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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Wed Aug 2 19:33:28 2017 ─────────────────────────────────────── ※ 引述《EatMe37 (= ==")》之銘言: : 請解是一下為什麼我隨便就永久桶, : joey0602也很多篇在嗆,光我檢舉的就不只你公告上的那幾篇了...結果才6個月!? : 何況我是被嗆後反擊,他們是先開嗆,結果我罰比較重?? : 怎能用檢舉人數作為裁罰標準,他們好幾著人圍著我嗆, : 每個一開分身檢舉,比人數我就輸了,量刑標準可以這樣看的歐 : 再說板規明訂違規要先經警告,不能因為自己沒空平常都不出來適當節制作警告 : 就一次加總起來桶. : 那這樣還要板規作什麼 EatMe37板友你好 你的檢舉我會處理 你被多位板友檢舉也是事實你的檢舉有幾個在我看來沒有問題 你被檢舉的也不只是我公告的那幾段 假如對於我的判決有任何異議歡迎前往組務申訴 ------- [水桶公告文所列本人違規紀錄 共分 <1> <2> <3> <4> 篇] 文章代碼(AID): #1PWCd_FF (EAseries) [ptt.cc] [公告] 永久水桶:EatMe37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612543.A.3CF.html < 1.> 文章代碼(AID): #1PURFLE- (EAseries) [ptt.cc] Re: [閒聊] GameofThrones S7 → EatMe37: 40/24是多少 你眼睛是有洞看不到上面的解釋是嗎 07/28 01:57 → EatMe37: 然後你拿現代跟古代比歐!? 食物保存取得水準有一樣歐!? 07/28 01:58 → EatMe37: 張飛打岳飛啊不就好棒棒 07/28 02:00 (下略) 原上下文為: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148117.A.3BE.html → EatMe37: 而陸路除非妳都是騎兵 否則步兵行軍了不起時速1~2Km 07/27 18:13 推 EatMe37: 恩 我上面算法有誤 因為是用KM/DAY平均算的時速 07/27 19:31 → EatMe37: 但單用步行時速算的話 就要扣除休息睡覺時間了 07/27 19:32 *我在跟其他人討論劇情延伸分析話題 推 shallwestart: 傘兵時山地行軍,全副武裝機槍班60炮班,看地形走8 07/28 01:48 → shallwestart: 到10小,平均每日40km,1h/1~2km,你是用爬的ni,沒 07/28 01:48 → shallwestart: 常識也要會做功課 07/28 01:48 推 shallwestart: 說破50不可能的也是很好笑.... 07/28 01:54 → EatMe37: 40/24是多少 你眼睛是有洞看不到上面的解釋是嗎 07/28 01:57 → EatMe37: 然後你拿現代跟古代比歐!? 食物保存取得水準有一樣歐!? 07/28 01:58 → EatMe37: 張飛打岳飛啊不就好棒棒 07/28 02:00 (下略) *是這位shall版友無視上文, 直接言詞挑釁"你是用爬的ni" "沒常識..."等攻擊言語 我才做出言詞反擊, 之後開始兩人互戰. 經多次站內信給chopper0424(和另位版主hereafter)提出說明申訴檢舉, 皆置之不理, 亦無視shallwestart先行違規挑釁行為並予以相應處罰. 完全無視前因後果, 僅針對我一方做處罰, 極不公平. < 2.> 文章代碼(AID): #1PTjinzS (EAseries) [ptt.cc] [心得] Game of Thrones S07E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0961585.A.F5C.html 推 EatMe37: 樓上不也只會酸和人身攻擊 什麼屁都講不出 07/27 10:40 → EatMe37: 只看到你提一堆質疑 人家提出合理解釋就說人跳針阿 07/27 11:45 → EatMe37: 之後就開始鑽牛角尖挑語病 人身攻擊 帶人帽子 07/27 11:46 → EatMe37: 人家好好跟你解釋海上航線問題 還在那邊我不信我不信 07/27 11:49 → EatMe37: 誰比較像屁孩阿 XDD 07/27 11:49 (下略) 原上下文為: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0961585.A.F5C.html → legendarysoy: 人類歷史沒有新鮮事 照你這樣說魔戒只是一個矮子和 07/26 14:24 → legendarysoy: 他基友把戒指拿到火山丟而已 如果你只能看到這種東 07/26 14:25 → legendarysoy: 西 而不是全部的創作內容 那看了是白看 07/26 14:27 → EatMe37: 找個人類歷史上矮子和基友拿戒指丟火山的案例來瞧瞧先 07/26 14:27 → legendarysoy: 好像在說莎劇和肥皂劇主題一樣 所以莎劇=肥皂劇一樣 07/26 14:29 → legendarysoy: 魔戒講的超越你的理解? 你是外星人不具有人類感知? 07/26 14:30 *leg版友"你是外星人不具有人類感知"等挑釁語言,經申訴檢舉,不予處理 推 rumor3456: 某E已經從護航→跳針→純打嘴砲了 07/27 10:16 → rumor3456: 看看他在上面留的屁話 根本來亂的 07/27 10:17 推 EatMe37: 樓上不也只會酸和人身攻擊 什麼屁都講不出 07/27 10:40 推 rumor3456: 我什麼都講不出來?你在A6大那篇被我洗到狂跳針 現在 07/27 11:23 → rumor3456: 直接鬼隱你好意思? 07/27 11:23 → rumor3456: 不覺得幾乎所有人都說你是暑假特產沒嗎?想想原因吧 07/27 11:24 (以下我和r版友互戰 略) *rumor3456直接插入話題開嗆, 用"打嘴砲...屁話"等言語挑釁(本篇推文只有我id E開頭) 之後我才以言語反擊相互對嗆. 同樣, 經申訴說明檢舉, 版主還是置之不理, 僅針對我一方做出處罰. < 3.> 文章代碼(AID): #1PTyAk_P (EAseries) [ptt.cc] Re: [心得] Game of Thrones → EatMe37: 編劇也沒演阿亞怎麼回維斯特洛的 所以不算 07/26 10:00 → EatMe37: 編劇也沒演阿亞拉屎 所以阿亞不會拉屎 07/26 10:02 → EatMe37: 還爆炸咧 再鬼扯阿 要黑也別用這種鬼扯誇大的方式好嗎 07/26 13:10 → EatMe37: 起火硬掰成爆炸 可以再LOW一點 07/26 13:11 → EatMe37: 不愧是書黨 千酸萬酸就是不能酸書 不然就森77了~ 07/26 13:18 → EatMe37: 就你的回答和解讀是正經正確的 別人都是腦補 07/26 13:19 (下略) 以上原文為: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020846.A.FD9.html → EatMe37: 瑟曦不可能指揮鴉眼 鴉眼也說沒打到禮物不會回君臨就閃了 07/26 09:47 → EatMe37: 原PO意思應該是Jaime猜的到 其他有經驗的咖應該也可猜到 07/26 09:50 推 rumor3456: 是哦 所以鴉眼開天眼知道小惡魔會叫海怪去載冬恩兵就 07/26 09:51 → rumor3456: 對了 07/26 09:51 → rumor3456: 大家想怎麼腦補都行 但是不能否認這段很粗糙 再者 你在 07/26 09:57 → rumor3456: 怎麼腦補 編劇沒演出來就是不算 07/26 09:57 → EatMe37: 編劇也沒演阿亞怎麼回維斯特洛的 所以不算 07/26 10:00 → EatMe37: 編劇也沒演阿亞拉屎 所以阿亞不會拉屎 07/26 10:02 (下略) *阿亞是劇中一個角色, 我在這裡是以rumor3456的邏輯"沒演出來就是不算"作推論, 而且劇中的確沒演出阿亞拉屎, 我不懂這是違規在哪. 至於本篇下半部, 是我與另位被桶版友joey0602的激烈討論, 是有點過激了, 但也是兩人彼此相互激烈辯論劇情分析, 彼此都有過激互酸言論. < 4.> 文章代碼(AID): #1PU4Tdvy (EAseries) [ptt.cc] Re: [心得] Game of Thrones → EatMe37: 沒書幫補就無法腦補的人才叫沒腦 07/26 17:03 → EatMe37: 那看電視劇看的到的來說就好 就不要拿書上的來補阿 07/26 17:04 → EatMe37: 阿你是沒看到亞拉上甲板旁邊船早都著火了歐 07/26 17:35 → EatMe37: 是眼睛不好嗎 07/26 17:36 → EatMe37: 報了又怎樣? 就不會被打爆了嗎 07/26 17:38 → EatMe37: 就像正常人可以腦補出阿雅是合理的搭船回維斯特洛一樣 07/26 19:20 → EatMe37: 一個頭腦功能正常且具備基本常識的人 也可以腦補出攸倫藉 07/26 19:21 → EatMe37: 由合理的方法達成夜襲姐弟船隊 07/26 19:23 (下略) 原上下文為: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054823.A.E7C.html 推 reaper317: 在霧夜可以馬上抓到主船 這點再請高手繼續護航 07/26 16:27 → EatMe37: 又知道是馬上抓到主船 難道鴉眼前面撞錯的那五次船都要拍 07/26 16:44 → EatMe37: 出來給你笑嗎 07/26 16:44 *我與他人討論劇情 → rumor3456: 是喔 撞錯的船不會發警報?撞完打聲招呼沒事? 07/26 16:47 → rumor3456: 這已經不是護航了 連腦子都沒帶 07/26 16:48 → EatMe37: 作人身攻擊很爽吼!? 07/26 16:52 推 rumor3456: 噗 你還是沒正面回應我啊 07/26 16:56 → EatMe37: 沒書幫補就無法腦補的人才叫沒腦 07/26 17:03 *又是rumor3456亂入, 並直接做出挑釁和人身攻擊, 之後我才言語回擊, 兩人互嘴. 本篇下半部是我與另位m版友討論劇情,一樣是有過激言詞出現,也不完全是我先挑釁 就兩人越講越激烈, 彼此互槓. 一樣, 經申訴說明檢舉, 版主仍無視rumor3456多次挑釁及人身攻擊(4篇他就來吵了3篇) 一樣只針對我處罰. ----------- chopper0424以[多篇文章多次違反板規II-D,以文章一篇一計因此永久水桶處分]為由, 並於 #1PWQgnh9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Aseries/M.1501670065.A.AC9.html 中 回應版友質疑 表示: EatMe37板友是多篇文章推文內容遭到多位板友檢舉,其實已經可以構成鬧板。 講難聽一點每一個檢舉我都要先到文章裡面看你們到底在歡甚麼.... 一直以來我的管板方式就是你不被檢舉戰到天荒地老我都不會管你....(後略) → chopper0424: 聲明一下我收到的第一份檢舉在7/28 我不懂兩個星期前 08/02 21:43 → chopper0424: 是要處理什麼 08/02 21:43 申訴要點: 1.版規II-D明訂: ....違者記警告一次(警告期間再犯則改浸水桶)。 版規I-F明訂: 2. .....如警告期間內再犯同一條板規,直接浸水桶一個月。 3.三振條款....如有違反『II.禁止行為規範』被浸水桶之紀錄, 第二次犯任何一條禁止板規,將不記警告,直接浸水桶...時間將 提高為 6 個月。如第三次再違反.....直接浸永久水桶。 版規並未賦予版主可以"一篇一計"跳過警告程序直接累計加乘之權利, 皆明訂[警告期間再犯才桶] 和 [曾有水桶紀錄後再犯才加重]. 本人未經警告期間 或 曾有水桶紀錄, 直接永久水桶不符罪刑法定原則. 縱使多篇中與其他版友討論過度激烈而違規,也該依規定程序處理.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第二章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量 此版既有規定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就該依規定裁量處置. 且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未先經公告警告,自然沒有"警告期間再犯" 及後續加重水桶之處罰條件(且未經公告並檢附理由,無法得知版主之心證認定標準) 本處置方式違反本站站規. 未經宣判有罪(公告違規)就沒有案底 沒有案底就不適用累犯加重之罰則 2.上文中說我"其實構成鬧版",但我都多次附上前後推文去信說明申訴了, (且縱使鬧版,依版規也是水桶一個月為先,"再犯"才永久水桶) 如上述證據可見, 並非我刻意討戰亂版, 而是固定幾個ID專門黏上來不斷挑釁攻擊, 且不只上面幾篇而是多篇多天都這種語氣挑釁. 但版主都無視,也未給挑釁互戰ID相應懲罰,非常不公平,有偏袒嫌疑. (信件皆有備份,若有需要可以提供) 3.那幾個特定ID近來都在板上對"異議者"討戰挑釁,經檢舉多次版主也置之不理. 直到8/09不知經過多少版友檢舉後,終於才由hereafter版主出面公告裁罰, 而其中許多ID皆是多次多篇違反版規II-D 但通通都是-------------警告一次 且認定標準也較為寬鬆公平,並且根據上下文作判斷. 可見chopper0424裁罰根本無視既定版規罰則,同樣的違規狀況可以有差這麼多的結果. 4.要是如上文中自述 "每一個檢舉我都要先到文章裡面看你們到底在歡甚麼", 怎會看不到上面證據中先違規挑釁和人身攻擊的那些人?  怎會明明雙方都用相同程度的言語攻擊, 卻只罰後回嘴的那一方?  怎會申訴檢舉違規那麼明顯的還"在你看來都沒有問題"? 罵人無腦沒問題? 根本就兩套標準...我當時在板上都被那幾個嗆好幾天了,也沒見人出來管版制止 結果一回嘴,就直接永久水桶, 完全沒有公平性和標準. 縱使生活忙碌管版時間不多,也不能堂而皇之拿"有人檢舉才處理"當理由, 總要看一下前因後果和當時板上環境,再依版規程序公平處理. 其他板友也曾表示,當時(我被水桶時)板上相關議題早已吵了兩週了, 可見chopper0424怠忽板主應有之責任. 平時不管板, 出事又不依板規, 完全沒有一個標準可以依循.  根本就怠忽職守違規濫權。 ------------------- 以上, 還請小組長明鑑, 謝謝。 ------------------- 補充(法律小常識) 此版板規之罰則採用再犯漸進加重,是刑法第六章[累犯]的概念引用 刑法第 47 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 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本刑至二分之一。 而所謂一篇一計,則是刑法第七章[數罪併罰]的概念引用(或稱一罪一罰) 但所謂一罪一罰數罪併罰,並不會和累犯的概念同時加乘在一起用 例如: 一個本刑1年的罪,犯了3次,抓到送上法院時法官頂多是判 1+1+1=3年 不會判成本刑1+累犯加重二分之一1.5+再再加重2.25 =4.75 今天初犯板規II-D的本刑就是警告一次,就算濫用板規所沒有的一罪一罰概念 也是警告1+1+1.... = 警告n次 累犯加重是經過宣判和服刑後,再犯,才加重的 刑法第七章 數罪併罰 第 50 條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套用在本件申訴案就是 得警告之罪與不得警告之罪(如水桶一個月) 或是 得水桶一個月之罪與不得水桶一個月之罪(如水桶3個月) 釋字第 366 號 解 釋 文: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分別宣告之有期徒刑均未逾六個月,依刑法第四 十一條規定各得易科罰金者,因依同法第五十一條併合處罰定其應執行之 刑逾六個月,致其宣告刑不得易科罰金時,將造成對人民自由權利之不必 要限制,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未盡相符,上開刑法規定應檢討修正。對 於前述因併合處罰所定執行刑逾六個月之情形,刑法第四十一條關於易科 罰金以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為限之規定部分,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 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套用在本案看就是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分別之罰則皆未達水桶標準,依板規該被警告者... 不能因為警告好幾支就自己換算成水桶,讓人失去不用被關水桶的權利 何況現實中,一罪一罰也訂有執行上限的規定,勿濫用概念。                                         │      ││      **.﹡ **───────────────────┼┼    ψ 批踢實業.視聽劇 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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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uzz_Service/M.1501630254.A.E6B.html ※ 編輯: EatMe37 (36.224.119.70), 08/02/2017 16:51:44 ※ 編輯: EatMe37 (36.224.119.70), 08/02/2017 21:57:43 ※ 編輯: EatMe37 (114.44.76.109), 08/10/2017 07:01:56 ※ 編輯: EatMe37 (114.44.71.79), 08/10/2017 21:19:37 ※ 編輯: EatMe37 (114.44.71.79), 08/11/2017 04: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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