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lux ()
看板CMWang
標題Re: [新聞] 王建民呼籲勿買他未授權的商品
時間Tue Aug 28 20:24:10 2007
純粹的發問,沒有要戰,
因為我真的不懂這種銷售的權利,
楊蕙如、杰士體育、美樂通運與LOTTO WORLD都沒有獲准使用王建民
姓名或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工會名稱、註冊商標或標誌的權利
且其促銷之商品均未獲得合法授權於台灣地區銷售。
"其促銷之商品均未獲得合法授權於台灣地區銷售。"
拿來和卡神的說法對照,應該就是卡神上了某些節目,讓球員工會認為那是在促銷,
問題來了,球員工會認為那些商品,未獲准在台灣地區銷售
不過照auto大的說法,似乎只要是正版的,不管怎麼賣都行,不需理會代理的問題,
人人都可以從美國買回來販賣
是這樣嗎? 好像有相互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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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08.72
1F:推 ilovee0427:量大量小? 08/28 20:28
2F:推 pdaer:要不要先去pttlaw版看看那些DVD怎麼被釣魚的? 08/28 20:28
3F:→ pdaer:代理商存心想玩一片也可以跟你玩 08/28 20:28
4F:推 lowlow530:DVD釣魚那些真的很婊 08/28 20:46
5F:→ MonyemLi:買日劇版權,然後很少推出dvd,然後在y拍抓賣光碟的 08/28 21:14
6F:推 pdaer:總之不要擋到人家財路就好,要跟別人分一杯羹先秤自己斤兩 08/28 21:21
7F:→ pdaer:有代理權不一定告得成但光玩訴訟就可以煩死你 08/28 21:22
8F:推 poloyeh:建議 關於商標的問題以及討論 可以移駕至Patent版討論 08/28 22:21
9F:→ poloyeh:還給Wang版一個正常討論的空間吧ꄠ 08/28 22:21
10F:推 ohoho:親衛隊大戰真好看 08/28 22:23
11F:推 poloyeh:更正,這不是商標(口誤),可以移駕到法律相關版面討論 08/28 22:24
12F:推 heacoun:我只在乎一件事情,為什麼王建民被切成兩行>< 08/28 23:08
13F:推 chrislux:Sorry 08/29 00:05
※ 編輯: chrislux 來自: 220.135.108.72 (08/29 00:06)
14F:推 wangks:平行輸入違法? 08/29 00:15
15F:推 seeback:公開展示就有可能交易的嫌疑,網拍應該也算吧 08/29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