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e0612 (benice)
看板CCRomance
標題[認真] 夏學曼的事
時間Fri Aug 1 10:19:16 2008
以前就從傳媒聽聞夏學曼女士的事,最近也得知她去世了
http://blog.udn.com/g92126
才看她的部落格。我總是慢半拍的那種人吧。
其實對於這種背景和我相似:嫁給老外,家暴問題,離婚。我都不太想深入瞭解,因為
不喜歡有人藉這種身份來博取支持,人人都平等,我認識一堆嫁給老外的,仍有婚姻關
係的,也覺得需要支持了,也覺得有一堆事要和人分享了。所以我會覺得對於有需要的
人,無論是什麼身份,社會上都要給予支持。不應依他的背景-單親或雙親,離婚或已
婚來給予不同等的支持,不必污名化或神化單親的人吧?這樣我們單親的人會覺得很困
擾,若是失敗就被多損一點,成功就被多捧一點,蠻不公平的。
不過這種先入為主觀念也很不太對,錯過了認識夏女士。但現在我看她的文章,還不嫌
遲吧!因為她的很熱情活力精神是隨著文章留下來的。
而她網上名稱是夏學曼我愛中華民國,真的很讚的名稱。這個地方的人多麼愛她支持她
啊,所以讓我不能理解的,就是為什麼要尋找美傑的父親?
http://blog.udn.com/g92126/1769016
他是個暴力份子,為了面子爭監護權又消失無蹤,我會覺得他很危險,最好一輩子都不
要再見。
補充: 夏家要不要找生父這件事似乎有法律層面的因素,請看此:
http://blog.udn.com/allthingsconsidered/1642498
像我是確認了我小孩的監護權亦為了自己和小孩及家人安全,沒必要找他。但夏家的問
題是監護權是在那無賴手上,他不斷刻意失聯。真的很變態,又要監護權,得到了,又
不要養,這是有什麼好處?現在夏女士已走,由她的家人繼續照顧美傑。若那男人就這
麼永不出現,他們應可安心。若聯絡到了,則是要其放棄監護權吧?因為他哪有什麼照
顧小孩的能力呢?
雖然夏學曼女士去世了,但美傑一直在台灣有家人照顧及眾人的愛,在台灣接受著教育
,如同我在這PO過的文,有沒有另一個國籍,認不認同自己另一個血統都無妨。
相信夏女士是沒有遺憾地離世。媒體別再胡扯了,還有我看到這樣的回文心中有些動怒:
http://tw.myblog.yahoo.com/carol1756-sheandhe/article?mid=10&prev=-1&next=9
.........我將來一定要嫁給外國人,又可以學英文,生出來的小孩又漂亮!"當時的我,
只是心想:"不會吧!妳只有144公分的身高,若嫁給老外,光是接吻就是件困難的事了"
.......都不曾預知到二十多年後,妳真的實現了當時的所有願望,嫁給老外,講得一口
好英文,生了一個漂亮的兒子....但付出的代價卻是天人永隔.
我不覺得她付出了"代價"。她的人生經歷是誰也換不到的,她得到的矚目及關懷是誰也
得不到的,而且她真的值得這些矚目及關懷。而她為她兒子做的,一般父母還達不到一
半吧?她的愛永遠陪在他兒子身旁的,哪有離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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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44.19
1F:推 Ballerina:看完第一個反應也是為什麼要再找鐘斯 不過也許人到生命 08/01 11:06
2F:→ Ballerina:盡頭 會想和平地原諒很多事 08/01 11:06
3F:推 espana:可是那個 Jones 長的就是一副俗辣樣啊 這樣的壞爸爸不要也 08/01 11:20
4F:→ espana:好吧.. 雖然說小孩沒爸爸很可憐 有個爛老爸更慘啊 08/01 11:20
5F:→ pure0612:她兒子和我女兒同年,會以女兒名義捐款給他吧 08/01 11:21
7F:推 makiyolo:推一樓 08/01 11:34
8F:→ makiyolo:再怎麼爛 有爸總比沒爸好 08/01 11:34
9F:→ pure0612:並非沒爸爸.而我們也不說對方壞話.這比起許多雙親家庭鬧 08/01 11:49
10F:→ pure0612:不完,天天讓子女看到父母互罵,已好太多. 08/01 11:49
11F:→ pure0612:我說的我們是指我和夏女士,是不對子女說前夫壞話的. 08/01 11:51
12F:→ pure0612:對小孩爸爸沒有愛恨.但若這個爸爸對小孩有危險.還是避免 08/01 11:57
13F:→ pure0612:接觸較好.不過也奇怪在美華人多,為何找不著此人?可能死了 08/01 11:58
14F:推 espana:如果真的要找的話,付個錢買個public database資料就OK了 08/01 12:07
15F:推 espana:除非他現在變成黑戶... 08/01 12:10
16F:推 moonfish:恩...可是我還是覺得有爸總比沒爸好 單身總比離婚好 08/01 12:11
17F:→ pure0612:若在美的鄉民有餘錢就幫找.不過現在首要是讓小孩經濟無虞 08/01 12:19
18F:→ pure0612:本板也有可愛的鄉民的閃光是單爸.不是嗎?沒有誰比誰好 08/01 12:19
19F:推 moonfish:...那只是個人看法啦...沒有批評的意思 08/01 12:28
20F:→ moonfish:我一直有疑問 pure大的文章...可以算是CCR嗎? 08/01 12:29
21F:→ pure0612:全PTT都找過了,才找到這.也發過自介.板主說歡迎.我們的愛 08/01 12:37
22F:→ pure0612:的對象是小孩.不是異性.若真的太不符.請板主e給我.而非直 08/01 12:38
23F:→ pure0612:接發劣文了.之後我會忍住不在這說話了.不好意思讓人不舒 08/01 12:39
24F:→ pure0612:服 08/01 12:39
25F:→ pure0612:我的想法是小孩是混血兒所以是CCR. 會email問板主的 08/01 12:40
26F:推 babbitt1007:不會啦~我只會給廣告跟小白劣文^^ 08/01 12:40
27F:推 babbitt1007:p大的小孩很可愛呢! 08/01 12:41
28F:推 babbitt1007:月光仙子(摸頭),p大是ccr喔~我們的也有 08/01 12:43
29F:推 babbitt1007:下一代的專區! 08/01 12:44
30F:→ pure0612:不好意思.板主你來了.其實在閃光文中真的有點怪.希望大家 08/01 12:47
31F:→ pure0612:注意不同境遇的人吧.祝鄉民都獲得想要的幸福啊 08/01 12:48
32F:推 JulieCooper:我也不認為應該要找鐘斯(只有我覺得這像昆蟲名嗎?) 08/01 13:02
33F:→ JulieCooper:除非父親很愛這個小孩,有意願照顧美傑,不然這樣的父 08/01 13:03
34F:推 babbitt1007:螽斯確實是昆蟲名 08/01 13:03
35F:→ JulieCooper:親可能造成小孩永遠無法抹滅的傷害。但這是小孩的心願 08/01 13:04
36F:→ JulieCooper:為人母的很難拒絕吧。這個故事真是令人欷噓。 08/01 13:04
37F:推 nastenka:推Cooper 小孩的心願為人母真的很難拒絕 我覺得不管如 08/01 13:36
38F:→ nastenka:何 小孩有自己的想法 我們應該尊重 08/01 13:36
39F:→ nastenka:我也推原po說的不應該把單親或是雙親神話 在愛的環境中 08/01 13:37
40F:→ nastenka:成長的小孩就是最幸福的 不管單親雙親 小孩子只要有滿 08/01 13:37
41F:→ nastenka:滿的愛就會很幸福的! 08/01 13:38
※ 編輯: pure0612 來自: 59.126.44.19 (08/01 16:44)
42F:→ pure0612:仔細看了網友的法律層面整理,我做了修改!原來找他有法律 08/01 16:44
43F:→ pure0612:上的考量啊 08/01 16:45
44F:推 makiyolo:法律面,跟很多來台的東南亞外籍配偶遭遇好像~值得同情 08/01 22:08
45F:推 lovemad:那個travis名字蠻red neck,長的也是...雖說人生不能重來 08/02 01:03
46F:→ lovemad:但這樣的"際遇"(因遇人不淑而產生的知名度)真的寧可不要 08/02 01:05
47F:→ lovemad:美傑雖有媽媽的愛,但是再也看不到媽媽了... 08/02 01:07
48F:→ lovemad:我其實蠻佩服他的,要面對病魔,而且出書之後等於每天還是 08/02 01:08
49F:→ lovemad:KEEP HER misfortune around,這對他而言可能是一種therapy 08/02 01:09
50F:→ lovemad:但對我而言等於是把過去的事拿到現在繼續痛苦,如果我離婚 08/02 01:10
51F:→ lovemad:我一定是自己帶小孩move on,書寫任何跟前夫有關的事 08/02 01:10
52F:→ lovemad:一方面會讓人以為我沒MOVE ON,一方面浪費時間經營新生活 08/02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