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lChau (越來越笨了Orz)
看板Buzz_Service
標題[判決] Gossiping板板規案
時間Tue Feb 21 01:59:37 2006
判決:原告敗訴並強制板主修正板規爭議部分
說明:
1.關於板規違反言論自由的部份,組方認定原告告訴。批踢踢有數千個看板,
如果將言論自由無限上綱到可以在該板發表感想文,那麼本站並不需要細分
出成數千個看板,只需要保留一個看板給全站使用者討論動畫、討論偶像、
討論程式、或是純聊天即可。批踢踢既然已經分類分工,組方認定應該尊重
各板的風格走向,感想性的文章還有適當的看板可以發表,不需要強制一定
要在同一看板討論。
2.關於原告提出板規第4條產生處分的標準失當一事,組方認為
使用挑釁辱罵文
會得到警告一隻,但感想文卻直接進水桶+劣文這點的確有失當之處。雖然劣
文有申請取消的方式,但劣文依舊是站內給予板主最重的兩種處分工具(另
一是無限期列入水桶名單),且感想文並沒有如挑釁辱罵文來的有爭議,故要
求板主群盡速將板規中針對違規文所給與的處份方面做出適當的修正,
預定
要在現任兩位實習板主實習期到達前將板規修正完畢。至於原告的劣文申訴,
組方決定給予申請消除的處置。
3.至於原告提出之板規建議,由於不屬於視聽劇場申訴板所負責之事項,故不受
理。
以上為組長之裁決,如果雙方有不服可以上訴至組長會議。
正本:bemine4ever、Gossiping板
副本:renba/PPbaby/mooneyess
2006.02.21
視聽劇場其他區小組長 EmilC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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