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yet (Kao)
看板CSMU-D-BSK
標題七牙賽事
時間Tue Mar 23 22:42:25 2010
比賽地點:台灣大學校總區中央球場、台灣大學校總區舊體育館(雨備)
比賽制度:
(1)預賽分兩組,上一屆一四名一組,二三名同一組,分組循環。每組
前兩名晉級四強,分組第一對上另組分組第二交叉對戰晉級決賽。
(2)雨天賽事改於台灣大學校總區舊體育館室內籃球場進行,改為去年
冠軍為種子隊,其餘六隊分開抽籤,進行單淘汰。
注意事項:
1. 出賽球隊球員請攜帶學生證,請於既定比賽時間前 20 分鐘,攜帶學生證完成球員檢
錄與登錄。
2. 每隊可報名 18 人,每場登錄上場 12 人,每場可更換登錄球員。
3. 僅能於比賽休息時間,提出檢驗學生證要求,雙方球員得同時出示學生證。
比賽規定:
1. 比賽為四節,每節為 10 分鐘,前三節不停錶,第四節全程停錶。
2. 節與節之間休息 1 分半鐘,半場休息 3 分鐘。若第四節結束仍平手,則延長賽為
5 分鐘,全程停錶,加賽至分出勝負為止。
3. 預賽起,皆有 24 秒進攻時間限制。
4. 中籃或罰中後在端線發球時,不需裁判遞球。在 5 秒之內傳入場內。如果擲球入界
的球員故意不去拿球,延誤比賽。裁判為使比賽進行,可將球傳遞或放在球員可處理球的
擲球點上,然後開始計時 5 秒。
5. 前三節各一次暫停機會,第四節則有兩次暫停機會,每一次延長賽一次;暫
停時間 30 秒,且比賽時間暫停。
6. 每節犯規次數由第五犯起(含第五次犯規)則進入加罰狀態。
7. 對方進球後、在球未發入場前可告知記錄台及裁判請求暫停。
8. 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鐘內,在後場擲球入界的隊,請求暫停後,改在紀錄台對
面中線延長線外,跨場擲球入界開始比賽。球可以傳到場內的任何地點。24 秒
連續計算,如擲到後場,8 秒重新計算。
9. 比賽期間,只有隊長或教練可於比賽暫停時間提於紀錄台提出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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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規定大家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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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ldhan:特別注意暫停的規定喔! 03/26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