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wei720 (Kevin)
看板CSMU-MED95
標題[公告] 中山醫大學則內容更變 (關於選課)
時間Thu Jan 11 18:49:31 2007
自95學年度下學期本校學生選課須依學校規定於每學期規定期限內辦理,逾期者,
依學生選課準則處理。
本校不允許學生超修學分,學生未按照規定辦理加、
退選手續者,其所修科目學生概不予承認。未符合修課學分數之學生,
除了由系秘書個別通知外,本校再以雙掛號通知家長及該生,務必符合學則之修課規定,
未符合規定者,依本校休學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辦理。(未依規定選課或選課未達學分
下限者 學生經本校勒令休學者,將統一於上課三分之二學期起通知辦理休學,
所繳各費用均不退還,接獲休學通知二週後,仍未辦理休學者應勒令退學。)
學生選修他校課程,應經本校及他校共同同意,校際選課辦法另訂之。
學生修習科目不及格者,或轉學、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
之必修科目者,得申請暑期班,暑期開班授課辦法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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