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tinezLee (團結的94級營管)
看板CEM94
標題"應"跟"得"的差別
時間Wed May 2 15:39:06 2007
請問應跟得有何區別?何者較具有強制性?請介紹用法或是例子~謝謝~~~
最明顯就是刑事法上的應與得
例如當時張智輝(不確定什麼名字,反正是陳進興的小舅)殺女友案,
就引發載著屍體找記者到底算不算自首的爭議
因為依現行法,自首"應"減輕其刑。
而殺人罪為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若為應減就不能判死刑了。
而94年刑法修正後,變成"得"減輕其刑,留給法官刑度上的裁量空間
資料來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40701185
「應」→應該、必須、你不要都不行
「得」→可以、授權給國家公務員裁量的空間
資料來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22005489
所以
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土木工程學研究所碩士班論文考試實施要點
第2頁第8行
但頁數為80頁以下"得"以單面印刷
此句的定義應該可以論定其所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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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rtinezLee:陳佩佳賺到了,不小心又上到一課,學到一點東西 05/0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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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menghan415:這個有機車到的感覺............ 05/0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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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maoos:魁興~機車~~機車!! 05/02 16:21
4F:→ lavanda:老實說我覺得今天佩佳蠻正的~ 阿們 05/03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