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290411 (Sammy)
看板CHU
標題[轉錄][情報] 變相行銷
時間Thu Dec 30 00:09:50 2010
※ [本文轉錄自 Hsinchu 看板 #1D6rnpyu ]
作者: missthvs (歐農) 站內: Hsinchu
標題: [情報] 變相行銷
時間: Thu Dec 30 00:06:08 2010
以下情報內容來自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聯合報竹苗運動板
工研院吳姓男子日前到竹東鎮某家麵線店消費,業者拿抽獎單讓他填寫,
前天他
接到濾水器廠商來電,表示他抽中參獎濾水器,價值1萬5800元,
但需負擔廣告優惠價3000元,吳很錯愕,
他認為
參加麵線店抽獎,資料竟流到濾水器業者手中,成了變相行銷,感覺
「被騙了」。
吳姓男子說,他3周前到這家麵線店消費,業者告訴他,正在做周年慶活動,
抽獎海報上寫著「來電有禮大放送」,
頭獎是家庭劇院組、貳獎是微波爐,?獎是活水機,也就是濾水器,
海報上註明,活水機委託某公司代為配送安裝。
業者拿出抽獎單讓他填寫,他寫下姓名、電話。前天有濾水器業者打電話恭喜他中獎,
工作人員會到府安裝,但
要收3000元優惠價。
吳覺得不對勁,因此棄權,他認為,
既是抽獎活動應公開摸彩,並公布中獎名單,
他質疑,為何中頭獎、貳獎不需要在自付金額,
「該不會所有人都中參獎,頭獎、貳獎只是幌子?」
吳詢問麵線業者,業者說「那是濾水器廠商的行為,他不清楚」,
吳認為,利用中獎的誘惑推銷濾水器,實在太過分了。
記者昨天接獲投訴後前往這家麵線店,詢問業者「中獎名單在嗎?」
業者很含糊地說「我只是店員,我也不清楚」,隨即撕下抽獎活動海報。
記者打電話給濾水器廠商克服電話,但電話無人接聽。
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說,業者行銷手法屬訪問買賣,
依消保法規定,訪問買賣消費者,對收受商品不願買受時,
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業者解除買賣契約。
靳邦忠說,之前也曾發生電腦展抽旅遊卷、汽車展抽美容卷等類似案件,
業者推銷花招多,呼籲消費者勿貪小便宜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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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大家不要貪小便宜可能比較不容易,
但是藉由這則新聞讓大家斟酌一下,XXX抽獎,如果真的要付OX費,可以評估一下,
如果猶豫不決,就拿個鑼,在自己旁邊敲一下提醒自己(沒效果去找劉青雲XD)
因為這一種變相行銷的手法在各個地方都是層出不窮,差別是有沒有強迫推銷
抽獎的另一個可能性問題是資料外流唷,如果有要填寫重要基本資料的那種抽獎單,
不填也罷,因為很多抽獎的最後資料都已經給不肖業者,請各位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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