09/02 13:39
4F:→ roseman:我對這幾些東西(管理辦法)還有些想法 09/02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