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lee (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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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八卦版治板、水桶不當
時間Mon Oct 16 23:03:17 2006
一、檢舉人:gelee
二、被檢舉人/看板:antidiciplin/gossip
三、檢舉事由:詳見本版555篇,本篇係證據補充。
四、所附證據:
基於被申訴人antidiciplin回信給我的說法,
我被水桶,是因為在他的版規執行期間違規。
而他在19374篇公告以後一週內的所有相同犯行,
都依照該公告不必水桶。
所以,我被水桶是因為在新版規發佈後(10/6),放縱公告(19374篇,10/13)發佈前,
水桶都水桶了,所以我繼續該死。
如果是這樣,
為何antidiciplin拒不受理我提出的,
同樣是「版規發佈後」、「19374篇」(亦即發生在10/6-10/13)的違規檢舉?
對我的檢舉,他既不回應,也不處理?
這樣的情況,
不知道是antidiciplin故意怠職,
還是那個水桶就是要針對我?
所以才會拒不受理10/6~10/13期間犯行的處理?
而我就必須繼續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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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請問群組長大人此次爭議何時可以判決?
如果必須拖到我水桶期滿,
還請您明示,
我也可以不用多花力氣舉證,
麻煩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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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金恩:
當你對重要的事情選擇緘默以對時,你往後的生命已經失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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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elee 來自: 61.224.170.14 (10/16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