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yToBe (奮發低調雞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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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聯合防飆 逮到改裝車 將重罰
時間Fri Oct 14 02:57:06 2005
[新聞]聯合防飆 逮到改裝車 將重罰
台中市日前發生飆車族滋事事件,警政署十分重視,昨天中部四縣市聯手取締飆車;警政
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表示,相關單位研議制訂「反飆車條款」,日後只要抓到改裝車,可以
重罰、吊扣、吊銷牌照,達到嚇阻效果。
日前,包括台北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縣市、南投及高雄縣市等9個縣市,都曾發
生飆車族鬧事、鬥毆事件,警政署通令這9個縣市警方,昨天凌晨零時到清晨6時,加強取
締飆車。台中市警方出動400多名警力,在全市重要路口及台中縣市交界處,飆車族易出
沒路段加強攔檢。
何國榮昨天凌晨也到以往飆車族最喜歡集結的台中市自由路、雙十路口督導勤務。他指出
,許多飆車族都會改裝車輛,或降低底盤、改裝引擎增加馬力,排氣聲震耳欲聾,擾人清
夢。
為了反制飆車族,警政署、交通部等相關單位已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日後
如發現有「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仍行駛者,可處以2400到
9600元罰鍰,並責令其檢驗。一年內違反前項規定2次以上者,吊扣牌照3個月,3年內吊
扣牌照2次,再違反前項規定者,吊銷牌照」。
何國榮說,這項法案應該可在一個月內通過,警方將更有效的取締飆車族,日後警方如果
發現飆車族集結就能依法告發,並且通知檢驗。
警方表示,許多飆車族使用的車子,如果未經改裝,根本「飆不起來」,除了取締改裝車
外,警方下一步要尋找法源或制訂新法,以「幫助犯」為由,將改裝車的業者 移送法辦
,從源頭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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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電視上看到這則新聞時,我整個人怒了起來,
換輪框也抓,裝防傾桿也抓,換避震器也抓,
原廠的東西那麼爛,我不能換讓我開得舒服一點的東西,
只要換了非原廠的就開單,只要裝了不是原廠的東西就要抓,
然後一堆汽車精品專賣店越開越大也越多,
這些警察真的是瘋了,腦袋裡淨是改車 = 飆車族的古老觀念,
這種作法如果蔓沿開來,對用車者的權益影響甚大,
希望大家多關心,必要的時候必需站出來反對這種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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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echsiw:看完我只能笑 愚昧 對肇事者的處罰這麼輕 然後找其他的人 10/14 03:19
2F:→ zechsiw:開刀,未經改裝飆不起來? 那拆內裝輕量化換輪胎照飆 10/14 03:22
3F:推 zechsiw:以後HONDA的裝MUGEN NISSAN裝NISMO 原廠改裝麻~貴就是了 10/14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