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entocean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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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轉錄][情報] 陳金鋒年薪6百萬 談不攏
時間Fri Dec 30 02:08:29 2005
: 據瞭解,由於陳金鋒無法接受熊隊提出的薪水,外加獎金與廣告代言條件,以致陳
: 杰成前晚與陳金鋒談後,立即驅車到台北向老闆劉保佑徵詢意見,於此,熊隊能否順利簽
: 下陳金鋒,關鍵就在劉保佑身上了。
誰去跟鋒哥說一下,他這樣的堅持是對的。
重點不是在月薪多少,獎金多少,而是在球員權益的保障。鋒哥
不是不好橋,相反的,或許他也聽聞台灣的職業球員生涯欠缺保障,
哪天老闆看你不爽,開除!然後不發離隊同意書,從此結束球員生涯
,只得到夜市擺攤。
也許 LaNew的老闆不至於這樣做,但看看之前簽賭案爆發時,各
球團砍球員狠勁十足,卻提不出任何保護球員免受威脅的辦法,只巴
望著球員要自愛,但卻沒有建立任何防賭的機制。台灣球員毫無保障
,不是嗎?
希望鋒哥堅持複數年約跟保障薪資的條件,這是對的!鋒哥回台
灣,許多球迷對他的期望,不正是把國外的觀念跟球技帶進來嗎?若
是陳金鋒簽了一個複數年約,或許台灣職棒推行自由球員的制度就有
望了,也可以慢慢打破資方獨大的扭曲市場,從長遠角度來看,這是
改革的最好契機啊!
所以,大家趕快跟鋒哥說一下,要堅持啊!不要屈服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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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185.132
1F:推 rosemars:寫得好! 12/30 02:09
2F:推 nowistzki:推~ 12/30 02:15
3F:推 kimura0322:寫的好~雖然不至於有那麼樂觀~但目前看來也許的確是個 12/30 03:20
4F:→ kimura0322:整體改革的好契機...但我個人還是持悲觀看法就是了 12/30 03:20
5F:推 strife:三年兩千萬 不要->回家種田 XD ~~~(逃) 12/30 03:23
6F:→ strife:好像太少 改成3年2500好了 (-^-)d 12/30 03:25
7F:推 aalittle:恩~簽約金都不給了~爭取個複數年約也不為過吧,不然第 12/30 03:29
8F:→ aalittle:一年月薪50萬,第二年開始看你前一年全壘打打幾支,月薪 12/30 03:30
9F:→ aalittle:就給你幾萬,太沒保障了 12/30 03:31
10F:推 imac21:鋒哥加油!希望不僅是美職先驅者 姑且不論加盟與否 12/30 04:45
11F:→ imac21:都能為台灣職棒埋下制度改革的種子 12/30 04:47
12F:推 cm94neil:嗯嗯 中肯 12/30 07:30
13F:推 sunyanzittu:5年5千萬比較合理.. 12/30 09:40
14F:推 zoonead:沒有球員工會的情況下 這樣的堅持也是一種模範 12/30 10:59
15F:推 byheart:沒錯!!離隊同意書是中職萬惡之首~是領隊的最佳威脅武器~~ 12/30 11:34
16F:→ byheart:領隊們真聰明~~沒有想到保障球員就先想到保障自己~~ 12/30 11:37
17F:推 itemark:嗯 以物價水準評估 覺得鋒哥一年拿一千到一千三還算合理 12/30 11:39
18F:→ itemark:我是拿日職薪乘上三分之一 但是有複數年真的比較合理 12/30 11:41
19F:→ itemark:然後要加上一堆特別獎金 這些在MLB很常見 最後就是定出一 12/30 11:42
20F:→ itemark:軍出場最低次數 保護傷兵的薪資 12/30 11:43
21F:推 elvice:複數年約五年五百億..XD 12/30 18:16
22F:推 Amophis: 推樓上............XD 12/30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