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acSnow (lilac snow)
站內CCRomance
標題Re: [閒聊] 只是閒聊
時間Thu Mar 28 11:13:36 2013
※ 引述《wicdt (明天?)》之銘言:
: 更甚者 還有人去人肉PO文的網友 跟去聚會的現場
那我來閒聊“人肉”的好處吧 :)
跟非台灣人交往有個最大的壞處:你不認識對方。
台灣這麼小,跟誰交往,你多多少少都可以跟對方扯上點關係,
讀哪個小學中學大學,父母職業啥的,很容易扯上關係。
再不濟,至少你還知道怎麼去查對方結婚了沒。
就算不知道,隨便問一下身旁的親朋好友大概都會有個頭緒。
再退一萬步,對方也會因為知道資訊很容易被公開,騙人會小心一點。
但外國人呢?天高皇帝遠。
你連要去 google 可能都不知道從何 google 起。
何況,真的會有人利用這種資訊不對稱來詐騙。
這時候,“人肉”其實滿好用的 XD
而且所有在網路上的資訊基本上都是公開的。對方有種放,當然你就有種查。
對一般人而言,文件造假比較容易(反正你也沒看過真正的文件長什麼樣)
但要去政府資料庫裡造假就比較有難度了。
而且在台灣給你看張紙騙你說是離婚證書,你信了,他也沒犯法。
如果要去資料庫裡改咧,那可就是犯罪囉!
所以我鼓勵大家人肉!對方的背景能挖的先挖出來!
對方說得你再暈頭轉向,還是先查證,再放感情吧。
就像你在台灣認識了一個好女生好男生,
你也會先去探聽一下對方的背景是一樣的(尤其是到了適婚年齡)
像羅蜜歐與茱莉葉這種不知道對方是誰就一頭栽進去的,註定是悲劇。
: 卻越來越少人真心的寫文章了吧
我這篇是認真的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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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26.118.108
※ 編輯: LilacSnow 來自: 76.126.118.108 (03/28 11:14)
1F:推 wicdt :但,通常是人肉台灣人 尤其是女性134.208.103.215 03/28 12:16
2F:→ wicdt :然後說些很不好的言談..我很服服L大134.208.103.215 03/28 12:22
3F:→ wicdt :我的心臟沒你大吧~^^134.208.103.215 03/28 12:24
我沒有鼓勵這種行為呀~
我只是閒聊而已 :) 你提到“人肉”,我就想到其實人肉也不見得都是不對的。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看你怎麼用而已。
我認為用“人肉”來保護自己是件很正確的事。
拿來攻擊就不對了。
話說我也知道有人會“人肉”我。
但我沒什麼必給人知道的。要批評我,我認為有理的聽聽,沒理的我就不理。
只要不是真正危害到人身安全,我都不會看得太嚴重。
當然會有人批評這是隱私權的問題。
但真的,任何事情,只要是你自己放上網的,就沒有什麼穩不穩私了。
除非你設定了安全設定,卻還有人要非法取得你的資訊,那就不對了。
就像 Google 前 CEO, Eric Schmidt 說的:
“If you have something that you don’t want anyone to know
maybe you shouldn’t be doing it in the first place”
中文也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我這輩子不是沒犯過錯(其實犯了一堆錯)
不是沒有離經叛道不甩主流價值觀過。
像我小時候自以為文青,現在回去想想都覺得很可笑。
如果有人把我小時候寫的文章挖出來說我這人怎麼這麼可悲,
我也只會笑笑說,是啊,小時候就是很無聊。
如果有人說我就是哈洋X,
我會說,除掉我男朋友是白人這件事,
你只要找得出一個跟他條件一樣好一樣愛我的台灣人,
我馬上承認我就是哈洋X。(可是我賭你找不出來 :))
4F:推 chncheng :推這篇觀念~ 騙子很多,要保護好自己 114.39.196.43 03/28 12:39
5F:→ joderelmundo:這跟個人隱私有關吧.. 220.136.83.154 03/28 13:42
如果是自己放上網,那,真的不要想有什麼個人隱私。
6F:推 celestial318:原po認真提出板上的問題 但也沒人理 140.109.19.45 03/28 15:17
他說沒人閒聊認真發文,所以我就發一篇 :(
7F:推 hsf0318 :因為也是會選擇性閱讀啊140.122.110.124 03/28 15:57
8F:→ joderelmundo:上一篇我很認同,但這篇的問題是什麼123.193.101.175 03/28 20:56
9F:→ joderelmundo:侵犯隱私很值得鼓勵嗎?123.193.101.175 03/28 20:59
再說一次,你自己放上網的資料就不要怕給別人看。
另外,自己要結婚,就不要怕被查出來你騙婚。
自己要騙人說自己在哪裡工作職稱是什麼,就不要怕被查出來。
這跟隱私有什麼關係?
我這篇是說,在相信對方之前,能查的查一查再放感情。
請跟我說這有什麼“不值得鼓勵”的?
難道你覺得台灣一些女生傻傻的就被某些外國人騙說他在哪工作或是哪國王子,
這樣就很值得鼓勵?
10F:推 Clarkliu :會在網路上公開的部份算隱私嗎? 1.168.70.100 03/28 22:51
沒錯。自己要公開就不算穩私。
11F:推 joderelmundo:如果只是網路公開的部分,就自己查,123.193.101.175 03/29 00:34
12F:→ joderelmundo:應該不需要鄉民的幫忙吧123.193.101.175 03/29 00:34
嗯,那如果你今天認識論即婚嫁的對像,
知道對方跟你的某位朋友大學是同學,你會不會想問一下此人如何?
我是會啦~多點資料總是好的。
我從來沒說過查別人資料用來攻擊別人是對的,
我只說,查別人資料用來保護自己。
請不要把兩者混為一談。
※ 編輯: LilacSnow 來自: 204.124.203.201 (03/29 03:26)
13F:推 celestial318:認真幫推 140.109.19.45 03/29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