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mine4ever (給我學友學友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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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申訴] 關於Gossiping版版規
時間Sun Feb 12 21:46:15 2006
一、檢舉人:bemine4ever
二、被檢舉人/看板:Gossiping版
三、檢舉事由:
我無意冒犯,也無意胡鬧惡搞,
我只是想為自己盡量爭取一些權利。
下面是我日前在Gossiping八卦版被mooneyess版主設劣文,浸水桶的一篇文章。
關於這篇文章被浸水桶和設劣文,令我覺得權益備受損害,請容我向您申訴。
以下是我的幾點聲明,以及申訴理由。
一、 此版版規恐有嚴重違反言論自由之虞。其理由如下:
1.
該版為八卦版,理論上是公開給公眾討論名人八卦的輿論場所,
原則上,只要是跟八卦內容、主題有關的討論文,都應該予以保留,
以闢一個開放的園地,以供大家盡情討論八卦是非,滿足觀眾看熱鬧的心態。
當然此名為「八卦版」,與八卦性質無關的討論文章當然不應該發表於此看板。
例如,含有政治思想色彩的討論文,不應該發表於此。
或是帶有辱罵文字或是廣告文不應該發表於此。
以本人所發表的文章為例,本人僅是就以上版友們所做的討論,
提出一個中立性,客觀性的想法,其內容正當、合理,
用詞嚴謹妥適,內容亦非無意義,且本人所發表之內容,
與所討論之八卦有緊密絕對的關連性,
並無偏離八卦討論的軌道,如強硬表示我的文章不具可看性,
本人以為,版規有損憲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言論自由。
2.
根據該版版規第4條規定:
禁止感想文、評論文、護航文
以及其他任何偏離討論主題的文章。
違者 原文章將刪除 劣文1個 禁止發文權利兩週。
此條規定實屬不近乎人情,
若不准許版友發表與八卦相關之感想文或評論文,
不能算是提供一個良好的園地給公眾討論八卦。
二、 處分太過嚴峻,要求撤銷劣文處分。其理由如下:
1.
版主標準不一:
版規云道,不得有偏離討論主題的文章。
以及任何文章都要具有八卦性。
但是有些文章可能已淪為聊天文,但版主也不為所動。
令人摸不著頭緒,版主的標準,版主的心證如何判斷?
版主的判斷標準,令人無以綽其手足。
2.
感想文之劣文處理,太過嚴重:
若此版版主且版規經版友多數同意,
真的不希望有感想文之發表,
不應該係予以嚴苛之劣文處分以及浸水桶,
所謂最小侵害手段原則,也就是所謂的不能拿大砲打小鳥。
若有發表感想文之狀況時,
建議版主應予以警告加告知自行刪除文章,
若警告達三次未履行,版主才予以劣文處置或是刪除文章。
總言之,本人以為,對本人所發表這篇文章設劣文,
實屬太過嚴重,以及嚴重侵害本人之權益。
觀其本人文章內容,雖屬感想文,
但並沒有脫離討論主題,或是有不雅之字眼。
三、 建議修改版規
1.
在感想文、評論文發表前加註記號。例如:在標題上面註記感想文。
□[感想文] 名人:周錫偉的八卦。
如此加註,告知不喜歡看到感想文的版友,即不會闖入。
如以一來,可避免淪為多數暴力。
我想憲法賦予人民知的權利以及表現的權利。
如果在八卦版,連有關八卦的感想討論文章都限制其發表,
台灣又怎麼算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
2.
關於感想文發表之處分應該予以減輕。
曾經在別版看到其他版主的作法值得推崇。
告知版友其發表了內容不適當的文章,建議他轉到XXX看板。
我想這是一個比較妥適,不會傷人的作法。
無意叨擾,
感謝詳細閱讀
靜待正義之聲之回覆。
四、所附證據:轉文如下篇文章(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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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理名言 : 談戀愛的男人被龜頭牽著走,談戀愛的女人會變豬頭
http://www.wretch.cc/album/bemine4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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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16.157
※ 編輯: bemine4ever 來自: 218.166.116.157 (02/12 22:02)
※ 編輯: bemine4ever 來自: 218.166.116.157 (02/12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