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dova (一直更新是怎樣???)
站內CCRomance
標題Re: [板務] 1.檢舉與申訴流程 2.「另可(並)判處」條文
時間Sat Sep 14 18:08:16 2013
※ 引述《aarzbrv ( )》之銘言:
: 1.希望現行板規的檢舉與申訴流程,
: 能增加使用者「因有事請假,需中斷或延後檢舉/申訴時間」辦法.
: 2.舉個例子來說:
: 如果有人在某發、推文發表三天內, 得搭飛機到其他地方, 到目的地後網路又不通,
: 而造成超過三天後才能上站呢?
: 3.無論現任板主自己認為「我心胸應該比較寬大」與否,
: 但您心胸寬大, 可不代表下任板主也是.
: 所以在下還是建議: 懇請訂定1.所提到的相關辦法. 感恩!
: 4.或許可以請這些有事被耽誤的使用者, 從
: (U)ser【 個人設定區 】
: (L)My Logs【個人記錄】 (最近上線...)
: (L)Recent Login最近上站記錄
: 找出事發三天內沒上站的紀錄證明吧?
: 至於是否還要更進一步要求其他更嚴密的文件證明,
: 竊以為: 證明門檻不應該比被解職的前任板主們(與前任小組長)請假的門檻高吧?
(順便借文發問)
板規:
5. 嚴禁在他人文章中對特定對象以不雅言論(謾罵嘲諷、挑逗猥褻、挑釁引戰)
或惡意攻訐言論(仇恨威脅、誹謗侮辱、不實指控達到妨礙名譽、抹黑造謠)
,經原發文者檢舉人身攻擊屬實者 (經判決後原發文者可消除該推文)
違者之推文判處水桶一個月,累犯加倍水桶。
違者之回文劣退,另可判處水桶三個月~六個月,累犯加倍水桶。
--> 只有被攻擊的特定對象才能附證據檢舉喔?
那其他板友若覺得發,推有犯板規的人都不能檢舉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43.232
1F:→ revorea:人身攻擊限本人檢舉還蠻算常見的限制,應該沒啥問題。 09/14 18:24
2F:→ revorea:比較要注意的是判定標準跟判例建立。 09/14 18:24
3F:→ hhenry666:樓下ccrhalp 09/14 18:25
4F:→ evilcherry:不取告訴乃論的話就等同變相允許自由心證刪推文了 09/14 18:41
5F:→ aarzbrv:如果有些人慣用的人身攻擊是僅對特定一人, 則族群歧視的 09/14 19:00
6F:→ aarzbrv:檢舉與處罰方式, 就應該與以上所指的人身攻擊分開. 09/14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