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mir (傲嬌貓)
看板CSMU-Talk
標題[討論] 校本對面的停車場老闆...
時間Tue Jun 23 08:55:45 2009
經過上次沒經大腦思考引起的風波以後
我個人徹底的檢討了自己的行為舉止
這次發文不是想引戰
只是想和大家討論我所看到的事情
謝謝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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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來學校的時候,
便看見校門對面的人行道上,
圍起了顯眼的黃線,
(不是命案現場那種..)
把停在人行道上的機車給繞住
(在後照鏡上繞個幾圈繼續拉下去)
我是不太清楚,
學生把車停在那邊合不合法,
不過那個老闆的行為應該明顯不對吧?
因為之前上課時,
老師有說那個老闆的行為太過份的話,
是可以向市政府申訴,
說他違法佔用人行道。
而那次我朋友的機車停在那邊,被那個老闆踹倒。(有人親眼看見)
之後還有同學的車被人"動過"(或者說破壞...?)
事後花了近五張小朋友..(這次就沒人看見 也不好說什麼)
所以,想請各位一起討論,
姑且不論機車停在那邊對或錯,
那間停車場跟老闆是不是佔用人行道?
我們有申訴的權利嗎?
希望大家一起來討論@_@"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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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38.25
1F:推 fuff1234:的確不能停那邊 但是老闆的行為明顯觸法 如果有證據 報警 06/23 11:21
2F:推 fuff1234:很多商家常因此習慣成自然 就把不是自己家的當自己的用 06/23 11:22
3F:推 joyce1204:不確定那裡可不可以停啦...因為人行道上面好像可以停車 06/23 12:36
4F:→ joyce1204:(口腔那邊)就申訴看看吧...因為走學校申訴是不可行的 06/23 12:37
5F:→ joyce1204:因為學校說那裡不能停車 06/23 12:37
6F:推 boypig:埋伏拍照! 06/23 16:35
7F:推 boypig:其實我還是不太清楚是在說哪欸@@ 06/23 16:39
8F:→ catmir:校本正門口的對面 稻田正對面那邊@@" 06/23 16:51
9F:→ catmir:我記得有些縣市因為停車位不足 有開放人行道或是騎樓內可停 06/23 16:53
10F:→ catmir:只是我不清楚在這裡是不是適用就是啦@@..... 06/23 16:53
11F:推 g84h21e4:如果那邊不是屬於可停車的地段,報警後那一排機車會先吃 06/23 23:23
12F:→ g84h21e4:到罰單,停車場老闆也要受罰。 06/23 23:23
13F:→ g84h21e4: 為自己的行為~ 06/23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