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keo (韻曲)
看板CCU_LAW_90
標題Re: 跳槽?
時間Fri Sep 10 17:21:51 2004
※ 引述《sunwing (我是豬)》之銘言:
: 挖.....新台在哪高就阿?
: 法律從業人員多多少少會遇到這種情感與現實角力時刻
: 就像我們的作文題目『正義、律師倫理與人性』
: 我想起徐政大老師曾經問過我們一個問題:
: 同樣是車禍現場,一隻狗被汽車碾過跟一個律師被汽車碾過,
: 兩者有何差異?
: 答案是:小狗的車禍現場會有煞車痕
: 而律師的不會有
還好吧...
個人以為 就像周星馳講的 [反清復明]只是種口號
正義嘛....大家都要正義哦...
1. 世界上 沒有啥正義...都是價值判斷而已...
ex:你覺得法律系畢業 通過國考 二十幾歲出頭 沒啥歷煉
就有訴追或審判的權力 那是種正義嗎?
有考上的人或要考試的人 誰為了正義?
大聲講出來 讓我佩服一下...
2. 有錢人 本來就擁有比較多的社會資源 跟能力
私生活多采多姿 車子比較好 房子比較大 受的教育比較好
可是誰去罵賣車子 賣房子 以及教書的人?
但大家都罵律師 就因為法律被冠上[正義]?
3.律師 法官 檢察官 及其他司法人員 只是執掌 扮演腳色不一樣而已
律師的角色 就是要找對當事人有利的論據
檢察官就是要找對被告不利的論據為原則
各自有各自的職務 盡力攻防
依法定程序 由法官來判斷事實...那才是正義吧....
律師不能自己判斷 認為當事人是壞人 就內心矛盾而不為當事人做有利的攻防
有認定事實 適用法律 最終決定權的人 是法官
以上3是我那篇作文的主要論點
跟一般人的道德觀 可能比較不一樣...
所以我的看法:
要是檢察官沒盡訴追之責 而縱放被告 要下地獄的是檢察官...
要是法官判錯 沒做到勿枉勿縱 要下地獄的是法官...
律師的職責 本來就是幫當事人 律師才是應該上天堂的....
耶!炫吧!看我的作文幾分吧!
--
迴腸盪氣感精靈, 座客蒼涼酒半醒。
自別冰霜高詠減, 珊瑚擊碎有誰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