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tMe37 (= ==")
看板Buzz_Service
標題[申訴] EAseries板主chopper0424未依板規濫桶
時間Wed Aug 2 07:30:5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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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申訴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 EAseries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 歐美影集板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 TV-Set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 TV-Set → TV_Catalog → EAseries
(5)申訴人之帳號: Eatme37
(6)被申訴板主帳號: chopper0424
(7)簡述事發緣由: 引用板規II-D卻未依規定先經警告程序即處永久水桶
處分。且本版另有板規I-F明訂禁止行為規範處理方式,需經: 警告->
水桶1個月-> 水桶6個月-> 永久水桶 等漸進加重處罰程序。本人未有
違反此板規定之紀錄,就直接進永久水桶,違反罪刑法訂和比例原則,
及違反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且縱使本人發言有違規之處,也是多次先遭到板上部分特定使用者同樣
違規之言詞挑釁和人身攻擊後,所作的言語回擊。chopper0424不查明前因
後果,無視先違規挑釁攻擊者,僅擷取我回擊的部分進行處罰,顯有不公,
有便宜行事怠忽職守濫用職權之嫌。
(8)申訴的訴求是:解除水桶,依版規公平處罰,對冤桶期間做出適當折抵。
為其濫行水桶 處罰不公 法治觀念有誤 公告道歉。
(9)檢附證據:
[板規I-F]
F.違反下述禁止行為規範的基本處理方式:
1.分身帳號等同於本尊帳號。
2.若違反「II.禁止行為規範」被記警告一次,警告有效期皆為三個月,如警
告期間內再犯同一條板規,直接浸水桶一個月。
3.三振條款:同一板友(含分身帳號)如有違反『II.禁止行為規範』被浸水桶
之紀錄,第二次犯任何一條禁止板規,將不記警告,直接浸水桶,水桶時間
將提高為 6 個月。如第三次再違反任何一條禁止板規,直接浸永久水桶。
[板規II-D]
D.禁止言辭挑釁/人身攻擊/連續針對特定對象回文推文或噓文/未經原推文者
同意任意刪除或修改推噓文。違者記警告一次(警告期間再犯則改浸水桶)。
1.廣告推文/張爸推文皆例外,文主可自行刪除。
2.對板友人身攻擊:請勿針對板友進行各種人身攻擊,例如比資歷、批評版友
文章沒深度(刻意來亂的)、私人事務、或將他板發生的事情帶入討論等。
3.對演員人身攻擊:針對演員部份,例如長相、身材等,請盡量避免批評。如
有一位以上的板友推文或寄信表達對該形容詞不舒服,板主將對原發文者口
頭提醒,視情形予以警告 (由於此部份較主觀,處理的彈性較大)。
--------
[EAseries 看板暫停發言通知(水桶)]
EAseries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08/02/2017 02:37:35 (期限 3650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多篇文章多次違反板規II-D
--------
[公告內容]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看板 EAseries
標題 [公告] 永久水桶:EatMe37
時間 Wed Aug 2 02:35:3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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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近日冰與火之歌討論潮,板主本來就有預料到會有各方見解不同產生的爭執,
由於這種問題日益嚴重板主不得不處理,希望各位鄉民在看劇的同時也不要忘了禮貌
以及互相尊重為討論原則。
板友 EatMe37於多篇文章多次違反板規II-D,以文章一篇一計因此永久水桶處分
-------
[申訴多次後的板主回信]
作者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標題 Re: 可以解釋一下嗎??
時間 Wed Aug 2 19:33: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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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atMe37 (= ==")》之銘言:
: 請解是一下為什麼我隨便就永久桶,
: joey0602也很多篇在嗆,光我檢舉的就不只你公告上的那幾篇了...結果才6個月!?
: 何況我是被嗆後反擊,他們是先開嗆,結果我罰比較重??
: 怎能用檢舉人數作為裁罰標準,他們好幾著人圍著我嗆,
: 每個一開分身檢舉,比人數我就輸了,量刑標準可以這樣看的歐
: 再說板規明訂違規要先經警告,不能因為自己沒空平常都不出來適當節制作警告
: 就一次加總起來桶.
: 那這樣還要板規作什麼
EatMe37板友你好 你的檢舉我會處理
你被多位板友檢舉也是事實你的檢舉有幾個在我看來沒有問題
你被檢舉的也不只是我公告的那幾段
假如對於我的判決有任何異議歡迎前往組務申訴
-------
[水桶公告文所列本人違規紀錄 共分 <1> <2> <3> <4> 篇]
文章代碼(AID):
#1PWCd_FF (EAseries) [ptt.cc] [公告] 永久水桶:EatMe37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612543.A.3CF.html
< 1.>
文章代碼(AID):
#1PURFLE- (EAseries) [ptt.cc] Re: [閒聊] GameofThrones S7
→ EatMe37: 40/24是多少 你眼睛是有洞看不到上面的解釋是嗎 07/28 01:57
→ EatMe37: 然後你拿現代跟古代比歐!? 食物保存取得水準有一樣歐!? 07/28 01:58
→ EatMe37: 張飛打岳飛啊不就好棒棒 07/28 02:00
(下略)
原上下文為: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148117.A.3BE.html
→ EatMe37: 而陸路除非妳都是騎兵 否則步兵行軍了不起時速1~2Km 07/27 18:13
推 EatMe37: 恩 我上面算法有誤 因為是用KM/DAY平均算的時速 07/27 19:31
→ EatMe37: 但單用步行時速算的話 就要扣除休息睡覺時間了 07/27 19:32
*我在跟其他人討論劇情延伸分析話題
推 shallwestart: 傘兵時山地行軍,全副武裝機槍班60炮班,看地形走8 07/28 01:48
→ shallwestart: 到10小,平均每日40km,1h/1~2km,你是用爬的ni,沒 07/28 01:48
→ shallwestart: 常識也要會做功課 07/28 01:48
推 shallwestart: 說破50不可能的也是很好笑.... 07/28 01:54
→ EatMe37: 40/24是多少 你眼睛是有洞看不到上面的解釋是嗎 07/28 01:57
→ EatMe37: 然後你拿現代跟古代比歐!? 食物保存取得水準有一樣歐!? 07/28 01:58
→ EatMe37: 張飛打岳飛啊不就好棒棒 07/28 02:00
(下略)
*是這位shall版友無視上文, 直接言詞挑釁"你是用爬的ni" "沒常識..."等攻擊言語
我才做出言詞反擊, 之後開始兩人互戰.
經多次站內信給chopper0424(和另位版主hereafter)提出說明申訴檢舉, 皆置之不理,
亦無視shallwestart先行違規挑釁行為並予以相應處罰.
完全無視前因後果, 僅針對我一方做處罰, 極不公平.
< 2.>
文章代碼(AID):
#1PTjinzS (EAseries) [ptt.cc] [心得] Game of Thrones S07E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0961585.A.F5C.html
推 EatMe37: 樓上不也只會酸和人身攻擊 什麼屁都講不出 07/27 10:40
→ EatMe37: 只看到你提一堆質疑 人家提出合理解釋就說人跳針阿 07/27 11:45
→ EatMe37: 之後就開始鑽牛角尖挑語病 人身攻擊 帶人帽子 07/27 11:46
→ EatMe37: 人家好好跟你解釋海上航線問題 還在那邊我不信我不信 07/27 11:49
→ EatMe37: 誰比較像屁孩阿 XDD 07/27 11:49
(下略)
原上下文為: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0961585.A.F5C.html
→ legendarysoy: 人類歷史沒有新鮮事 照你這樣說魔戒只是一個矮子和 07/26 14:24
→ legendarysoy: 他基友把戒指拿到火山丟而已 如果你只能看到這種東 07/26 14:25
→ legendarysoy: 西 而不是全部的創作內容 那看了是白看 07/26 14:27
→ EatMe37: 找個人類歷史上矮子和基友拿戒指丟火山的案例來瞧瞧先 07/26 14:27
→ legendarysoy: 好像在說莎劇和肥皂劇主題一樣 所以莎劇=肥皂劇一樣 07/26 14:29
→ legendarysoy: 魔戒講的超越你的理解? 你是外星人不具有人類感知? 07/26 14:30
*leg版友"你是外星人不具有人類感知"等挑釁語言,經申訴檢舉,不予處理
推 rumor3456: 某E已經從護航→跳針→純打嘴砲了 07/27 10:16
→ rumor3456: 看看他在上面留的屁話 根本來亂的 07/27 10:17
推 EatMe37: 樓上不也只會酸和人身攻擊 什麼屁都講不出 07/27 10:40
推 rumor3456: 我什麼都講不出來?你在A6大那篇被我洗到狂跳針 現在 07/27 11:23
→ rumor3456: 直接鬼隱你好意思? 07/27 11:23
→ rumor3456: 不覺得幾乎所有人都說你是暑假特產沒嗎?想想原因吧 07/27 11:24
(以下我和r版友互戰 略)
*rumor3456直接插入話題開嗆, 用"打嘴砲...屁話"等言語挑釁(本篇推文只有我id E開頭)
之後我才以言語反擊相互對嗆.
同樣, 經申訴說明檢舉, 版主還是置之不理, 僅針對我一方做出處罰.
< 3.>
文章代碼(AID):
#1PTyAk_P (EAseries) [ptt.cc] Re: [心得] Game of Thrones
→ EatMe37: 編劇也沒演阿亞怎麼回維斯特洛的 所以不算 07/26 10:00
→ EatMe37: 編劇也沒演阿亞拉屎 所以阿亞不會拉屎 07/26 10:02
→ EatMe37: 還爆炸咧 再鬼扯阿 要黑也別用這種鬼扯誇大的方式好嗎 07/26 13:10
→ EatMe37: 起火硬掰成爆炸 可以再LOW一點 07/26 13:11
→ EatMe37: 不愧是書黨 千酸萬酸就是不能酸書 不然就森77了~ 07/26 13:18
→ EatMe37: 就你的回答和解讀是正經正確的 別人都是腦補 07/26 13:19
(下略)
以上原文為: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020846.A.FD9.html
→ EatMe37: 瑟曦不可能指揮鴉眼 鴉眼也說沒打到禮物不會回君臨就閃了 07/26 09:47
→ EatMe37: 原PO意思應該是Jaime猜的到 其他有經驗的咖應該也可猜到 07/26 09:50
推 rumor3456: 是哦 所以鴉眼開天眼知道小惡魔會叫海怪去載冬恩兵就 07/26 09:51
→ rumor3456: 對了 07/26 09:51
→ rumor3456: 大家想怎麼腦補都行 但是不能否認這段很粗糙 再者 你在 07/26 09:57
→ rumor3456: 怎麼腦補 編劇沒演出來就是不算 07/26 09:57
→ EatMe37: 編劇也沒演阿亞怎麼回維斯特洛的 所以不算 07/26 10:00
→ EatMe37: 編劇也沒演阿亞拉屎 所以阿亞不會拉屎 07/26 10:02
(下略)
*阿亞是劇中一個角色, 我在這裡是以rumor3456的邏輯"沒演出來就是不算"作推論,
而且劇中的確沒演出阿亞拉屎, 我不懂這是違規在哪.
至於本篇下半部, 是我與另位被桶版友joey0602的激烈討論, 是有點過激了,
但也是兩人彼此相互激烈辯論劇情分析, 彼此都有過激互酸言論.
< 4.>
文章代碼(AID):
#1PU4Tdvy (EAseries) [ptt.cc] Re: [心得] Game of Thrones
→ EatMe37: 沒書幫補就無法腦補的人才叫沒腦 07/26 17:03
→ EatMe37: 那看電視劇看的到的來說就好 就不要拿書上的來補阿 07/26 17:04
→ EatMe37: 阿你是沒看到亞拉上甲板旁邊船早都著火了歐 07/26 17:35
→ EatMe37: 是眼睛不好嗎 07/26 17:36
→ EatMe37: 報了又怎樣? 就不會被打爆了嗎 07/26 17:38
→ EatMe37: 就像正常人可以腦補出阿雅是合理的搭船回維斯特洛一樣 07/26 19:20
→ EatMe37: 一個頭腦功能正常且具備基本常識的人 也可以腦補出攸倫藉 07/26 19:21
→ EatMe37: 由合理的方法達成夜襲姐弟船隊 07/26 19:23
(下略)
原上下文為: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054823.A.E7C.html
推 reaper317: 在霧夜可以馬上抓到主船 這點再請高手繼續護航 07/26 16:27
→ EatMe37: 又知道是馬上抓到主船 難道鴉眼前面撞錯的那五次船都要拍 07/26 16:44
→ EatMe37: 出來給你笑嗎 07/26 16:44
*我與他人討論劇情
→ rumor3456: 是喔 撞錯的船不會發警報?撞完打聲招呼沒事? 07/26 16:47
→ rumor3456: 這已經不是護航了 連腦子都沒帶 07/26 16:48
→ EatMe37: 作人身攻擊很爽吼!? 07/26 16:52
推 rumor3456: 噗 你還是沒正面回應我啊 07/26 16:56
→ EatMe37: 沒書幫補就無法腦補的人才叫沒腦 07/26 17:03
*又是rumor3456亂入, 並直接做出挑釁和人身攻擊, 之後我才言語回擊, 兩人互嘴.
本篇下半部是我與另位m版友討論劇情,一樣是有過激言詞出現,也不完全是我先挑釁
就兩人越講越激烈, 彼此互槓.
一樣, 經申訴說明檢舉, 版主仍無視rumor3456多次挑釁及人身攻擊(4篇他就來吵了3篇)
一樣只針對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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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pper0424以[多篇文章多次違反板規II-D,以文章一篇一計因此永久水桶處分]為由,
並於
#1PWQgnh9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670065.A.AC9.html 中
回應版友質疑 表示:
EatMe37板友是多篇文章推文內容遭到多位板友檢舉,其實已經可以構成鬧板。
講難聽一點每一個檢舉我都要先到文章裡面看你們到底在歡甚麼....
一直以來我的管板方式就是你不被檢舉戰到天荒地老我都不會管你....(後略)
→ chopper0424: 聲明一下我收到的第一份檢舉在7/28 我不懂兩個星期前 08/02 21:43
→ chopper0424: 是要處理什麼 08/02 21:43
申訴要點:
1.版規II-D明訂: ....違者記警告一次(警告期間再犯則改浸水桶)。
版規I-F明訂: 2. .....如警告期間內再犯同一條板規,直接浸水桶一個月。
3.三振條款....如有違反『II.禁止行為規範』被浸水桶之紀錄,
第二次犯任何一條禁止板規,將不記警告,直接浸水桶...時間將
提高為 6 個月。如第三次再違反.....直接浸永久水桶。
版規並未賦予版主可以"一篇一計"跳過警告程序直接累計加乘之權利,
皆明訂[警告期間再犯才桶] 和 [曾有水桶紀錄後再犯才加重].
本人未經警告期間 或 曾有水桶紀錄, 直接永久水桶不符罪刑法定原則.
縱使多篇中與其他版友討論過度激烈而違規,也該依規定程序處理.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第二章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量
此版既有規定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就該依規定裁量處置.
且
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未先經公告警告,自然沒有"警告期間再犯"
及後續加重水桶之處罰條件(且未經公告並檢附理由,無法得知版主之心證認定標準)
本處置方式違反本站站規.
未經宣判有罪(公告違規)就沒有案底 沒有案底就不適用累犯加重之罰則
2.上文中說我"其實構成鬧版",但我都多次附上前後推文去信說明申訴了,
(且縱使鬧版,依版規也是水桶一個月為先,"再犯"才永久水桶)
如上述證據可見, 並非我刻意討戰亂版, 而是固定幾個ID專門黏上來不斷挑釁攻擊,
且不只上面幾篇而是多篇多天都這種語氣挑釁.
但版主都無視,也未給挑釁互戰ID相應懲罰,非常不公平,有偏袒嫌疑.
(信件皆有備份,若有需要可以提供)
3.那幾個特定ID近來都在板上對"異議者"討戰挑釁,經檢舉多次版主也置之不理.
直到8/09不知經過多少版友檢舉後,終於才由hereafter版主出面公告裁罰,
而其中許多ID皆是多次多篇違反版規II-D
但通通都是-------------警告一次
且認定標準也較為寬鬆公平,並且根據上下文作判斷.
可見chopper0424裁罰根本無視既定版規罰則,同樣的違規狀況可以有差這麼多的結果.
4.要是如上文中自述 "每一個檢舉我都要先到文章裡面看你們到底在歡甚麼",
怎會看不到上面證據中先違規挑釁和人身攻擊的那些人?
怎會明明雙方都用相同程度的言語攻擊, 卻只罰後回嘴的那一方?
怎會申訴檢舉違規那麼明顯的還"在你看來都沒有問題"? 罵人無腦沒問題?
根本就兩套標準...我當時在板上都被那幾個嗆好幾天了,也沒見人出來管版制止
結果一回嘴,就直接永久水桶, 完全沒有公平性和標準.
縱使生活忙碌管版時間不多,也不能堂而皇之拿"有人檢舉才處理"當理由,
總要看一下前因後果和當時板上環境,再依版規程序公平處理.
其他板友也曾表示,當時(我被水桶時)板上相關議題早已吵了兩週了,
可見chopper0424怠忽板主應有之責任.
平時不管板, 出事又不依板規, 完全沒有一個標準可以依循.
根本就怠忽職守違規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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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還請小組長明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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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法律小常識)
此版板規之罰則採用再犯漸進加重,是刑法第六章[累犯]的概念引用
刑法第 47 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
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本刑至二分之一。
而所謂一篇一計,則是刑法第七章[數罪併罰]的概念引用(或稱一罪一罰)
但所謂一罪一罰數罪併罰,並不會和累犯的概念同時加乘在一起用
例如: 一個本刑1年的罪,犯了3次,抓到送上法院時法官頂多是判 1+1+1=3年
不會判成
本刑1+
累犯加重二分之一1.5+
再再加重2.25 =4.75
今天初犯板規II-D的本刑就是警告一次,
就算濫用板規所沒有的一罪一罰概念
也是警告1+1+1.... = 警告n次
累犯加重是經過宣判和服刑後,再犯,才加重的
刑法第七章 數罪併罰
第 50 條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套用在本件申訴案就是 得警告之罪與不得警告之罪(如水桶一個月)
或是 得水桶一個月之罪與不得水桶一個月之罪(如水桶3個月)
釋字第 366 號
解 釋 文: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分別宣告之有期徒刑均未逾六個月,依刑法第四
十一條規定各得易科罰金者,因依同法第五十一條併合處罰定其應執行之
刑逾六個月,致其宣告刑不得易科罰金時,將造成對人民自由權利之不必
要限制,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未盡相符,上開刑法規定應檢討修正。對
於前述因併合處罰所定執行刑逾六個月之情形,刑法第四十一條關於易科
罰金以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為限之規定部分,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
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套用在本案看就是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分別之罰則皆未達水桶標準,依板規該被警告者...
不能因為警告好幾支就自己換算成水桶,讓人失去不用被關水桶的權利
何況現實中,一罪一罰也訂有執行上限的規定,勿濫用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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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批踢踢實業坊.視聽劇場 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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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76.12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uzz_Service/M.1501630254.A.E6B.html
※ 編輯: EatMe37 (36.224.119.70), 08/02/2017 16:51:44
※ 編輯: EatMe37 (36.224.119.70), 08/02/2017 21:57:43
※ 編輯: EatMe37 (114.44.76.109), 08/10/2017 07:01:56
※ 編輯: EatMe37 (114.44.71.79), 08/10/2017 21:19:37
※ 編輯: EatMe37 (114.44.71.79), 08/11/2017 04: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