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obloke (存錢準備留學德國)
看板Buzz_Theater
標題[問題] 有關於罷免版主的規定
時間Fri Jan 21 14:24:48 2005
看了一下
有關連署有效方面
以下兩點
5.連署連署七日以上才屬有效連署。
6.組長群會開會審核連署理由判斷是否為有效連署。
這兩點是否有衝突
連署七日就是有效連署
有效連署的判定 又要由組長群開會決定
建議修改一下
有效連署的條件
EX:連署為有效的條件為
a.連署七日以上
b.組長群開會審核連署理由通過
這樣比較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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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雲靄靄七星光 雷雨瀟瀟神龍蹤
繪影丹青群雄圖 山河萬里齊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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