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nchai (我聯考英文考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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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八卦板板主
時間Sun Apr 16 19:23:30 2006
※ 引述《AAAAAAAAA9 (舉球手兼發球手)》之銘言:
: 6.禁止在文章內容或推文挑釁叫囂互罵有戰意或使用髒話
: 不論是被罵者回文或是開起戰端者皆會被處罰
: 違者 所發之文章將予以刪除 每篇劣文一個 禁止發文權力兩週
: 若為推文者,禁止發文權力兩週,累犯得加重至禁止發文權力終身
: 1.禁止公佈他人個人資料
: 何謂個人資料 a.真實姓名
: b.住址 上班地點
: c.手機 住家電話
: d.網路ID、帳號
: 違者 原文章將刪除 劣文退回 並禁止發文權利終身
: → tenchai:當然啦,當有人隨便就拿出30個LP包包出國時,樓上這位仁兄 04/13 13:14
: → tenchai:樓樓上這位仁兄,絕對不會要藍教頭出來解釋任何鳥蛋~~ 04/13 13:15
: 推 tenchai:樓上g兄不中肯,這年頭的主流是,我三言兩語指控你有罪, 04/13 13:19
: → tenchai:你自己要去找證據出來證明自己無罪~~~ 04/13 13:20
: → tenchai:那個扯啥邏輯的公民教育還真差,不知道要入人於罪前要先把 04/13 13:21
: → tenchai:證據拿出來就別出來丟人了 04/13 13:22
: → tenchai:某e快滾啦,只要有扯到政治的就有你出來護航 04/13 13:24
: 推 tenchai:很好,照某d的「法律觀念」,我現在強烈懷疑某d是黨工,請 04/13 13:26
: → tenchai:某d出來解釋你是不是,喔對了,用嘴巴說沒用,某d請拿出能 04/13 13:27
: → tenchai:證明你真的不是的證據來~~~
: → tenchai:反正這個時代,已變成由爆料來講話,而不是由證據來說話了 04/13 13:32
: → tenchai:dimer兄,你再這樣講下去,可能某d連你都認為是綠營黨工了 04/13 13:30
: 依照板規 已經PO 出ID 本來就須懲處
少在那邊硬凹
如果中文程度不好
我可以幫你重點提示一下
1.禁止
公佈他人個人資料
dimer板友本來就有出現在該篇推文參與討論
我只是基於在其他板的小小私交
呼告他小心一點,別被咬到了
算什麼「公佈他人資料」??
照這種腦殘邏輯
你老兄天天在八卦板「公佈他人個人資料」
(小組長請注意這點,根據某A的邏輯,引用ID就是公佈他人個人資料)
(所以這位A開頭的,一天到晚在
公布他人個人資料喔)
(不知道小組長對這種一天到晚
公布他人個人資料的管板者有什麼懲處措施)
怎麼不先浸水桶去泡?
從這一點的可笑理由
就知道你根本就是欲加之罪
: 再來 tenchai 很明顯的在推文中有提到法律觀念的d開頭帳號只有dongone
: 故我認為他是對dongone有戰意 故水桶
是的,該篇推文有位一出現就要人滾出八卦板的仁兄
在某A的法眼裡,可一點都算不上戰意呢
越說越露出你的馬腳了~~
請小組長回頭再看一次我的申訴文
我回某d的推文,都是將其邏輯以其矛攻其盾照樣照句奉還罷了
這樣就被某A認為有戰意
可是同時、同地出現於推文中的某位仁兄
一出現,開口就是要人滾出八卦板
在某A法眼裡
並沒有絲毫戰意呢
小組長,看到這裡,似乎不難發現某A自打嘴巴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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