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ukiLee (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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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Gossiping版主ppbaby
時間Sun Jan 15 17:15:33 2006
※ 引述《PPbaby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之銘言:
: ※ 引述《MayukiLee (Yuki)》之銘言:
: : 一、關於感想文:
: : 1、是版主自己告訴我可以把文章偽裝成八卦文po版,
: : 並且此串討論裡有眾多非八卦文也是如法泡製,版主不處置其他人只處置我,
: : 個人認為版主執法不公。
: 我向來不允許感想文 再您的第一篇我已經有水球先行告知
: 且第二篇依然故我 又違於本版所容許的八卦
~~~~~
我並沒有依然故我。 我要強調,你說我第一篇文章沒有八卦是感想文,
但是你並沒有告訴我你不容許質疑s行為的文章存在。
: 但是您整天都是在質疑s版友 真的是"了解事情可能發展"?
: 槓遑論您是否有爬文先行求證其版友原意?
難道搞不好是她自己爆料給銀行&她很想紅之類的文字,
不代表她有可能的本意嗎? 不代表事情也有可能如此發生嗎?
我質疑她的原意,跟我要不要寫信給她詢問有何關係?
她既然可以在公開版上po出她的事,而我在公開版上質疑她的原意,有何不可?
版上也有人出來詢問卡神八卦,並且質疑她是不是真的很想紅呀。
: : 二、關於挑釁s網友:
: : 個人在給s網友那段話前曾經加了“奉勸”兩字,
: : 並且我指出我希望她不要再鬧下去是為了她未來的工作考量,
: : 我還認為她若是一再鬧大,銀行勢必不會輕易罷休,
: : 最後還加了若是她不需要靠賺錢養自己,那就算我多慮。
: : 基於以上,個人不認為我有想挑釁任何人的意圖。
: 我在上篇已經有指出我認為挑釁部分 以下節錄
: 以上就我來認定 很難不構成挑釁 "目前看來她根本就是有心要越鬧越大越好"
: "搞不好是她故意去洩露給她記者朋友的"
你之前的認定在我給s的奉勸上,可不是這兩句喔。
: : 三、關於所附八卦非討論議題:
: : 八卦版的版規並無規定討論的八卦必須是公眾人物+公眾人物才可討論,
: : 換句話說,我若是今天出來講個,我隔壁鄰居請馬英久吃鮑魚。
: : 這也算是馬的八卦,所以可以講。
: : 我想我講s網友有可能認識版主,與我上述所提的例子一樣,
: : 這都是公眾人物+非公眾人物組合的八卦,既然如此,
: : 那為何我鄰居請馬英久吃鮑魚可以講,而且這還被認為是馬英久的八卦,
: : s網友可能認識版主不能講?並且不能說這是s網友的八卦?
: 這樣說不通吧
: 如果馬英九認識的有人在某次事件中 被其中一方人莫名奇妙抓出來說
: 馬英九跟她吃過鮑魚 而且又是在馬英九在包某工程的時候
: 對不起 我怎嚜想 都是在影射些什麼
就算我在影射什麼,那又怎樣?
我鄰居請馬英久吃鮑魚就代表馬英久為人不端會收賄?
重點是我只有指出她們認識,僅此而已。 而這並不代表我就認定她們會怎樣,
這一切都是你自己想的,而我並沒有義務因為你認為我暗示版主包庇,
所以就必須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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