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perWu (御)
看板CSMU-MED91
標題96年起醫師高考實施分試考試制度
時間Sun Jan 15 22:20:35 2006
簡單來說,應該是這樣:
大四結束95年 一階段
大五結束96年 一、二階段並行
大六結束97年 一、二階段並行
大七結束98年 一、二階段並行
99年 >"< 二階段制
資料來源:考選部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0554&ctNode=928
96年起醫師高考實施分試考試制度
【2005/12/8更新】
考試院院會今(12月8)日通過考選部研提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試考試
規則及相關法規修正草案,決定自96年1月開始,醫師考試採行分試制度,並以
96年、97年
、98年三年為緩衝期,亦即
這3年,醫學系及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
之在學學生,修畢基
礎學科成績及格者,可以報考第一試(列考2科);第一試及格者在畢業後,可以報考第二試(
列考4科),但六年內第二試未及格者,應重新應第一試。
同時,
在這3年緩衝期中,已經畢業的應考人仍舊可以選擇應現行醫師考試一階段考試,列
考6科,及格者,即能依法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緩衝期結束後,自
99年1月起,國內的醫師考
試將全面採行分試考試制度,無論是否畢業,均必須先經過第一試考試及格,才能以畢業資
格報考第二試;第一試、第二試及格標準,均以考試總成績六十分為及格。六年內第二試未
及格者,必須重新應考第一試。
新制醫師高考的應試科目,第一試列考2科:醫學(一)、醫學(二),包括基礎醫學各個子科
目及其臨床相關知識;第二試列考4科:醫學(三)、醫學(四)、醫學(五)、醫學(六),包括
內科、外科等專科醫學各個子科目,且4科均包括各個子科目的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考選部部長林嘉誠表示,這次推動醫師考試制度的重大改革,係經過一年多的長期研議,配
合醫學教育、臨床醫學教育訓練制度的改革計畫,並邀請美國醫師考試委員會引介美國醫師
執照考試制度後,與醫界、醫學系代表多次溝通取得高度共識,決定將近幾年實施的醫師一
階段考試改革為分試制度,以提昇醫師專業知能與醫療水準;在考試內容方面,並配合目前
醫事院校醫學系實施的問題導向教學方式,修正應試科目內涵,增加列考臨床相關知識、實
例與醫學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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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有想錯的話
再說一聲嚕
恩…該補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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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59.253
※ 編輯: CasperWu 來自: 220.132.59.253 (01/15 22:21)
1F:推 egghouses:這樣市不市說我們明年寒假就要考第一階段啊 01/15 22:39
2F:推 Lunadik:是說我們可以兩個都考 01/15 23:05
3F:推 mightymouse:是可以兩種都考還是只能選一種考?? 01/15 23:19
4F:推 viruscaution:兩種都可以 01/16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