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uch (沉默的螺旋)
看板Buzz_Theater
標題Re: [公告] 關於MOMMOM之任命問題
時間Thu Jul 29 14:11:27 2004
※ 引述《vms (這只是暱稱1986)》之銘言:
: MOMMOM有其他ID擔任過樂團區的組長(任命時),本任命案是經過組長lpyd提名,經過
: 站務站長sallykoi同意,由lpyd組長公告任命之,在適法性上並無違反站規。若對此
: 任命還有任何疑議請至PTTLaw看板申請法務解釋。
用其他id擔任組長,也適用嗎?
以罷免來說,需要該組板主資格才視同有效,那麼當小組長,
若已是"過往的事實",且為不同的multi-id,認定還是有效嗎?
這點還是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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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