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ejc (Jess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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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校務] 102學年度第2學期『生活助學金』辦理須知
時間Mon Jan 27 13:35:44 2014
102-2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辦理須知
● 符合申請生活助學金資格且錄取的同學,必需生活服務學習40小時,下學期服務時間
3-5月,共計3個月,可申請每月6000元生活補助
申請時間
自103年1月27日至103年2月20日止
申請資格
1、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之具有學籍之大專校院學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於本校就讀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者。
(3)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或原住民
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4)家庭應計列人口之每年利息所得合計逾新台幣2萬元
學校查核家庭經濟條件應計列人口:
(1) 學生本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2) 若學生有特殊困難者,如父母離異、父或母失聯、家暴困境或服刑等情事者,學校得
自行考量酌予放寬家庭經濟條件計列範圍。
繳交資料
1、申請表(以紙本方式填寫表單)
●獎助學金查詢系統下載:
http://webap.cmu.edu.tw/award/
●學校首頁公告下載或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索取
2、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另含配偶)】
◎「戶籍謄本」(請至全省各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3、最近年度(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另含配偶)】 ◎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請至全省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
4、前學期成績單正本(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表單繳交方式 擇一辦理
到校繳交:
台中校本部 立夫教學大樓6樓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許小姐
(04) 22053366分機1233 或 (04) 22052983
北港校分部 學務分組 郭小姐
(05) 7833039分機1105
郵寄繳交:(請以掛號方式郵寄,註明:申辦生活助學金補助)
404台中市北區學士路91號中國醫藥大學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許小姐
獎助名額
依本校及教育部預算編列提供之名額。
錄取條件
學生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依經濟條件排序錄取,學校僅通知錄取學生。
(下列2項為優先錄取)
優先1 家庭年收入較低者。
優先2 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
申請須知
◎每月必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40小時
◎服務單位統一由學務處課指組安排至校內各行政及教學單位從事服務。
◎學生服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資格即行取消:
1、生活服務學習態度不良者。
2、休學、退學者。
3、受記大過處分者。
學校辦理流程
1、103年2月20日前,學生必須備齊資料送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
2、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審核申請同學資格是否符合。
3、符合申請資格者,以家庭年收入較低者優先錄取。
4、通知錄取同學至分配到的服務單位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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