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sanc (最愛宇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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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山] 我們的特休-請假不必理由
時間Thu Jun 26 21:02:05 2008
可能很少人知道有這個訊息
就是我們intern這一年有14天的公休
有聽學長姐的經驗,請公休是不用理由的
因為本來就有安排這樣的假期,只是不能連休就是了
我把相關的資料分享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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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規則 (醫教部網站可下載)
(十) 請假事項
(1) 上班時間為每天(上午8:00~下午5:30)。實習期間請務必配戴識別證,上下班
需按指紋辨識系統,(指紋辦識機地點:內科大樓服務台前、病歷室前、核醫大樓一樓
提款機旁、急診室入口處、行政大樓一樓)。本院全面週休,惟醫院工作性質特殊,基
於業務需要,須配合科室作息與輪班。國定假日及農曆春節假期比照醫院行事曆休假。
(2) 事假、公假:事假須在三天至一周前至網路下載請假單填寫完成,經實習部科
的總醫師及部科主任簽章核可後,將請假單正本送至醫教部審核存檔。
(3) 病假流程:病假當日上午必須先以電話告知實習單位及醫教部。至網路下載請
假單填寫完成,並附上醫師診斷證明書,經實習部科的總醫師及部科主任簽章核可後,
將請假單正本送至醫教部核閱存檔,(病假可事後三天內補回假單)。
(4) 假別
A. 公休:醫七實習醫學生每年可休14天(含星期六、日),但假期不可
連休。(不含春節假期),同一部科實習期間,公休每次得請一天。
B. 公假:本院核准之各院校來函之因公事由。
C. 病假: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住院休養者,須附診斷證明書。
D. 婚假:連休8個工作天,須付請柬或結婚證書。
E. 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給予一週;旁系親屬死亡給予三天。
F. 事假:除參加研究所,應徵考試者,其他事假一律不准,因不可抗拒原因並能
提出有力證明者,專案辦理,一律不支薪。
G. 請假應填具請假單代理人、該科總醫師及主任簽准後,正本擲醫教部辦理,
各科室自行影印存查,未事先請准者以曠職論。
H. 請假每科逾一天需補實習,惟公、喪假不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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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聽學長姐說,寫好假單,假別寫公休
不必有什麼特別的不可抗力理由就可以請到假了
不過,詳細的流程要怎麼跑不是很清楚
(這份條文上也只提到事假、公假、病假的流程)
是不是誰可以幫忙問問醫教部詳細的情況啊m(_ _)m
14天的公休,平均每科可以請一天假說
可以好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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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usanc 來自: 124.8.249.248 (06/26 21:04)
1F:推 raincsmu:我已經請過一次了 就兩個簽名"一定要簽" 再送去給醫教部 06/26 21:23
2F:→ raincsmu:不過我只有先請半天過過癮 能不能請半天 決定權在該科 06/26 21:26
3F:推 goTatAs:請禮拜一耶我...小兒科CR二話不說就蓋章了 06/28 00:34
4F:推 wendy777:太好了,真是個有用的訊息說 ^^ 06/28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