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EasyToSay (不容易說)
看板CMWang
標題Re: [新聞] 王建民呼籲勿買他未授權的商品
時間Wed Aug 29 00:34:10 2007
你聽過「水貨」這種名詞嗎?
所謂水貨就是國外也是正版的
但是拿回來台灣賣
例如你在國外買個某品牌的微波爐
但是回到台灣壞了(還在保固期內)
你是否可以拿到台灣同樣品牌的廠商請他維修呢?
他們的答案是「水貨」不修理
請自行送回美國修理
這只是簡單的例子
王建民的商品也是
即使在美國是正版的
拿來台灣賣就是「水貨」
在台灣是不可銷售的
否則被抓到是法庭上見
希望這樣解釋你可以了解什麼樣的正版才是可以賣的
※ 引述《chrislux ()》之銘言:
: 純粹的發問,沒有要戰,
: 因為我真的不懂這種銷售的權利,
: 楊蕙如、杰士體育、美樂通運與LOTTO WORLD都沒有獲准使用王建民
: 姓名或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工會名稱、註冊商標或標誌的權利
: 且其促銷之商品均未獲得合法授權於台灣地區銷售。
: "其促銷之商品均未獲得合法授權於台灣地區銷售。"
: 拿來和卡神的說法對照,應該就是卡神上了某些節目,讓球員工會認為那是在促銷,
: 問題來了,球員工會認為那些商品,未獲准在台灣地區銷售
: 不過照auto大的說法,似乎只要是正版的,不管怎麼賣都行,不需理會代理的問題,
: 人人都可以從美國買回來販賣
: 是這樣嗎? 好像有相互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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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38.156
1F:→ seeback:跟代理權有關,台灣商標法似乎沒那麼嚴格 08/29 00:36
2F:→ seeback:真要告這些人手上賣的「真品」違法似乎不容易 08/29 00:36
3F:→ seeback:印象中好像只能叫台灣代理告他們侵犯代理權而已 08/29 00:38
4F:→ NotEasyToSay:樓上沒錯!台灣有些人就是愛鑽法律漏洞還正大光明說 08/29 00:39
5F:→ NotEasyToSay:自己沒錯。 08/29 00:41
6F:→ cadream:違反著作87條..不違反商標與專利 但是如果有free riding 08/29 00:38
7F:→ cadream:則違反公平交易法.. 08/29 00:42
8F:→ cadream:違反著作權法的原因 沒有得到著作人的同意 視為侵害著作權 08/29 00:43
9F:→ seeback:這跟著作權法有啥關係?他又沒有盜用? 08/29 00:45
10F:推 m50blue:國外買的XBOX可以在台灣修喔....XD 這算是例外 08/29 00:46
11F:→ seeback:姓名也是著作權嗎?那針對公眾人物的自由討論難道也算? 08/29 00:46
12F:→ cadream:著作權87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08/29 00:47
13F:→ cadream:視為侵害著作權 講得是商品. 08/29 00:48
14F:→ seeback:樓上的法條也有但書吧~一個人僅限帶回一樣或者重製一份 08/29 00:53
15F:推 chrislux:大致了解,不過看來是頗複雜的事 08/29 00:57
16F:推 windspir:不牽扯到商標法是因為商標權耗盡的關係喔!!不是不嚴格= = 08/29 02:11
17F:→ kaky:不修水貨跟公司的售後服務有關跟商標關係很低 08/29 20:21
18F:→ kaky:你買ThinkPad NB就有全球維修,美國買拿來台灣也修... 08/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