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ijn (oh yes)
看板CCRomance
標題[板務] 關於人身攻擊之判定
時間Sat Sep 14 03:42:56 2013
關於人身攻擊
可以預見之未來
這將會是版上 執法的最大困難處
我覺得可以將人身攻擊的判定原則寫得更詳細一點
在此提供我覺得定義寫最好的板規 供參考
Suckcomic 版之板規
四.人身攻擊之謬論:
本條板規平時不會主動處理,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或短時間之內出現大量該
類型發言板主會出面制止。違反本條目者將刪文或警告,定義為:
1.以 A.本板參與者在本板範圍以外個人的身份。
B.本板參與者在本板範圍外發生的任何事情。
2.用以嘲諷、辱罵、責備、貶低、臆測之。
(感謝chenglap提供定義)
如「看盜版的廢物哪有資格吐槽」(看盜版為本板範圍外發生的事情)、「
不愧是蠟人板的板主,專門發廢文」(蠟人板板主為本板範圍以外的身分。)
下列為處理方法
1.由當事人檢舉,板主認定已達到人身攻擊後受理。
2.若檢舉遭板主駁回,檢舉人可要求交由其他板主覆閱;只要任一板
主認定檢舉事由達到人身攻擊標準,即應受理。
3.板主公告人身攻擊的違規之後,由被檢舉者自行於48小時內向檢舉
者道歉或解釋。(無論有什麼理由,超過48小時以後都不算)
4.若檢舉者接受道歉或解釋則撤銷判決。
5.若被檢舉者對檢舉者人身攻擊的原因是其違反板規在先,則板主可
能考量前後原由不接受人身攻擊之檢舉。
另外,板主受理檢舉之後,若有檢舉者不接受解釋或道歉,其他第三
者不得出現「他都道歉了你就原諒他」或類似的言論,因為原不原諒
是檢舉者的自由,不應以道德壓力或群眾壓力逼迫,違者警告一次。
文章中人身攻擊經檢舉且板主受理,板主得要求其修改或刪除,亦可
視情況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推文中之人身攻擊經檢舉且板主受理後,水桶七天。
下列是我在CCR版最常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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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回去OOXX
要低級回去OOXX
OOXX可以收留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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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其實攻擊性都非常大
很容易 造成不理性發言
順便提一下
我個人覺得對版主的質疑
在CCR板就質疑他在CCR版的作為吧
當選前 就早點做身分思想審查
當選後 一直提版以外的作為
扯到一堆 其實很無聊
又搞到偏離主題
同樣的我覺得對版友的質疑 也僅止於CCR版
CCR版以外的事情 就請大家不要在CCR版上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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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能
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3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
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斯蒂芬‧潘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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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4.125
※ 編輯: qazijn 來自: 122.121.24.125 (09/14 03:45)
1F:→ aarzbrv :或許先從我國法律有的妨害名譽與歧視 140.112.30.43 09/14 04:06
2F:→ aarzbrv :相關條款與案例出發 140.112.30.43 09/14 04:06
3F:→ aarzbrv :您所引用的Suckcomic板處理方法 140.112.30.43 09/14 04:38
4F:→ aarzbrv :(無論有什麼理由,超過48小時以後都 140.112.30.43 09/14 04:38
5F:→ aarzbrv :不算)這點, 可能得改, 因為被檢舉人 140.112.30.43 09/14 04:40
6F:→ aarzbrv :也可能有因為重大意外或網路斷線而 140.112.30.43 09/14 04:40
7F:→ aarzbrv :得被迫中斷或延後發道歉文時間的情況 140.112.30.43 09/14 04:41
8F:推 rocfrank :基本上 在特定對象文章中 因指向性明顯是針對發文者 09/14 07:40
9F:→ rocfrank :這個會處理 但新聞底下轉入前推文是它板板主需處理的 09/14 07:42
10F:→ rocfrank :而轉入後推文 會考量到是否是對新聞事件中人事做評論 09/14 07:43
11F:推 outsmart33 :喔喔IP拿掉了 09/14 07:43
12F:→ cutesakai :建議轉新聞可以重貼新的,不要從他板轉錄就無推文 09/14 08:36
13F:→ aarzbrv :這建議真是莫名其妙, 只要不亂改原文惡意破壞智財權, 09/14 08:45
14F:→ aarzbrv :還管轉的方法喔? 尤其出自無視轉新聞重罰條款者. 09/14 08:46
15F:→ Kay731 :(吹頭髮中) 09/14 08:47
16F:→ Kay731 :新聞的部分 我有特別的想法~ 09/14 08:47
17F:→ Kay731 :新聞的推文 那個之後討論 我的想法 09/14 08:47
18F:→ Kay731 :每篇新聞 無論是否轉的或貼的 都要附上20字以上的 09/14 08:48
19F:→ Kay731 :心得,且一樣不能人身攻擊 可以說自己的看法 09/14 08:48
20F:→ Kay731 :有自己的評論 讓大家獨立思考才會對這個板有幫助 09/14 08:49
21F:→ aarzbrv :(抱歉, 可能光定義哪些行為算人身攻擊就夠板主受的) 09/14 09:43
22F:→ evilcherry :這些時後普通法的處理方式就可以大派用場了... 09/14 11:21
23F:→ cutesakai :轉錄新聞不轉錄推文只是避免一些在他板不恰當推文 09/14 14:12
24F:→ cutesakai :造成不必要的紛爭,若 aarzbrv覺得轉錄無所謂看板主 09/14 14:14
25F:→ cutesakai :決定即可,K少所提的附加20字心得可讓大家進行討論 09/14 14:15
26F:→ aarzbrv:只能說愛提議製造使用者責任者會被解職板主小組長是應該的 09/14 18:39
27F:→ mylife2001:以著作權的角度來說 推文刪一刪再轉文比較沒問題 09/14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