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rence311 (羅倫斯)
看板CFP
標題[問題] 海外所得問題
時間Tue Jun 14 20:36:49 2016
請問各位,親戚有一筆專利權出售給北京的公司,對方預計要給他50萬美金。目前知道親
戚要去香港開戶,款項會匯到香港再匯回台灣...不太知道為什麼要這樣,親戚希望是能
全數匯回。另外請問如果匯回台灣了,要申報所得嗎?怎麼報比較能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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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CC: 怎樣報比較能節稅你應該詢問專業會計師 06/14 22:33
2F:推 abcccbbs: 分三年匯回來就可以了(有錯的話站內信跟我說怎樣才對,3Q 06/14 23:58
3F:→ super88168: 樓上的大概是50x32.5/600~3 所以分3年 06/16 10:53
4F:→ linchengi: 如果是要看海外所得會不會被課稅,還要連國內的收入一起 06/16 17:23
5F:→ linchengi: 合併計算! 06/16 17:24
6F:→ linchengi: 國內外所得合併超過670萬 海外的部分還是得被課稅喔! 06/16 17:25
7F:推 AaronKwok: 要先看受贈與人受贈當年度是否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 06/26 11:11
8F:→ AaronKwok: 即是否在台灣住超過183天。若有,則為屬人主義 06/26 11:12
9F:→ AaronKwok: 境內或境外贈與都要課徵贈與稅。海外"所得"講的是所得 06/26 11:13
10F:→ AaronKwok: 基本稅額條例,但原PO是受贈,所以沒有基本所得稅問題 06/26 11:14
11F:→ AaronKwok: 所以不會有基本所得條例中的扣除額670萬的問題喔 06/26 11:16
12F:→ AaronKwok: 且該條例中目前只有5個加項,I大最後一行講的不太正確 06/26 11:18
13F:→ AaronKwok: 另外,若受贈後30日內需主動申報,否則7年內都可能被抓 06/26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